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厂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办法电厂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以下简称“分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以下简称“防误闭锁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 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 26860-201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要求与措施(电气部分) 中国电力出版社第三章 职责第四条 电气防误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分公司
2、内成立防误领导小组,在发电部设防误专责,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的防误工作,生产管理部为分公司防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 电气防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经理成员:发电部电气专工、电热检修部电气专工、生产管理部专工、设备管理部电气专工。第六条 生产副经理职责(一)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防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负责监督分公司防误工作的开展。(二)组织或参与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置新建、扩建、改建方案的编制、审核。(三)组织或参与防误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核。(四)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做好防误闭锁装置的执行监察工作。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电气专工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防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3、负责分公司防误闭锁的技术指导工作。(二)负责组织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方案初审,设备选型和投运前的验收工作。(三)参加误操作事故的分析,负责组织制订分公司防误操作事故技术措施。(四)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计划检修和消缺管理的监督工作。(五)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监督工作。(六)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技术培训工作。每次防误系统升级后,组织厂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七)组织制定分公司的防误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改造方案。(八)负责按要求上报年度防误总结工作。(九)参加电力系统内组织的防误闭锁装置专业会议和防误工作会议,进行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第八条 生产
4、管理部专工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防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二)参与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方案初审,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工作。(三)组织误操作事故的分析,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负责编制防误操作事故分析报告。(四)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操作、管理、监督工作。(五)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三率”统计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年度防误工作总结。(六)参加电力系统内组织的防误闭锁装置专业会议和防误工作会议,进行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第九条 发电部电气专工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防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防误闭锁日常管理工作。(二)发电部电气专工为电气防误专责。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正
5、常投入。(三)参加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初审,设备投用前的验收工作。(四)参加误操作事故的分析,组织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工作。(五)参与制定分公司的防误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改造方案。(六)落实防误闭锁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七)做好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三率”统计工作。按要求上报年度防误工作总结。(八)做好本部门防误闭锁装置技术培训工作,使运行人员懂得装置原理、操作程序。(九)参加电力系统内组织的防误闭锁装置专业会议和防误工作会议,进行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第十条 电热检修部电气专工的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防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分公司防误闭锁日常管理工作。(二)参加
6、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初审及设备选型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三)提出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技术改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四)负责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设备管理、计划检修和消缺管理工作。(五)参加误操作事故的分析及反事故技术措施制定工作。(六)参与制定防误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改造方案。(七)落实防误闭锁装置的消缺工作。(八)做好本部门防误闭锁装置技术培训工作。(九)做好分公司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三率”统计工作。(十)参加电力系统内组织的防误闭锁装置专业会议和防误工作会议,进行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第四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使用原则与技术要求(一)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是
7、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本制度中所指的防误闭锁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闭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为了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而专门装设的各种装置。(二)防误闭锁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1)防止误分、误合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为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倒闸操作规定的基础上,凡有可能引起上述误操作事故的一次电气设备,都必须安装可靠的防误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
8、锁)。如加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第十二条 运行、检修管理内容(一)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以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规定,做倒“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正确使用防误闭锁装置。新上岗运行、检修人员的定期培训考试应有防误闭锁装置的使用、操作、维护等内容。(二)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应纳入运行、检修规程,明确技术要求、运行巡视、检修维护等内容,并定期进行维护。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三)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工具(万能解锁钥匙) 不得多于一把,平时不得使用,应放在专用封条封起的盒子里,严禁随便
9、拆封借用,随值移交。禁止原因不明的随意解锁,或利用其他工具拆卸锁具的操作。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现异常或缺陷、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解锁才能操作时,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汇报部门电气专工,由其到现场检查,确认确实属于装置异常,需要解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2)汇报值长,将具体情况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批准后,在专工的监护下进行解锁操作。3)封钥匙盒的专用封条必须经发电部电气专工同意才可拆封。4)使用解锁钥匙后,必须按规定在解锁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录。5)解锁钥匙使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钥匙盒,填好封条上的时间,将钥匙盒封好。并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详细记录。6)安装、调试及检修需要解锁时,必须经值长同意,并
10、应加强监护,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来状态。7)事故应急处理需解锁时(如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等紧急事故),值班人员有权砸开钥匙箱取出解锁钥匙。但解锁操作时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现场规程,危机解除后,必须上报相关领导。 (四)使用防误闭锁装置不得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倒闸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五)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必须退出时,应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并限定恢复时间。防误闭锁装置在退出期间,需要倒闸操作应有防范措施,严防误操作。(六)防误闭锁装置的缺陷管理应与相应的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防误闭锁装置应加强巡视。防误闭锁装置出现故障应由运行人员及时联系电热检修部消缺
11、。(七)对于没有安装防误闭锁装置(或不具备防误操作功能)的高压开关设备,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在进行倒闸操作前必须有相对应的危险点预控措施。现场应对运行的高压开关设备采取一些相应的辅助措施(即提示性的,而不是强制制止性的措施)。第十三条 统计考核(一)防误闭锁装置数量按单元回路统计办法进行统计。(二)防误闭锁装置“三率”统计,由发电部电气专工、电热部电气专工按单元回路进行统计,生产管理部部检查审核。(三)母线单元回路指:母线断路器及两侧刀闸、母线上所有刀闸,接地刀闸、网门的防误闭锁装置。(四)专用母线单元回路是指:母线分段断路器及两侧刀闸、接地刀闸、网门的防误闭锁装置。(五)其它:母
12、线侧的接地刀闸、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厂用变压器、电容器间隔;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联络线路两侧的断路器及其两侧的刀闸、接地刀闸、网门的防误闭锁装置分别按一个单元回路统计。第十四条 统计公式:(一) (二) (三) (四)各部门防误闭锁装置的“三率”统计上报工作半年进行一次,分公司每年向行业主管上级部门上报一次。(五)防误闭锁装置的“三率”应纳入分公司的指标进行检查考核。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 按照本制度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抽查。第十六条 按分公司颁布的生产组织管理奖惩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矛盾之处,以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制度为准。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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