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福建移动互联网电视平台内容建设目标,对合作伙伴的资质要求、信息安全、引入流程、商务模式、考核、结算、退出等相关流程进行了规定,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地指导合作伙伴的引入和管理工作。第三条福建移动互联网电视内容的引入遵循 “多家选择、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引入流程和评估机制。业务内容合作伙伴引入结果的决策遵循 “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 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用于指导省公司开展互联网电视,包含IPTV、OTT平台及相应三屏互动客户端上提供家庭业务内容和应用的合作伙伴的管理。第五条省公司市场部负责牵头组织互联网电视内容引入工作,市场部、政企分公司、
2、信息技术部、综合部、品质管理部组成专家组负责互联网电视内容申请引入的评审工作。第二章 资质要求第六条福建移动互联网电视内容合作伙伴包括在电视、手机等多屏互动平台上提供视频内容的合作伙伴(以下简称“CP”)以及提供应用的合作伙伴(以下简称“AP”)。第七条CP/AP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二)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注册成立时间需满一年;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的中资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三)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具备互联网电视业务
3、内容运营经验,技术服务等能力。(四)合作伙伴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市场、客服、网络技术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近行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中国移动颁布的各项管理办法,并熟悉各项合作伙伴合作流程。(五)若该合作伙伴与福建移动已有相近业务合作,则在申报当月前连续三个月在省公司的月度考核得分都必须在70分(含)以上,不足三个月则每月月度考核得分均要求在70(含)分以上。(六)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在全网或其他省运营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违约事件。第八条CP/AP需满足以下专业资质要求:(一)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具备国家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新闻出版
4、总署等)要求的相关资质等资料。(二)满足互联网电视内容在电视端、手机端等多屏互动客户端运营的政策合规性要求。(三)具备内容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明、授权证明、增值业务运营许可证。第三章 引入原则第九条福建移动互联网电视内容的引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保障公司运营和发展,做到“管理制度化、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引入基本条件的合作伙伴,均可提交合作申请,以保证机会平等。(二)专家评估原则:建立科学的引入评估体系,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引入评审,量化考评指标,保证合作伙伴引入质量。优先推荐
5、具有独家、排他等稀缺资源的公司。(三)“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原则:合作伙伴引入结果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专题会进行集体决策。(四)信息安全保障原则: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在内容审核、用户信息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系统(业务)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保障。第四章 引入流程第一十条为了做到“规范与效率”并举,引入类型分为主动引入和申请引入两种。第一十一条主动引入(一)定义:我司根据内容运营创新规划和竞争需要,通过主动寻找合作伙伴,引入独创性、稀缺性、竞争性内容资源的方式。(二)原则:针对本省主要竞争对手或兄弟省份已上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且订
6、购收入排名靠前的合作伙伴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包。(三)流程:由于该类合作伙伴已具备运营资质,其提供的产品包在市场上(兄弟公司或竞争对手)取得了较高的认可度的产品内容。为加速成熟内容的快速上线,通过“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及时按需召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第一十二条申请引入内容合作伙伴主动提交合作申请,我司根据内容运营规划进行相关评审,按照规范流程及商务模式,常态化开展引入内容资源的方式。(二)流程:分为启动、评审、定价、决策、签约5个环节。1、启动:CP/AP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公司介绍和产品介绍。其中,产品介绍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优势,产品形态,内容数量(部数及集数)、更新频
7、度、免费内容占比、合作案例和对应订购情况。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合作伙伴管理人员负责汇总申请表信息。2、评审:市场部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由市场部、政企分公司(行业视频)、信息技术部、综合部(法律)、品质管理部(客服)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先对合作伙伴资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对产品包进行打分评审。评审从内容、体验、创新、资费、运营支撑、信息安全六个方面综合评估,原则上只推荐评审得分达到70分以上的产品包。评审评分表详见附件二。3、定价:市场部依据业务发展需要明确产品包名称、产品包内容。产品定价以各合作伙伴建议定价为主。4、决策:对于评审通过后的新增合作伙伴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名称、产品包和商务模
8、式,资源是否独家、排他,由市场部合作伙伴管理人员汇总拟引入的合作伙伴清单及其提供的内容产品包,按月提交分管领导的专题办公会决策。5、签约:决策通过后,由市场部牵头负责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评估引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决策结果的记录,需要至少留存3年。第五章 商务模式第一十三条根据中国移动数据业务个人及家庭产品管理办法(中移有限市 2015 31 号)中明确:“与CP合作时,如采用信息费分成的模式,原则上按照我公司部分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分成;与AP合作时,如采用我公司部分信息费分成的模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分成。”以此作为宽带电视增值合作商务模式总体原则。
9、第一十四条参照现网牌照合同规定,按照5(移动):4(CP/AP):1(牌照)进行订购基础分成,如果内容为牌照提供,则内容计费收入按照5(移动):5(牌照)进行订购基础分成。第一十五条为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确保及时激励,同时依据业务发展情况优化激励模式。具体比例调整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 第六章 合同管理第一十六条互联网电视内容引入合同的签署由业务需求部门牵头完成。第一十七条合同签约模式:移动与CP/AP签订商务合同,具有考核和管理权。协商CP/AP与牌照签订政策备书合同。第一十八条合同内容要求:福建移动家庭业务内容引入合同需明确合作伙伴服务内容、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商务模式、考核及处
10、罚办法、稽核规则、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处罚、退出方式。对于合作伙伴的合作要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信息安全条款、保密条款等内容。不允许对方随意泄露涉及知识产权的合作内容,避免竞争对手轻易复制。相关合同文本需通过综合部法务审核。第一十九条合同附件要求:与福建移动家庭业务内容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合作伙伴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和廉洁合作协议。第七章 考核管理第二十条市场部每月对合作伙伴实施考核管理,重点从内容呈现及时性和准确性,内容品质,日常支撑,业务故障,违规等维度制定考核细则。加分项原则上不超过5分。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三。第二十一条出现一次一类违约,则在当月考核中直接扣除1
11、00分,并终止合作。二类至五类违约每出现一例,按对应扣分标准进行扣分。违约等级违约现象扣分标准一类违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100分/例被上级主管部门裁定立即终止经营由于内容/应用合作方违约运营导致重大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淫秽信息服务二类违约强行订购,通过各种手段导致用户在非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定制业务10分/例通过恶意欠费及套取利益的方式开展业务自消费,损害福建移动利益业务内容违反国家有关版权保护的规定,或提供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应用中具有破坏用户终端、窃取用户数据等损害用户利益的恶意代码未能兑现向福建移动书面承诺的营销资源,并且未与福建移动提前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造成较
12、大负面影响三类违约提供不良信息内容7分/例未经用户许可,向用户发送任何形式的内容广告,且群发信息中存在虚假宣传、未明示资费等,诱导用户使用其业务由于内容/引用合作方原因,造成对福建移动网络平台或管理系统进行攻击,导致系统性能严重下降四类违约提供的业务内容/应用相关授权不完善,导致产生相关法律纠纷5分/例提供的业务内容/应用由于版权问题产生法律纠纷,但不涉及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未经用户许可,向用户发送任何形式的内容广告,但不存在虚假宣传、未明示资费等行为由于内容/应用合作方管理不善,导致与福建移动的相关合作业务资料外泄五类违约由于业务内容或业务宣传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引发用户争议
13、3分/例内容合作方在营销宣传中不当使用福建移动品牌标识内容合作方客户服务支撑标准未达到考核要求提供的业务内容由于版权问题产生私下纠纷,但不涉及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第二十二条合作期内每半年由福建移动市场部对合作伙伴进行一次半年评估,连续三个月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半年评估不达标。第二十三条半年评估不达标或信用度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合作伙伴应及时终止合作或调整商务模式。因考核不达标被退出的合作伙伴,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八章 结算管理第二十四条市场部按季度对合作伙伴实施结算管理,结算数据以用户订购关系为依据。第二十五条CP/AP分成所得总额中80%为固定分成,剩余20%分成与考核
14、相挂钩。提供CP/AP内容审核服务的牌照方分成总额全部与考核相挂钩。(一)CP/AP结算当月结算金额=当月CP/AP合作分成所得总额的80%+当月合作分成所得总额的20%*当月考核得分/100。(二)提供CP/AP内容审核服务的牌照方结算当月结算金额=当月牌照合作分成所得总额*当月考核得分/100。内容审核牌照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四。(三)合作伙伴结算金额根据确定的商务模式和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进行计算。不与合作伙伴结算的项目包括:1、客户优惠账户消费金额:客户使用优惠账户内费用对其业务使用消费金额进行抵充或消费的;2、状态不正常客户费用(含预销号):账期内处于欠费、停机、销号和预销号状态的号码
15、产生的所有费用;3、退费费用:同一账期内已经确认的退费费用总和;4、对于合作方因违约或非正常业务行为造成的业务收入。第二十六条针对多个CP/AP提供内容组合而成的混编产品包,围绕各家成功订购后的点击量或各家成功提供片源数量占比等维度进行分成结算。针对单个CP/AP提供内容的独立产品包,按该独立产品包对应分成比例结算。第九章 退出管理第二十七条合同期内,合作伙伴的退出分为主动退出、违约退出、考核退出、资质变更退出等。(一)主动退出:合作伙伴因自身原因可以主动要求终止合作。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福建移动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执行相关退出流程。(二)违约退出:合作伙伴因业务违约,达到处罚
16、标准的,福建移动市场部有权提出终止合作。(三)考核退出:合作伙伴半年评估不达标,福建移动市场部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四)资格变更退出:合作伙伴发生资格变更,如公司注册资金、管理团队、业务开展资质等,不满足合作基本资质的,福建移动市场部有权提出终止合作。第二十八条对退出的合作伙伴,需执行福建移动市场部提出的具体退出保障措施,配合福建移动解决因退出带来的客户服务、业务延续等问题。对于恶意不配合的合作伙伴,福建移动有权视情况扣减未结款项。第十章 信息安全及风险控制要求第二十九条合作伙伴应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
17、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三十条合作伙伴参与评审前,应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中国移动福建公司的任何信息,并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合作伙伴具备针对互联网电视平台的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的实际建设和实施经验,包括并不限于:安全目标、安全模型、权限管理、分层安全措施等。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 录附录一、内容合作申请表.docx附录二、内容引入评分表.docx附录三、合作伙伴月度考核表.docx附录四、内容上线牌照方月度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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