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制度成都置信精典汽贸快修美容连锁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成都置信精典汽贸快修美容连锁店管理制度置信资产精典汽贸快修美容连锁店运营方案设计概述根据连锁运营的特点和目前市场的通行做法,选择以下五种运营方式作简单介绍,供选择参考.壹直营连锁:连锁店由总部全资开设,总部直接委派店长,店长对各店的运营管理负责,总部对店长进行监督和考核,于总部的统壹的运营理念下,运营同类商品,提供同样服务,进货渠道、价格标准、配送管理、形象设计等方面进行统壹管理,统壹运营,统壹核算,统负盈亏。国内采用这种运营方式的又红旗连锁,好又多等.优势:所有权运营权管理权高度统壹,便于中心的壹体化操作,能够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劣势
2、:由于店长的运营管理权限有限,同时各连锁店所于地理位置比较分散,因此对各店的运营业绩的考核有壹定难度.二店长承包运营制:连锁店由总部投资设立,各店由店长承包运营,店长和连锁中心每年签定承包运营合同,于合同中规定统壹的品牌运营和形象设计,中心根据每年的运营情况核准下壹年的运营指标,如果超额完成运营指标,就超额部分,各店按壹定比例提成,进行奖励,如果未完成运营指标,就差额部分,按壹定比例处罚.优势: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减少中心对各店的管理成本,同时又能充分调动各店长的运营管理积极性.劣势:对各店的会计核算难度较大,各店之间竞争又影响统壹品牌的风险.三控股连锁:连锁店由总部开设,中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3、,店主可个人出资参股以中心对店长所任职连锁店开业初期的壹次性投入为基数,中心无偿赠送店长10%的股权(店长只有这部分股权的收益分配权,无所有权),另店长至少出资认购1%的股权。每年收益分配,50%以现金分红,另外的50%以股权的形式分红,红股按照当年会计年度每股实际价值折算。店长及其关联人累积持股不得超过49%,到达该上限以后,店长不得再认购股权,收益分配不再实行红股的形式,而给店长以现金分红。若店长出资认购股份超过39%(包括39%),中心将把店长的累积持股严格控制于49%以内,属于中心无偿赠送的股权无偿收回。优势:能够调动店长的运营管理的积极性.劣势:控股权部分稀释,同时由于店长和中心同处
4、于股东地位,中心对店长的约束力度较弱.四自愿连锁:各连锁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于总部的指导下共同运营,各店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店长采用聘用制,中心对店长于任期内的运营目标的完成进行监督和考核.优势:各店有充分的运营自主权,更能适应市场的竞争.劣势:各店的开设成本比较高,工商税务程序繁琐.五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连锁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运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运营权集中于总部.考虑中心初期建设的连锁店,均是由中心投资设立且实行统壹运营管理,以便形成更好品牌效应,因此,连锁店运营形式建议采用前三中方式。连锁店管理制度直营连锁方式下的管理制度
5、总章第壹条为了规范四川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属各连锁店的运营管理行为,满足中心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置信基本法和中心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运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中心由四川置信资产管理XX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快修、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是作为壹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壹管理。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于总部的直接领导下运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
6、管理、形象等方面统壹,统壹运营,统壹核算,统负盈亏。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精典。第壹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壹条中心是经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行使权利。第二条中心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是作为壹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壹管理。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中心,接受中心统壹管理、统壹考核。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中心统壹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中心的统壹运营管理。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壹、连锁店的权利第壹条连锁店经中心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能够且必须以“四川置信资产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第二条连锁店能够且
7、必须接受中心统壹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第三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第四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用中心统壹的管理方式运营。第五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运营计划的执行。第六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购中心统壹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第七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用中心统壹制定的操作流程.第八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考核办法.第九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实行中心统壹制定的薪酬标准.第十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培训.第十壹条连锁店享有中心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二、连锁店的义务:第壹条连锁店应执行中心管理层作出的壹切决议事项。第二条于日常的运营管理中,连
8、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第三条连锁店于日常的运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壹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中心进货的商品,只能于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中心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运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于合理的水平。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中心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第八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中心授予的
9、壹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中心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第十条连锁店对于中心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和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2、连锁店的详细运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3、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第十壹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第三章中心的权利义务 壹、中心的权利:第壹条中心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运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第二条中心有统壹装修、布置
10、、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第三条中心能够根据市场情况统壹采购商品、物品,且供给连锁店使用。第四条中心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且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二、中心的义务:第壹条中心于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于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中心应定期对连锁店关联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第三条中心对于连锁店的运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第四条中心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关联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中心应聘请专业人士统壹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中心应
11、提供统壹的专业营销手段。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1、聘用连锁店所需职员壹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2、试用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和中心签定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职员。3、管理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置信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于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置信基本法执行。4、解职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俩种,职员自动
12、辞职必须提前壹周书面方案中心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1、作息制度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俩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运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且报中心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2、考勤内容及纪律代人打卡:第壹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行政记大过壹次,且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于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
13、者,中心将予以辞退。3、 迟到、早退职员每迟到、早退壹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壹个月迟到、早退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于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4、 打卡规定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于考勤卡上签字且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中心行政组于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请销假规定连锁店职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遵守中心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且获批准,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急病、住院、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应事先电话联系或请人代交假条,事后立即阐明情况,否则以旷工处理。1次性请假不得超过
14、5天,特殊情况另予审批。事假因私事需本人处理,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事假1-5天除店长审批外,报中心行政部审批,同时将关联手续报中心行政组留存。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病假时将关联手续及医院诊断证明详细资料报中心行政组留存。工伤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伤范畴,基本工资全发,但须出据医院的证明及发生意外事故证明。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迟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扣发日工资的60%,行政记大过壹次;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于壹个月内旷工2天之上(含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含4天)者,中心予以辞退。第六章后
15、勤管理制度壹、办公环境管理制度为创建壹流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连锁店良好的对外形象,特作以下规定:1、工作区内不得聊天。2、工作区内壹律不得吸烟,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整。3、到连锁店的客人,每位职员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且做好应答和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对客户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且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7、任何时间不得于工作区内从事打牌、下棋等活动,违者予以辞退。8、办公室内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搬动。9、办公桌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闲杂物品,离开座位后应将办公椅归位放置。不得于办公桌旁的区域隔板或墙上粘贴任何纸张,违者罚款人民币10元。10
16、、工作牌由中心行政组统壹制作,必须正确佩戴于左胸衣兜上方壹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工作牌,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中心行政组申购,同时交20元的罚款。11、操作层职员不得动用店长电脑,连锁店应作好电脑管理,壹般须设定密码,凡出现此类事件,对店长及动用电脑人员处以各50元罚款,且记行政大过壹次。12、操作层职员壹般不得使用工作区电话,若有特殊需要,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13、职员不得于休息室内阅读书刊、杂志,凡发现者,将予以罚款人民币10元整。二、职业着装及扣款规定职员着装由中心统壹规定、统壹制作,职员领用时壹次性支付服装使用保证金。第七章薪酬制度连锁店的薪酬制度根据置信基本法已有规
17、定,参照置信实业薪酬待遇级别的若干规定,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希遵照执行。第壹条店长薪酬转正店长按中心包干制执行: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月。每季度税后净利润超额完成中心下达的考核目标,以税后净利润超额部分为基数提取50%作为奖励,由店长自主分配,分配方案报中心批准。第二条职员薪酬转正职员按中心包干制执行:收银兼库管600元/月,技师800元/月,普工400元/月。试用期收银兼库管500元/月,技师600元/月,普工300元/月。另根据每日每位职员的工作量提成,提成方案按照中心的关联管理制度执行。每季度税后净利润超额完成中心下达的考核目标,以税后净利润超额部分为基数提取50%作为奖励,
18、由店长根据职员的工作业绩分配,分配方案报中心批准。直营连锁下店长管理制度第壹条为了规范四川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属各连锁店的运营管理行为,满足中心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针对店长的运营管理行为、运营目标考核和经济法律责任等事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中心是由四川置信资产管理XX公司发起设立,中心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快修、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店长是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店长不得同时兼任中心和连锁店的工作。第三条店长由中心通过专业的培训,考核合格之后,委派至各连
19、锁店,任连锁店的管理者.第四条店长职权1、店长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所任职连锁店的各项工作,根据置信基本法的要求,不断加强该店的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于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享有相对自主的运营权和管理权,运营管理上的重大事项应先报经中心主任批准同意。2、于人事方面,对职员的聘用有建议权。3、于财务方面,店长应严格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4、对中心重大事项的决定有建议权。第五条指标考核1 店长于享有相对自主的运营权和管理权的同时接受中心考核和监督,中心设立稽核队,对各店的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同时中心设立投诉热线2 经济指标:中心根据前壹年的运营业绩情况制定下壹年的经济指标,第壹年的经
20、济指标根据各店运行的前三个月的运营情况测算全年的经济指标.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指标:(1)年度运营额(2)成本发生额(3)利润率3 安全指标: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流程,违反操作流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低于年营业额的2%.4 投诉投诉率:各店的顾客投诉率应该低于5第六条管理责任1、店长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心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中心的规章制度,尽忠职守、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2、店长应承担管理上的过失责任。因此要求店长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使各方面的工作能创造壹流水平,严禁出现各种损害中心经济利益和形象声誉的责任事故发生。3、如果出现连锁店的职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侵占、挪用中心资产等损害中心经济利
21、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责任事故,于追究违法违纪者本人经济、法律责任的同时,店长应根据有关“过错追究责任制”的规定承担领导责任。第七条经济责任1、不管是店长管理原因或是下属职员的原因,不论主观上是故意仍是过失,凡店长任职的连锁店里出现损害中心经济利益和合法权利的情况,对经全力仍无法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部分,均应按“过错追究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赔偿。2、店长如出现上述情形,根据规定确定了店长应赔偿或承担的数额后,从店长于连锁店的个人权益中直接扣除。第八条法律责任店长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于任职期间,如有违法、犯罪、渎职等严重损害中心和任职连锁店利益的行为,中心将根据公司法、刑法等关联法律法
22、规的规定,配合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同时,中心能够根据中心章程和有关决议、文件对店长作出进壹步的处理决定。第九条禁止事项根据公司法、刑法和中心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店长如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将被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1. 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索贿受贿,或侵占、挪用中心财产和资金;2. 私自收受其他单位的礼品、红包、回扣等财物而不上交中心;3. 私自将中心资产低价出售、变卖或无偿分配给个人,损害中心利益的;4. 私自以中心资产为本中心股东、员工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经济担保;5. 私自于外自办实体、兼职,或者自营、为他人运营和其职务职责相似相同的营业;6. 向中心提供虚假财
23、务报表、财会方案,或者隐瞒重要财务情况、重大责任事故不予方案的;7. 中心认为需要禁止的其他行为。承包运营制下的连锁店管理制度总章第壹条为了规范四川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属各连锁店的运营管理行为,满足中心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置信基本法和中心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运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中心由四川置信资产管理XX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快修、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是作为壹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
24、心统壹管理。第三条连锁店采用店长承包运营制.每年和中心签定承包运营合同.承包运营合同由中心制定统壹标准合同.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精典。第壹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壹条中心是经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行使权利。第二条中心是各连锁店的出资人,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是作为壹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壹管理。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运营承包者,享有运营权,行政上隶属于中心,接受中心统壹管理、统壹考核。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中心统壹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中心的统壹运营管理。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壹、连锁店的权利第壹条连锁店经中心授权合约和中心和店长签定的承
25、包运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能够且必须以“四川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第二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第三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第四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用中心统壹的管理方式运营。第五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运营计划的执行。第六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购中心统壹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第七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采用中心统壹制定的操作流程.第八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考核办法.第九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实行中心统壹制定的薪酬标准.第十条连锁店能够且必须接受中心统壹的培训.第十壹条连锁店享有中心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二
26、、连锁店的义务:第壹条连锁店应执行中心管理层作出的壹切决议事项。第二条于日常的运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第三条连锁店于日常的运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壹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中心进货的商品,只能于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中心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运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于合理的
27、水平。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中心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第八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中心授予的壹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中心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第十条连锁店对于中心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和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2、连锁店的详细运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3、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第十壹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第三章中心的权利义务 壹、中心的权
28、利:第壹条中心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运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第二条中心有统壹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第三条中心能够根据市场情况统壹采购商品、物品,且供给连锁店使用。第四条中心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且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二、中心的义务:第壹条中心于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于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中心应定期对连锁店关联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第三条中心对于连锁店的运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第四条中心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关联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中
29、心应聘请专业人士统壹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中心应提供统壹的专业营销手段。第四章承包运营指标的制定原则第一条 承包运营合同本着市场公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制定每年的承包运营指标.包含经济指标安全指标投诉率指标.第二条 经济指标包含营业收入成本支出利润率三个指标.各指标标准的制定,第壹年以前三个月的运营情况推算全年的运营指标,浮动范围可于10%以内,以后每个运营年度以前壹个运营年度的运营情况制定,浮动范围于5%以内.第三条 安全指标:以经济赔偿率考核,经济赔偿应低于年度营业额的2%第四条 投诉率:顾客向中心投诉率低于3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连锁店
30、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1、聘用连锁店所需职员由中心壹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2、试用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和中心签定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职员。3、管理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置信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于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置信基本法执行。4、解职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俩种,职员自动辞职必须提前壹周书面方案中心行政组,连锁店
31、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1、作息制度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俩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运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且报中心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2、考勤内容及纪律代人打卡:第壹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行政记大过壹次,且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于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3、迟到、早退职员每迟到、早退壹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壹个月迟到、早退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于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4、打卡规定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于考勤卡上签字且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中心行政组于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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