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源: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点击次数:73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作为标杆体系评测执行机构对2010年12月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的发布如下:本次标杆指标和标杆指标的测试计算方法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1、指标5(环境比)的合格判定为0.5为合格(按
2、CJJ45-2006)。2、由于对指标8的测试方法有争议,本次不作评测,由于该指标的权重系数为25%,因此在计算“综合产品指数”时公式修订为“(单项产品指数)10075”。3、单项原始分计算时,低于0分的按0分计,高于满分的按实得分计。4、本次检测的三大类产品七个品种在计算单项原始分时先不进行分类,首轮计算“单项产品指数”时公式中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选取本次所有实测样品单项指标的单项原始分前十名的平均分,并以此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5、在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后,分别按三大类产品选取各大类 “综合产品指数”得分前十名(150W系列由于送检数量较少,选取
3、前五名)产品的单项原始分的平均分作为本次该类产品的最终“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以各大类的数据按公式重新计算出各大类产品的最终“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6、表6可靠性能指标由于评测周期较长,暂不计入综合指标产品指数,但作为产品综合评价和示范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7、本期公布的“标杆产品指标值”分别为三大类产品以首轮“综合产品指数”的得分由高往低前十名产品(150W系列为前五名)的标杆指标测试结果的平均值。8、本期暂不执行管理规范中的分级与标识工作。本期LED路灯标杆产品指标值确定为:替代150W高压钠灯替代250W高压钠灯替代400W高压钠灯标杆指标194.32lm/w96.17lm/w88.21lm/w标杆指标24960.2K5481K5259.8K标杆指标3-10.2680.153标杆指标3-20.0140.0150.01标杆指标3-3合格标杆指标4-10.6520.7070.549标杆指标4-20.5620.6570.487标杆指标5标杆指标60.4160.360.393标杆指标7-1标杆指标7-2标杆指标7-3标杆指标7-4自发布之日起,标杆指数更新发布周期为半年,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