1、对口升学班宣传提纲对口高职升学班宣传提纲第一部分:对口高职升学考试的国家政策(详见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一、 什么是对口高职升学考试对口高职升学考试是属于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专门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入普通高校的职教师资班(本科)和高职班(专科)而组织的选拔性考试。对口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二、考试科目与分值对口考试执行“3+X”考试模式。“3”指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各科满分均为150分;“X”指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三、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时间与普通高考时间相同(具体按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四、入
2、学、在校学校、毕业和就业待遇与普通高考相同新生入学费用、入学时间及复查等事项,均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待遇、毕业和就业,均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职教师资班的学生毕业后应首先满足生源所在市、州的用人需求。五、优秀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考试享受加分1、获得省级 “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享受加分。2.省内院校录取时,凡参加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享受加分。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见义勇为等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体育尖子考生加分均
3、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规定执行。六、对口高职教育的意义对口高职教育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实用人才,构建职业教育人才“立交桥”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第二部分:学校组建对口高职升学班的有关政策一、 我校组建对口高职升学班的目的对口高职升学班(以下简称“对口升学班”)是为具有一定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想考大学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平台和升入大学学习的机会而组建的教学班级,其目的是通过升学班的教学,帮助学生实现读大学的梦想。二、 我校对口升学班组班方式1、学生自愿报名 2、学校组织语
4、数外摸底考试 3、学校划分数线录取 4、分班教学三、 我校组建对口升学班的时间安排1、12月1-10号报名 2、12月17日语数外摸底考试3、下学期开学公布录取名单,组建对口升学班。四、对口升学班报名对象及组建对口升学班的专业1、我校2011级中专各专业学生均可报名;2、拟组建对口升学班的专业:加工制造类专业(含模具、数控、汽车)、信息技术一类(计算机类)、信息技术二类专业(电子类)。五、对口升学班的学制与收费标准学制三年(含本学期),收费标准与学校现行中专相关专业收费标准相同。 六、对口升学班的教学内容以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各学科(专业)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课程为语数
5、外和专业基础课,其它课程为辅助。第三部分:参加对口升学班较读普通高中有优势一、升学考试相对容易,压力相对较小一是对口升学考试执行“3+X”考试模式,考试内容为语数外和专业课综合,考试内容和普通高中升学考试不同;二是考题不一样,难度相对普通高中升学考试小一些;三是录取时对口升学考试有别于普通高中升学考试,单独划线录取。所以说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比读普通高中参加升学考试相对容易,压力相对较小。二、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上学成本低 参加对口升学班学习,学生身份仍然是中职学生,所以一样的享受国家对中职生的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所以读对口升学班比读普通高中的上学成本低,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三、
6、升学、就业两不误 参加对口升学班学习毕业后一方面可以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一方面可以继续读大学,甚至考研究生。如果没有考上大学,凭借在升学班学习到的扎实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也可以顺利就业,并为今后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我校具备举办对口升学班的条件 我校历经十三年来的办学历程,培养了一大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省、国家级骨干教师,配备了较强的专业教学设备,具备举办对口升学班的条件,同时学校重视对口升学班的建设和发展,专门选择优秀教师组建教学团队,负责对口升学班的教学工作。今后时期办好对口升学班,搞好对口升学教育将是学校重要工作之一。附件: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
7、招生办法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以下简称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计划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的招生计划纳入有关高校的年度招生计划。二、报名及填报志愿1.报考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2.报名办法:考生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已另文公布)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按照今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要求和办法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明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
8、位介绍信或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介绍信等证件到户口所在的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凡报考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加工制造类(原机械类)、信息技术二类(原电子类)、信息技术一类(原信息类)、旅游服务一类(原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原财经类)、土木水利类(原建筑类)6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指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3.填报志愿:(1)所有考生在通知高考成绩后按当地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2)报考专业分类代码:01农林牧渔类(原农学类)、02土木水利类(原建筑类)、03财经商贸类(原财经类)、04信息技
9、术一类(原信息类)、05信息技术二类(原电子类)、06加工制造类(原机械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原社会公共事务类)、08文化艺术类(原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原旅游类)、10旅游服务二类(原烹饪类)、11轻纺食品类(原服装类)、12医药卫生类(原医护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不得跨类兼报。(3)志愿设置: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院校志愿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和四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调配志愿。三、政考与体检政考与体检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四、考试与评卷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
10、口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和要求按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考试阶段)执行。考试科目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总分为750分。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考试内容)三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艺术类、烹饪类和服装类考试办法除外),包含专业基础和专业应用方面的内容,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的科目及范围均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的通知(川招考委20117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时间为6月7、8日。各科考试时间为
11、(北京时间): 日期科目时间6月7日6月8日9:0011:30语文专业综合15:0017:00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经核实无误后,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烹饪类和服装类专业综合课考试由省招考委委托四川烹饪专科学校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两所高校在报名阶段组织进行。具体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149号)规定执行。烹饪类和服装类专业成绩由主考学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计入总分,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文化成绩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供销系统职教师资本科班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供销
12、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供销科教字20102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高职专科,属前述前12个专业类的考生,其公共课和专业综合均应参加全省职教高职对口招生统考;其余专业类的考生,其公共课参加全省职教统考,专业综合课经省批准后由招生的高职学院命题、考试,单独划线。有关高职学院应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待批准并赋专业类代码后方可组织考生报名。经批准,今年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材料类限招本校中职应届毕业生。今年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五、建档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考生档案材料除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具备的四川省2011年普通
13、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和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外,应届考生还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学年评语表以及奖惩情况等材料。六、录取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其录取时间分别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和本科第三批。省招考委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略多于计划数分别划定各专业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
14、生的解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核准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后形成录取名册,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学校据此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被录取考生。(一)在录取时,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1.高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中师校)应届毕业生中,获 “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考生以及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团省委表彰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加10分。2.省内院校录取时,凡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全
15、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获得一等奖者加20分,获二、三等奖者加15分;凡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或与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组织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获得一等奖者加15分、二等奖者加1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获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先进、劳模荣誉称号的考生、见义勇为等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体育尖子考生加分均按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
16、施规定的规定执行。以上各种加分材料的申报、审查办法按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相关规定执行。(二)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三)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在校期间有突出先进事迹,并产生一定影响的考生(附单行材料)。2.毕业后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在当地经济建设中作出一定贡献,并获得县级以上“技术能手”、“致富带头人”等称号的考生(附证书复印件)。3.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
17、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七、艺术类职教师资、高职班招生报考艺术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的考生,其专业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另文规定。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新生入学费用、入学时间及复查等事项,均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待遇、毕业和就业,均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职教师资班的学生毕业后应首先满足生源所在市、州的用人需求。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抵制不正之风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实用人才,构建职业教育人才“立交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积极报考高职学院;要加强招生管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招生纪律,对在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和有关责任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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