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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与合同效力有关的个典型案例裁判观点汇总法客帝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投稿邮箱:27588775最高院与“合同效力”有关的11个指导案例裁判观点汇总|法客帝国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按本文部分内容摘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法客帝国进行了重新编辑整理和部分内容的修订完善。部分内容所揭示的裁判观点若因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施行而需要调整和修订的,请结合新规定参照阅读。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另一篇文章最高院:商事审判金融相关31个指导案例裁判观点汇总1、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哈尔滨市德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泰来县泰来油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开发油田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9)民提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20091222

2、】 【裁判摘要】 泰来公司系使用大庆公司的采矿权进行油田开采,依照约定泰来公司允许他人使用大庆公司的采矿权,需事先向大庆递交书面报告并经中油股份公司统一,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而泰来公司与京德顺公司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允许京德顺公司使用大庆公司的采矿权进行油田开采,事先未经大庆公司同意,事后未经大庆公司追认,且大庆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泰来公司的委托行为,委托开发合同应认定无效。对于京德顺公司所称委托开发合同有效的申请理由,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 (2009)民二终字第83号

3、民事判决书20091019】 【裁判摘要】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相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之间禁止相互借贷并收取固定利息收益,所以当事人双方以进行委托资产管理的形式掩盖其私下借贷的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

4、应的责任。 3、合同条款的无效对整个合同效力的影响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沙同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9)民二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20090421】 【裁判摘要】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 本案委托理财协议所约定的年10%的固定回报率属于保底条款。尽管该保底条款是资金委托委托管理协议算双方以意思自治的形式对受托行为所设定的一种激励和制约机制,但该条款致使双方民事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既不符民法上委托代理的法律制度构成,亦违背民法的公平原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保底条款无效。 一般而言,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

5、同的无效。但是,在本案中,保底条款应属委托理财协议之目的条款或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无效无效部分。换言之,该项保底条款的无效使得整个委托理财协议的目的无法达到,因此,保底条款无效应导致委托理财协议整体无效。 4、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新疆丰盛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7)民二终字第251号民事判决书20081106】 【裁判摘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买卖货物进出口配额证明。本案双方当事人一方以人脉关系“搞配额”,另一方利用自己的进出口资质名义上申请配额,而“搞配额”的乙方欲最终自己使用配额,出让配

6、额的一方则取得一定的(代理)费用,双方显然系违规“跑配额”。由此,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合作协议可以规避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 5、以资抵债合同的效力 甘肃省石油供销总公司与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兰州市红古区红古乡人民政府以资抵债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7)民二终字第148号民事判决书20080519】 【裁判摘要】 以资抵债属于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通过债务人将其固定资产作价转移给债权人,从而清偿其对债权人负有的相应债务。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为有效合同。合同一方不能因为事后经营抵债的资产不成功便质疑原以资抵债合同的有效

7、性。 6、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 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铜矿开发有限公司与西乌珠穆沁旗鑫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7)民二终字第157号民事判决书20071211】 【裁判摘要】 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乘人之危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对存在乘人之危承担举证责任。该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对其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合同无效的认定 上海民生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东力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6)民二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20070226】 【裁判摘要】 企业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特

8、别许可,受托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委托理财资质,并接受必要的监督管理。本案中,受托人东力公司不具有从事该项资产管理经营活动的资格,故认定其与民生公司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无不当。 8、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与行使程序 陈晓华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6)民二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20061231】 【裁判摘要】 诉讼请求的提出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故在二审审理过程汇总,当事人提出增加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不予受理。 可撤销的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并且,依据合同法

9、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否则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撤销已成立的合同。 已经成立的合同中加盖了单位的公章和个人的名章,并且还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现还款人主张加盖的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系被擅自加盖。要求依法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将依法不予支持。因为即使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被擅自加盖,但是法定代表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字,构成法定代表行为,也能满足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故可以认定该合同依法成立。 9、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陕西经典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西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债务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6)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20061219】 【裁判摘要】

10、 本案中,第三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已经超越了代理权限,仍与其订立合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对此合同拒绝予以追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该合同无效。 10、登记手续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与莱州市仓上金矿、莱州金仓矿业有限公司偿还黄金基金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6)民二终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20060622】 【裁判摘要】 因政府及所属主管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调整、划拨过程中引起的相关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应由政府或所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理、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式方式,只影响股权变更的外部效力,对双方的内部关系不产生影

11、响。当事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该股权变动的效力。 11、主合同效力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天津中盈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龙岭实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总公司、新疆龙元乳业有限公司企业收购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5)民二终字第8号民事调解书20150526】 【裁判摘要】 由于龙岭公司知晓供销公司将供销大厦地下一层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的事实,所以收购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不存在欺诈的情形,属于依法订立并应当生效的合同。担保合同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依照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订立,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担保合同自成立时发生效力,担保人应当依法履行担保责任。(全文完)投稿:27588775 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fakediguo,注明职业可加好友并申请加入法客群交流、咨询、合作。关注“法客帝国”回复“关键词”可阅读法律实务文章,回复“群”可申请加入各类法律专业讨论群。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最高院:商事审判金融相关31个指导案例裁判观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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