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技术产品维护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信息技术产品维护服务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信息技术产品维护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2、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3、产品:是指一特定的机器或程序。4、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
2、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二、维护服务内容及期限1、乙方将为甲方的提供维护服务。2、维护服务期为:自200年月日开始,至200年月日结束。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维修或更换故障机器(*)预防性维护保养(*)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提供程序升级版本(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提供修正性程序(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现场技术支持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三、维护服务费用及付款1、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差旅费、通讯费等。3、在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