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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docx

1、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xxxx201x 备案号:Jxxxx201x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databas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征求意见稿)201x-0x-xx发布 201x-0x-xx实施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databas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DB11/Txxxx201x

2、主编单位:北京测绘学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x年x月x日201x 北京前 言目 次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Provisions 3 3.1 Data content 3 3.2 Quality requirements 34 Database design and data organization 4 4.1 General provisions 4 4.2 Categories and symbols 4 4.3 Layers and colors 5 4.4 Att

3、ribute structure data dictionary 5 4.5 Metadata 8 4.6 Data organization 85 2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processing and inputting 9 5.1 Data checking before inputting into database 9 5.2 Inputting data into database 9 5.3 Data processing and checking after inputting data into database 106 3D undergro

4、und pipeline data model building and inputting 11 6.1 Building 3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models 11 6.2 Inputting 3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models into database 12Appendix A 3D expression of feature points, affiliated facilities and constructions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13Explanatio

5、n of Wording in the specification 24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51 总则1.0.1 为了统一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据建库的内容与方法,准确、全面地将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入库,建立并更新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库,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建库及更新工作。1.0.3 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建库及更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地下管线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埋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

6、工业、地下管廊等管线及附属物的统称。2.0.2 地下管线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描述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属性特征的数据。2.0.3 地下管线数据库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base按照规定的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数据的仓库。2.0.4 管线点Surveying Point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地下管线探查过程中,为准确描述管线的走向特征和附属物、建(构)筑物信息,在地下管线探查或调查工作中设立的测点,包括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2.0.5 小室 Cell

7、实地投影面积大于等于2平方米的管线地下附属物或建(构)筑物。2.0.6 拓扑 Topological Connection管线和管线点目标体之间空间连接关系的描述。2.0.7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 Three-dimensional model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地下管线要素在立体空间中的位置、几何形态、表面纹理及其属性等信息的可视化表达。2.0.8 元数据 Metadata描述数据的内容、质量、状况及其他特征的数据。2.0.9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8、Cables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物、建(构)筑物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辑、存储、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3 基本规定3.1 数据内容3.1.1 地下管线建库数据来源应为验收合格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成果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数据源应为验收合格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数据或专业公司汇交数据等。3.1.2 地下管线建库数据应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地下管廊等各类管线及其附属物的空间和属性数据,以及地下管线元数据。3.1.3 地下管线建库数据应包括二维地下管线数据,宜包括地下

9、管线三维模型数据。3.1.4 废弃、拆除、新建、改建管线时,应及时组织进行管线信息更新。更新数据应及时入库。3.2 地下管线数据建库质量要求3.2.1 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数据内容应完整、全面; 2 元数据的内容应具有唯一性、完整性、准确性; 3 应及时对变化信息进行数据更新,保持数据的现势性。3.2.2 地下管线数据库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几何精度应与入库前数据保持一致; 2 属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数据的分层及要素的分类应正确; 2) 要素的属性项及属性值应完整、正确。 3 一致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面状要素应闭合; 2) 结点匹配应准确; 3) 要素应具

10、有唯一性,几何类型和空间关系应正确。 4 完整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要素应符合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规定的取舍要求; 2) 要素的几何描述应完整。4 地下管线数据库设计与组织4.1 一般规定4.1.1 地下管线数据库管理对象应包括地下管线数据、元数据,宜包括地下管线三维模型数据。4.1.2 地下管线数据应按不同的管线类型和几何特征进行数据分层与组织。4.1.3 地下管线数据库建设前应进行需求分析,在方法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库组织、设计。4.1.4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保密措施。4.1.5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具有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应具有安全管理机制及数据备份恢

11、复机制。4.2 分类及符号4.2.1 管线应按表4.2.1分为9个大类、40个小类。表4.2.1地下管线要素分类管线大类小类名称供水输水配水中水排水雨水污水合流燃气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热力供热热水蒸汽温泉冷气电力供电照明电车信号灯广告灯电力沟通信通讯专用宽带广播电视广播有线电视工业氢气氧气乙炔石油航油油料排渣乙烯柴油氦气汽油煤油重油地下管廊管廊管沟4.2.2 地下管线特征点、附属物及建(构)筑物符号应按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2015)附录A表达。4.3 分层和颜色4.3.1 管线数据类型应包括点、线、面、辅助线和注记等。4.3.2 管线数据图层应按照管线大类和数据类型分层,并

12、按“管线大类+数据类型”的组合方式命名,具体分层、层名及颜色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2015)附录E。4.3.3 管线数据分层应能按照实际需要进行扩充。4.4 属性结构及数据字典4.4.1 地下管线数据库属性结构包括管线点表、管线段表、管线设施面表、管线辅助线表、管线注记表,具体要求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2015)附录K。4.4.2 地下管线点图层中“特征”字段应按照表4.4.2填写。表4.4.2管线特征管线大类管线特征供水盖堵、三通、四通、变径点、变材点、出(入)地点、定位点、弯头、预留口、转折点、交叉点、变坡点、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测压

13、点、测流点、水质监测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入户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偏心点排水进水口、出水口、盖堵、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多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偏心点燃气牺牲阳极、盖堵、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弯头、出(入)地点、绝缘接头、偏心点热力盖堵、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弯头、沟点、出

14、(入)地点、交叉点、偏心点电力上(下)杆点、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分支点、沟点、出(入)地点、交叉点、偏心点通信上(下)杆点、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分支点、沟点、出(入)地点、交叉点、电(光)缆接头、电(光)缆盘留点、管头、偏心点广播电视上(下)杆点、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

15、小室内点、分支点、沟点、出(入)地点、交叉点、电(光)缆接头、电(光)缆盘留点、管头、偏心点工业牺牲阳极、盖堵、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小室边点、小室内点、弯头、出(入)地点、绝缘接头、偏心点地下管廊中心点、堵头、定位点、转折点、变径点、变材点、变坡点、预留口、三通、四通、进出楼(房)点、非开挖管出入点、非普查点、一般管线点、管廊边点、管廊内点、偏心点4.4.3 地下管线点图层中“附属物”字段应表4.4.3填写。表4.4.3地下管线附属物信息表管线大类附属物供水检修井、闸门井、水表井、排气井、排污井、消防

16、栓、阀门、闸罐、水源井、进(出)水口、测压井、测流井、阀门井、水表、消防井、排泥井、取水井、排气阀、排污阀、阀门孔排水检修井、直线井、三通井、四通井、支线井、污水井、雨水井、跌落井、转弯井、扇形井、堵头井、雨水箅、污水箅、暗井、闸门井、水封井、冲洗井、沉泥井、泵井、溢流井、倒虹吸井、隔栅井、排污装置、阀门、渗水井、出气井、通风井燃气检查井、阀门、阀门井、压力表、凝水缸、放散装置、波形补偿器、立管、燃气桩热力检查井、阀门、阀门井、吹扫井、窨井、排污井、排气井、补偿器井、调压装置、凝水井、疏水、真空表、固定节、安全阀、排潮孔电力检查井、暗井、人孔井、手孔井、变压器、接线箱、通风孔、通风井、电线架、

17、信号杆、监控器、路灯杆、交通信号灯、线杆、上杆、地灯、景观灯、分线箱(盒)、灯箱、高压塔(杆)、广告牌、路灯控制箱通信人孔井、手孔井、分线箱、接线箱(盒)、线杆、电话亭、信息亭、检修井、监控摄像头、电信塔(杆)、无线电杆、红外对射广播电视人孔井、手孔井、分线箱、接线箱(盒)、线杆、信息亭、检修井、监控摄像头、电信塔(杆)、无线电杆、红外对射工业吸水井、检查井、阀门、阀门井、压力表、凝水缸、放散装置、波形补偿器、窨井、排污装置、排污井、排气井、补偿器(井)、调压装置、凝水井地下管廊通风口、进风井、排风井、检查井、集水池、排污井、投料口、吊装口、分支口、逃生口4.4.4 地下管线点图层中“建(构)

18、筑物”字段应按照表4.4.4填写。表4.4.4 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信息表管线大类建(构)筑物供水取水构筑物、水处理构筑物、小室、泵站、水池、中水处理站、清水池、净化池、沉淀池、水塔排水暗沟地面出口、出口闸、排水泵站、雨水收集池、调蓄池、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小室、污水处理厂、小区污水处理站、净化池燃气调压站(箱)、燃气柜、计量站(箱)、燃气门站、煤气站、小室、涨缩站热力锅炉房、泵站、冷却塔、动力站、小室、换热站电力变电站(所)、配电室(房)、控制柜(室)、小室、户外开关站、开闭站(所)通信变换站、控制室、小室、增音站、主机楼、控制室、差转台、发射塔、放大器、交换站、监控室广播电视变换站、控

19、制室、小室、增音站、主机楼、控制室、差转台、发射塔、放大器、交换站、监控室工业锅炉房、动力站、冷却塔、小室地下管廊监控室、人员出入口、设备吊装口、排水泵房、小室4.4.5 地下管线线图层中“材质”字段应按照表4.4.5填写。表4.4.5地下管线材质信息表管线大类材质供水钢、塑料、砼、铸铁、玻璃钢、砖混排水砼、陶瓷、PVC、钢、玻璃钢、石、塑料、铸铁、砖混、混凝土模块燃气钢、玻璃钢、铸铁、PE、砼、砖混热力钢、塑料、砼、砖混电力铜、铝、铝/光、铜/光、砼、光纤、塑料、铸铁、砖混、钢通信光纤、铜、铜/光、砼、钢、塑料、铸铁、砖混广播电视光纤、铜、铜/光、砼、钢、塑料、铸铁、砖混工业钢、砼、塑料地下

20、管廊砼、砖混4.5 元数据4.5.1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以测区或工程为单位建立元数据。4.5.2 地下管线元数据应以面要素存储测区或工程范围的空间位置,并记录测区或工程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相关的信息,其表结构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2015)附录J。4.5.3 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时应同步建立地下管线元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时应同步更新地下管线元数据。4.5.4 对地下管线元数据操作应包括输入、编辑与维护管理、查询检索等功能。4.5.5 地下管线元数据建立、更新、维护过程中,应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4.6 数据组织4.6.1 地下管线数据库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专业地下管线

21、专题数据库相对独立; 2 各专题数据库空间参考保持一致; 3 地下管线数据按分类、分层的方式存储; 4 地下管线数据在物理或逻辑上是无缝的; 5 地下管线要素标识码唯一; 6 同时存储现状数据和历史数据。4.6.2 地下管线数据库宜采用通用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并采用空间数据引擎统一管理管线图形及属性数据。4.6.3 地下管线二维和三维数据宜采用面向对象、多空间列的空间数据组织形式进行一体化存储。5 地下管线二维数据整理入库5.1 入库前数据检查5.1.1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前应经过质量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入库。5.1.2 管线数据入库前应进行全数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表5.1.2中内容。表5.1

22、.2 入库前数据检查内容检查类别检查内容空间参考系检查大地基准和高程基准检查;数据空间位置范围概念一致性工程文件命名规范性检查;图层完整性检查;图层几何类型检查;图层属性结构检查;图层工程编号唯一性检查属性值约束检查标识码合理性检查;管线起止点标识码合理性检查;管径及管线条数合理性检查;管点高程及埋深合理性检查;管线高程及埋深合理性检查;数据字典枚举值检查属性一致性检查特征管点关联管线数检查;特征管点两侧管线属性信息一致性检查;相连管线点线号匹配一致性检查;相连管线种类一致性检查拓扑一致性检查管点重叠检查;管井间碰撞检查;管线重叠检查;点线碰撞检查;小室面重叠检查;小室面压盖其他管井检查;小室

23、面压盖其他管线检查;管线节点数检查;相邻连线夹角检查;孤立点检查;孤立线检查;小室面无管井检查几何表达检查要素几何异常检查;极短线检查;极小面检查地理表达检查重力流方向检查空间碰撞检查管线间间距合理性检查;管线与设施面间距合理性检查5.1.3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前检查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的有关规定。5.1.4 入库前数据检查宜采用地下管线数据质量检查软件进行。5.2 数据入库5.2.1 应按照本标准第4章的要求建立管线数据库结构。5.2.2 管线数据入库应采用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时应对数据入库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计算机编码等日志信息进行记录

24、和管理。5.2.3 管线数据入库应对入库数据与库中已有数据进行冲突检查与处理后,再进行数据入库。5.2.4 管线数据入库应分为三个步骤:临时库导入、数据比对与处理、最终库导入。5.2.5 数据导入临时库时,应进行查重,避免数据重复导入。因断电、死机、程序崩溃等意外情况导致导入过程意外中止,应对已导入管线数据进行处理,确保数据一致性和完整性。5.2.6 数据导入临时库后,应对导入结果与导入前进行比对,确保入临时库前后数据记录条数、空间位置、属性信息未发生任何改变。5.2.7 数据导入临时库后,应对导入数据和数据库中已有数据进行比对和处理: 1 导入数据与数据库内已有数据的偏离值在地下管线探测技术

25、规程(DB11/T 316)规定的测量误差范围内,应认定为同一对象,其空间坐标以已有数据为准,属性信息以导入数据为准; 2 导入数据与数据库内已有数据的偏离值在测量误差范围外,但偏离值不足以确认为不同对象时,应认定为疑似同一对象,并反馈给数据提交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根据核实结果进行具体处理。5.2.8 将经过冲突检查与处理的数据导入最终库后,应对库中数据和原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要素数量、空间位置、属性信息保持一致,并进行唯一编码。5.3 入库后数据处理与检查5.3.1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后,应按测区边界或者工程边界进行属性接边,确保属性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5.3.2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后,应按

26、测区边界或者工程边界进行图形接边,将同一管线段跨测区或跨工程的不同部分合并为同一个要素。5.3.3 入库处理后的管线数据应进行拓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线连通性检查、孤立井检查、管线碰撞检测等,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数据进行处理。5.3.4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后,应对排水管线数据的重力流向进行检查,确保排水管线的矢量方向与流向保持一致。5.3.5 入库后数据质量应满足3.2的要求。6 地下管线三维建模及入库6.1 地下管线三维建模6.1.1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应依据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进行制作。6.1.2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制作前,应对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进行三维专项质量检查,包括管线高程及管径

27、信息完整性检查,相邻管线埋深连续性检查、管线间拓扑关系正确性检查等。6.1.3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宜采用计算机软件自动建模方法建立,同时辅助采用交互式人工建模。特殊需要时,可采用三维激光扫描进行精细建模。6.1.4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平面精度、高程精度应与依据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保持一致。6.1.5 地下管线宜对管线本体基本轮廓和外结构进行几何建模,依据需要贴相应材质纹理表现,或以不同颜色材质表现。管线建(构)筑物和各类管井宜按其结构尺寸进行基本轮廓和外结构进行几何建模表现,其他管线附属设施宜采用三维模型符号库中预先制作的符号来表现。6.1.6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符号库宜根据国家行业设计标准

28、结合普查实际情况进行制作。地下管线特征点、附属物及建(构)筑物三维表达方式可参见附录A。6.1.7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制作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反映管线类型、管径、形状、特征; 2 管线连接、变径、断面做圆滑处理; 3 表达管线在平面的走向和在竖向的空间拓扑关系; 4 反映管线的连接点和附属物、建(构)筑物间关系。6.1.8 地下管线三维建模完成后成果宜与地形模型、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水系要素模型、植被要素模型和其他要素模型进行集成,形成统一的场景。6.1.9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应按表6.1.9的要求进行数据检查,达到管线模型数据分层正确,模型要素无重复或遗漏;地下管线属性要素分类与代码正

29、确,属性项和属性值完整;管线模型之间空间拓扑关系正确;管线模型与地形模型、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等之间衔接关系正确。表6.1.9三维管线模型检查内容表质量元素描述空间参考系空间参考系使用的正确性模型精度模型空间位置(平面、高程)的准确程度时间精度数据及资料的现势性拓扑关系附属物模型、建(构)筑物模型、管线模型间空间拓扑关系合理性模型完整性模型的多余和遗漏模型衔接管线模型与地形模型、建筑物模型等间的衔接合理性场景效果三维场景的完整性、协调性、色彩合理性数据组织模型、贴图命名的正确性,数据组织、数据格式符合性附件质量各类附件的完整性、准确程度6.1.10 地下管线三维建模时应建立元数据,包括识

30、别信息、数据质量信息、空间数据组织信息、空间参考信息、实体与属性信息、分发信息与限制信息等。6.2 三维地下管线数据入库6.2.1 地下管线三维数据库应包括管线模型、管线附属物模型、管线建(构)筑物模型、管线属性信息等。6.2.2 三维管线入库工作内容应包括建立数据库模型图层结构,建立坐标系统,定义各个图层的属性项,建立模型数据空间索引等。6.2.3 三维管线数据入库应根据管线要素类型,分别进行相应类别的地下管线三维模型入库。6.2.4 三维管线数据入库可选用手动添加或程序批量入库。批量入库可采用分块批量入库或分层批量入库方法。分块入库的三维管线应进行模型间衔接接边。6.2.5 三维管线数据入库应采用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时应记录三维管线数据入库日志。6.2.6 三维管线数据更新入库时,更新模型应与原有管线模型进行接边,对接边后的数据进行数据检查,并对问题数据进行处理。6.2.7 入库后三维管线数据应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三维管线要素数据是否存放在规定的数据图层中,入库后管线模型数据是否完整,三维管线数据是否重复入库和模型数据拼接是否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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