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凭建筑施工企业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416室)。二、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附件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一、事故报告务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48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报告(88981047)。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或889810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7日内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报送方式:直接送达。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
2、报备案的,未申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务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务工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务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不必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资料宁乡县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建
3、筑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受伤害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事故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重大伤害事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工伤人员向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受理地点: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社保大厅五号窗口)。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四、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
4、提供的资料1、因工受伤:宁乡县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资料、医疗费原始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2、因工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供养亲属,还应提供供养抚恤金申请表、供养亲属身份证明、供养关系证明。轻伤简易处理程序务工人员在伤害事故发生时已参加工伤保险,并符合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规定,且所受伤害程度轻微,达不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治疗终结后其医疗费用总额在2000元及以下的,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轻伤事故简易处理申请表,经工伤务工人员本人同意,项目负责人认可,可直接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5、医疗费用,无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按简易程序处理的,由于伤情发生变化可能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或医疗费用总额超过2000元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工伤务工人员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大厅),88981046(416室)88981223(财务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社会保障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88980551(安监站)资料下载:定点医疗机构:宁乡县人民医院、宁乡县中医院、宁乡县双凫铺中心卫生院、煤炭坝职工医院、流沙河中心卫生院、
6、宁乡县沩山医院、宁乡县黄材中心卫生院、花明楼中心卫生院、湘雅附属一医院、湘雅附属二医院、湘雅附属三医院。附件三:工伤保险相关表格一、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二、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三、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四、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轻伤事故简易处理申请表宁乡县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地 址联系人及电话邮 编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电话经办人项目所在地邮编项目施工期 限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预计人数工程合同总造价以下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项目人工工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大写) (¥: )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7、:受理人: 审核人: 受理日期: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兹有 单位 项目于 年 月 日为该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 年 月至 年 月工伤保险费 元(大写)¥ (小写)。特此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宁乡县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参保地身份证编号工伤类别工作单位申报日期事故地点事故时间联 系 人联系电话事故概况受伤害务工人员或亲属意见 签字:受伤部位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轻伤事故简易处理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工程项目事故时间工种进入工地时间联系人伤害部位医疗费用金 额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受伤害务工人员申请: 签字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意见:经办人: 初审: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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