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筹措证明;信息发布中要求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信息发布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受理科室:农业、水利、环保、国土整治等项目报农经科,联系人:张文忠;工业、交通、能源、电力等项目报基础产业科,联系人:王卫民;市场、粮食、商贸等项目报经贸流通科,联系人:孙丰东;科技及社会事业项目报社会科,联系人:衣淑珍;城市建设项目及申请使用城建资金的文化、教育、卫生、政法、机关办公场所等项目报投资科,联系人:曹洪涌。1、项目是否符合信息发布中提出的要求。2、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编制建议计划-投资计划确定和下达项目立项-项目概算批复和招标方案核准 | | | | | |责任人:市计委各受理科室投资科项目立项责任人
2、: 投资科、重点科 | | | | | |编制内容立项内容办理程序 | | |1、市计委各受理科室对应各自业务范围对符合政府资金安排范围的项目汇总,提出安排建议。2、投资科在各科室审核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计划。3、时间要求:根据市政府安排的时间。投资建议计划经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后,市计委以正式文件下达。1、市计委各受理科室对应各自业务范围,根据投资计划,对项目规模、标准予以批复。2、时间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完备的,在投资计划下达后10日内批复。1、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概算,填写招标方案申请表。2、投资科收到概算后,委托中介机构审计。3、根据审计结果,投资科批复概算,重点科核准招
3、标方案。4、时间要求:接到概算的当天委托审计,审计完成后,2日内批复概算,批复概算的同时,核准招标方案。-资金拨付 投资科 | | 程序1、根据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提出拨款申请。2、投资科根据拨款计划和建设单位申请提出拨款建议,经委分管主任、主任研究同意后开具拨款单。3、建设单位持市计委拨款单到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核复 | | | |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核复责任人:申报内容及要求服务承诺 | | | | |有关文件,市计委网站。国家、省制订和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3、发布时间:随时发布。4、网上发布责任单位:8307102;1、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2份。项
4、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2、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3、附件: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提供土地出让手续);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县区项目需附县区计划局的审查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4、受理单位:办公地点:市政府办公楼1002房间电话:8381573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信息发布中提出的要求。1、核复:给予核准或不予核准。
5、2、对需要评估的项目,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对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专家评议。3、核复时限:符合核准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出具核准文件(委托评估、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议的时间除外)。4、投诉受理:市计委办公室; 电话:8381373注: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城市建设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办法,办理程序参照本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批复 | | | |项目法人,县区计划局项目批复责任人: 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的产业政策和有关信息。其中县区项目,由县区计划局转报文件。2、附件: 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
6、政府同意建设的会议纪要、决定等有效文件;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资金筹措证明;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意见;信息发布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受理单位:1、批复: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2、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及项目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提出办理意见;经科室审核,呈分管主任或主任审签后,以市计委文件批复。3、批复时限:符合审批标准的在20个工作日出具批准文件。 电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审批管理办法,办理程序参照本流程图。城市建设项目备案流程图办复项目回复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根据有
7、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1、答复:给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经科室审核,呈分管主任审签后,办理备案证明。3、办复时限:符合备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出具备案证明。 电话: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非禁止类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办法,办理程序参照本流程图。城市建设项目转报流程图办理项目法人、自然人,县区计划局,行业主管部门1、回复:给予转报或不予转报。经科室初审、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审签后转出。3、回复时限:符合转报标准的在3个工作日出具转报文件。本类项目是指申请利用上级资金的项目。(种植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水利)项目备案流程图回复 | | | |县区计划局、
8、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法人农经科 农经科 | | | 农业、水利产业发展政策。4、网上信息发布责任单位:1、申报的规定内容建设单位填写的项目登记备案表;项目简介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提交项目简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设立企业而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需出具各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4环境影响评价批文;(5)新用地预审文或原有土地证明(6)安全监督及消防审查意见(7)项目单位决定投资建设的正式文件或董事会决议;(8)资金及银行贷款落实情况;(
9、9)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0)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2、受理单位:农经科 电话:8381973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信息发布中提出的要求。3、国家、省及市政府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项目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的,对其原因进行书面一次性告知。2、回复时限:一个工作日。3、投诉单位: 投诉电话: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核准 | | | |项目申报范围: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市级核准权限内农业、水利项目项目核准责任人:办理承诺国家、省农业水利业发展政策。随时发布 1、申报的规定内容。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及必需的附件:(1)企业法人证明和营业执照;(2)项目单
10、位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3)市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4)市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5)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审查意见;(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3、办公地点:市政府办公大楼1008室(0546)8381973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3、国家、省和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办理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核准条件的出具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3、投诉受理:8381373、交通类: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机场扩建项目能源类:风电站、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流
11、程图(省政府划分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属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 | | |市直单位、企业、县区计划局 基础产业科基础产业科交通能源领域的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有关招商信息。1、申报依据(由申报人提供)2、申报的规定内容(项目申请报告)。 市直主管部门、企业或县区计划局转报文;甲级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待省里核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3、受理单位:市政府
12、办公大楼1020室(0546)83810731、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同意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2、核准时限: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日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需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日之内。(0546)8381373铁路、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水运、新建机场火电站、燃煤热
13、电站、风电站转报流程图(属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出具意见 | | | |出具意见责任人:市直主管部门、企业或县区计划局转报文;有关附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出具意见:给予同意转报或不同意转报的书面审核意见。符合规定要求的三日之内转到省发改委。工业项目备案流程图市属企业和胜利油田投资项目以及在市开发区建设的项目 工业发展科工业发展科批复承诺工业领域的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有关招商信息。4、发布责任单位:1、申报依据(由申报人提供)。2、申报的规定内容。备案申请表有
14、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征用意向、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意见;资本金落实证明;银行贷款落实证明。待省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4、办公地点: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地土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1、 回复:对同意备案的项目,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登记备案证明。对不同意备案的项目,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符合备案标准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备案证明商贸流通项目转报流程图 | | | | 经贸流通科 经贸流通科 办理承诺 | |商贸流通项目政策及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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