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施工控制网与可研补充复核设计控制网连接图。(3)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4)地面控制测量网平差计算成果。(5)技术总结报告。2.3 引水隧洞开挖规划引水隧洞工程开工28d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批准。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括。(2)施工开挖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与设施)配置计划。(5)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5)支护施工方法和措施。(6)出渣和弃渣措施。(7)灌浆施工技术。(8)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9)供电
2、、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10)供风、供水与排水措施。(11)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12)不良地质段的开挖、锚喷支护和其它特殊施工方法。2.4 钻爆设计和试验报告引水隧洞工程开挖21d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完成必须的钻爆设计和试验,并报送监理审批。设计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1)掏槽方式。(2)炮孔布置、孔径、孔深、方向和数量。(3)装药量、装药结构和炮孔堵塞方式。(4)采用的起爆雷管类型和起爆网络设计。(5)循环开挖进尺和单耗药量。(6)光面爆破参数与作业方式。(7)爆破安全操作规程。2.5 锚喷支护作业实施计划实施锚喷支护作业14d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结
3、合围岩特征和施工方法,编制作业实施计划报送监理批准。作业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1)锚杆材料、参数及布置。(2)锚杆注浆材料、性能和配合比。(3)锚杆施工作业要求。(4)喷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5)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6)钢筋网的敷设和要求。(7)锚喷设备及性能。(8)锚杆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9)喷射混凝土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2.6 灌浆作业施工措施计划水泥灌浆作业开工28d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灌浆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审批。灌浆作业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灌浆施工布置图。(2)施工进
4、度计划。(3)制浆工艺及设备。(4)灌浆材料和制浆要求。(5)灌浆方法、工序、工艺、设备及计量控制方法。(6)灌浆压力。(7)质量控制和检测措施。(8)安全作业与环境保护措施。2.7 围岩变形监测措施计划引水隧洞工程开工28d前,施工单位应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结合开挖方法和地质条件,编制围岩变形监测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审批。措施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1)观测布置图。(2)观测内容及技术要求。(3)观测仪器、设备及其性能。(4)观测仪器、设备埋设和保护措施。(5)观测方法和措施。(6)观测资料整理、分析预报方法。(7)观测专业人员设置及资质。(8)安全作业措施。2.8 特殊地层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引水
5、隧洞工程开挖通过稳定差或其他特殊地层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补充编制特殊地层施工作业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审批。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地质条件及围岩稳定性评价。(2)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及其处理措施。(3)特殊开挖和爆破方法。(4)特别支护措施。(5)材料和设备配置。(6)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2.9 报送文件规定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均一式六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阅后限时返回施工单位。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最后总结 施工程序为以下步骤
6、:(严格按照验收程序,上道工序未完成,下道工序不准施工)(1)施工准备(上述所要提到上报措施及方案);(2)洞口及井口明挖、保护处理及场地清理;(3)洞、井开挖及安全支护; (4)开挖断面清理;(5)地质素描; (6)喷锚支护;(7)混凝土衬砌; (8)回填灌浆;(9)排水孔施工; (10) 检查验收。2.10 开工许可证的开出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后同意后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2.11 报审文件期限责任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上述文件,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
7、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规定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应返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意见时,可视为已报审。2.12 相应部位锚喷支护等作业前提除非监理工程师特别许可,否则应在隧洞开挖结束报经质量验收合格并完成必须的地质编录后,方可进行相应部位的锚喷支护及混凝土衬砌作业。3 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材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施工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批准。3.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进展及时进行测量和校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隧洞贯通符合性校测
8、。(2)轴线、高程、开挖断面和点位的施工放样。(3)测绘洞室纵横断面,做好开挖体型检查和检测工作。3.4 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隧洞轴线和重要部位的放样测量成果应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抽测或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3.5 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做好地质测绘、编录等工作,并按合同文件规定注意做好对已埋设监测仪器的保护。3.6 施工作业中,施工单位应按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做好劳动和安全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文明的作业环境。3.7 发生塌方等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防止事故范围的延伸和扩大,记录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立即报告建管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时,会同设计和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8 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会同建管部、设计和监理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9 当施工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并致使施工技术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时,施工单位应于此类修改措施计划实施14d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10 监理和 建管部将每旬、月定期召开生产会,检查本旬、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应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研究解决措施,并
10、安排好下旬、下月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按预定施工进度均衡进行。3.11 当施工进度拖延或爆破作业效果不满足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作业计划或爆破参数,并重新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1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例,或未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渣及弃渣,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顿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3.13 隧洞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开挖、锚喷支护原始记录,并于每月2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
11、审包括下列内容的当月施工记录。(1)施工方法。(2)循环时间、进尺与材料消耗。(3)投入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消耗量。(4)主要机械生产效率。(5)实施的支护详图。包括锚杆、挂网喷混凝土厚度和范围,钢支撑的型式和间距等。(6)围岩变形监测成果。(7)塌方和其它事故处理。(8)地下水引排措施及效果。(10)其他重大问题和处理措施。(11)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情况。3.14 灌浆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的整理工作,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现场监理工程师审阅。3.15 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上一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施
12、工单位“三检”合格后进行,且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4 施工质量控制4.1 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良好运作,强化质量管理。隧洞施工过程中,坚持四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调度员)到位和“三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4.2 洞口开挖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洞脸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垂直作业。(2)做好危石清理、坡面支护、防护和排水工作。(3)进洞前,须注意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洞脸边坡稳定并采取防范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挖。4.3 隧洞开挖过程中
13、应严格控制其方向、中心线和高程。每循环爆破后,均应进行断面规格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处理。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开挖面规格检查应符合下列精度要求。(1)开挖放样误差,一般不大于10cm.(2)开挖断面测量相对于中线的误差不大于5cm.(3)施测断面间距一般不大于5m,对起伏差或线型及设计结构变化较大的部位,应适当加测断面。4.4 施工单位应每隔5m对隧洞超欠挖、光面爆破残孔率及相邻茬炮错台至少检查1个断面,隧洞拱顶、边墙及底板检查结果应分别统计,并描述围岩类别。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抽检,其中超欠挖、残孔率及错台抽检数量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查断面数量的10%。4.5 在不良地质洞段开挖时,
14、应在地质预报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应遵守下列原则。(1)查清地质构造,做好锁口和排水。(2)对围岩进行预加固处理。(3)短进尺、勤循环、弱爆破,尽量减少对围岩的震动影响。(4)及时支护和加强支护,必要时或条件允许时尽早进行混凝土衬砌。(5)加强安全检查和围岩变形监测与分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4.6 未经设计同意和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允许钢支撑侵入设计图纸确定的结构衬砌混土内。单榀钢拱架均应按设计要求制作,现场安装应就位准确,焊接牢固。4.7 喷射混凝土和锚杆注浆材料、配合比及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或有关规程规范执行。4.8 隧洞灌浆按先回
15、填灌浆后固结灌浆的顺序进行。灌浆作业必须严格按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作业措施计划进行。在钻孔冲洗和灌浆过程中,应监测混凝土衬砌变形,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出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4.9 其它未列项目的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均应按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执行。5 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5.1 隧洞开挖应符合下述规定:(1)隧洞贯通测量极限误差应满足:横向100mm,纵向200mm,竖向50mm。(2)隧洞开挖不得欠挖。一般地质条件下,平均径向超挖值,平洞不大于20cm,调压井和斜井不大于25c
16、m。(3)光面爆破效果检查应符合下列标准:1)爆破残孔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完整围岩残孔率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差的围岩不小于50%,较破碎和破碎围岩不小于20%。2)开挖面平整度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的为15cm,有结构要求或有配筋的为10cm。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3)相邻两茬炮的错台应小于20cm。5.2 锚杆质量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1)锚杆锚固7d后可进行抗拔力检查,抗拔力应达到的数值按砂浆强度推算。检查方法参见DL/T5181-2003附录D。(2)每一个单元工程锚杆抗拔力抽样数量按200根(包括总数少于200根)至少抽样一组,每组不少于3根。具体位置由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
17、现场确定。(3)锚杆无损检测在锚杆注浆施工7d后进行,检测锚杆位置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确定,抽检比例为施工锚杆总数的5%,但不少于3根。施工单位应提供待检测锚杆的孔径、杆径、杆长、注浆日期、桩号等参数,并为现场检测提供作业平台及照明条件。 (4)砂浆锚杆质量合格条件应同时符合下述规定:1)同组锚杆的抗拔力平均值应符合设计要求;2)任意一根锚杆的抗拔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0%;3)单根锚杆检测长度不小于设计长度的95%;4)单根锚杆检测注浆密实度应大于75%。(5)对该部位或单元不合格锚杆,应按有关程序处理。5.3 喷射混凝土质量检查按下列规定:(1)喷射混凝土应做28d龄期抗压强度检查,取样数量为每
18、喷100m3混合料(或不足100m3)至少取试件2组,每组3块。合格条件按DL/T5181-2003第10.2.4条规定。(2)喷射混凝土厚度一般采用钻孔法检查,在喷射混凝土施工完8h内使用短钎杆或手提钻造孔进行检查。检测断面数量按DL/T5181-2003表10.2.6规定确定。(3)喷层厚度合格标准为:实测喷层厚度达到设计值的合格率应不低于80%;实测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值,未合格测点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1/2,但其绝对值不得小于50mm。(4)喷射混凝土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不合格施工区段,施工单位应及时补喷,并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5)喷射混凝土整体性检查以外观
19、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1)在结构接缝、墙角、洞形或洞轴急变等部位,喷层结合是否良好。2)有无漏喷、脱空现象。3)有无仍在扩展中或危及使用的贯穿性裂缝。4)出现过的漏水点是否已做妥善处理。5.4 灌浆质量检查按下列规定:(1)回填灌浆质量一般采用单孔注浆试验检查,合格标准为:向检查孔内注入水灰比为2的水泥浆,压力与灌浆压力相同,初始10min内注入浆量不大于10L。(2)固结灌浆质量一般采用压水试验检查,合格标准为:85%以上试段的透水率不大于设计规定,其余试段的透水率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150%,且分布不集中。(3)钢衬接触灌浆质量检查采用锤击法进行,钢板脱空范围和程度应满足设计要求。5.5
20、隧洞工程开挖或阶段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申请中间或阶段验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一道工序工程的顺利进行。申请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资料:(1)施工详图图号、设计变更文件文号及监理审签号。(2)洞内导线及高程的实施成果和说明。(3)贯通误差的实施成果和说明。(4)开挖竣工图(面图比例为1:2000,纵剖面为1:1000,横剖面图比例为1:501:100)(5)地质工程师提供的地质或其完成记录及地质水文资料。(6)施工记录资料。(7)技术总结。(8)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5.6 隧洞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程开挖完工日期与实际开工、完工日
21、期;合同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未完尾工项目清单及后续完工计划。(2)工程施工报告。工程简况;合同工期目标;施工过程设计、地质、施工条件的重要变更情况及其处理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施工时段、方法与过程;合同履行中违规、违约情况。(3)竣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和工程变更文件。(4)竣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报价工程量与合同报价、支付结算工程量、支付单价与支付总价;已结算的合同索赔支付。(5)质量检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按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的施工质量检验和监理签证、认证文件;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指示、指令和施工违规、违约文件。(6)施工原始记录材料。记录资料目录;施工期质量检测与试验资料;施工单位施工期施工测量记录;混凝土浇筑、灌浆等主要施工作业记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施工期安全监测记录;其它重要活动与事项记录。(7)隧洞工程施工大事记。(8)按合同规定必须采集岩芯或岩样。(9)其它按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应报送或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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