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3、 卸车时应保留罐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4、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2、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8、槽车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10、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11、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12、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13、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
3、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15、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21、液氨管线
4、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