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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历年司考真题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ABC 5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着作权的行为? (2002年试卷三第54题) A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3篇 D出版杜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6陈某为撰写学术论文须引用资料,为避免引发纠纷,陈某就有关问题向赵律师咨询。赵律师的下列意见中哪些是可以采纳的?(2002年试卷三第62题) A既可引用发表的作品,也可引用末发表的作品 B只能限于介绍、评论或为了说明某问题而引用作品 C只要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可将资料全文引用 D应当向原作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BC 7红

2、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着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着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着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着作权应归属于何人?(2003年试卷三第10题)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C8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

3、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2003年试卷三第12题)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B 91992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威”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2年4月开始销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3年试卷三第39题) A.甲对其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 B.乙企业对“康威”的使用为非法使用 C.乙企业可以在2002年8月19日后在家用电器上申

4、请获得注册“康威”商标 D.甲企业在商标续展期内仍享有商标专用权 BD 10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3年试卷三第40题)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AB11某刊物不愿让别的刊物随意转载其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2003年试卷三第46题) A.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

5、 B.在每一篇文章都刊载作者不许转载的声明 C.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 D.不须作任何声明 12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 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2004年试卷三第21题)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A13某外商向律师咨询:“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该律师的下列回答哪一个是正

6、确的?(2004年试卷三第22题)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D伯尔尼公约 C14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音乐作品着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三第63题) A播放行为是合理使用行为 B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着作权人的表演权 C播放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 D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不是正当原告 ACD15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

7、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8588题。(2004年试

8、卷三第8588题) 85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 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C 86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D 87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A构

9、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88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申请诉前禁令 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ACD 2005年 15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考点】外观设计专利的禁止权的

10、范围【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专利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此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禁止权局限于禁止制造、禁止销售、禁止进口三个方面,不包括使用和许诺销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应注意的问题】基本同指南针2005年同步测试题单选题第14题。注意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禁止权范围的比较。【答案】B16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是合法使用行为B构成侵权行

11、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着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考点】信息网络传播权【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着作权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着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本题中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应注意的问题】本题的难点在于,虽然着作权法第10条和第12项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本身并没有探讨如第41条规定的内容。因此很多同学虽然知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重点,但仍然不能把握此题。【答案

12、】C17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合法使用B合理使用C法定许可使用D侵权行为【考点】着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在性质上属于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因此对其进行营利性使用的时候,应当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凡是未经许可,营利性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即使是正版软件,由于出售该正版软件时,只是允许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而使用该作品,并没有就营业性使用作授权,因此对正版软件的营利性使用也构成侵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应注意的问题】此题还可以变形为,在长途汽车上播放正版DV

13、D、VCD的行为、在咖啡厅播放正版CD的行为等,都应当作同一理解。【答案】D18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考点】表演者权、肖像权【解题思路和依据】既然“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当可以确认该电视剧已经发表,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同时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对于电影作品而言,演员只能作为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其他权利都应当属于制片者。因此选项B、选项D的说法亦是错误

14、的。【应注意的问题】着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将演员列入其中,但根据着作权法的原理,作者的权利原则上大于作为传播者的表演者的权利,因此当法律对作者权利进行限制的时候,这种限制当然也适用于作为表演者的演员。因而,依据15条规定,表演者也不享有除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外的着作权。19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着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

15、法行使着作权的行为【考点】着作权、隐私权、肖像权之间关系【解题思路和依据】首先,在本题所述的案情中,乙才是照片的着作权人,而甲并不是着作权人。因为甲并没有参与创造活动本身,只能享有作为人格权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其次,在乙享有着作权、甲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情况下,如果在权利行使中产生了冲突,根据一般的解决原则,任何一个人权利的行使都不得侵犯另外一个人的权利。因此当乙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害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当甲行使肖像权时,不得侵害乙的着作权。在此题中,乙未经许可将照片出版发行的行为就会构成对甲的隐私权、肖像权的侵犯。【答案】A59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

16、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B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权行为D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考点】侵犯着作权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解题思路和依据】即使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因此作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故选项A正确。另外根据着作权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侵犯着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着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着作权保

17、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甲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同时选项C、选项D的说法正确。【应注意的问题】专利法第62条、商标法司法解释第18条也有同样的规定。【答案】ACD60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请求已将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考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

18、护【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不当选。【应注意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上的差异,这是商标法的重点内容之一。【答案】ABC61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

19、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B该特别约定无效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考点】商标许可合同【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商标法司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此条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违反此规定的约定无效。因此

20、选项B的说法正确。由于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经过甲厂的同意,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厂企业名称权的问题。由于当事人违反规定没有标注真正产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应注意的问题】还应当了解不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类型及在诉讼中的地位。【答案】BD案例分析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

2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 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2005年试卷四第3题) 问题

22、: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3甲公司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1.【考点】发明人的权利【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专利法第16条、17条的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首先,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

23、利。其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应注意的问题】(1)司法部给的参考答案中的权利只有三项,其实还有一项权利可以列上,即优先受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最后一句的规定,即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此处的职务技术成果当然包括已经获得专利权的成果。(2)注意区分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三类主体,此三类主体的权利内容是不一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

24、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专利申请人指有资格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已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则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原则上就是专利申请人,但也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以外的人,如在专利权转让的情形。【答案】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2.【考点】技术合同的法律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

25、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注意的问题】注意“适用”与“参照适用”是有区别的。其中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授权之前,应当是“参照适用”,而非“适用”。【答案】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3.【考点】优先权;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最后一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同时根据技术合同司法

26、解释第24条第2款的规定,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应注意的问题】对于第二问,应用民法的基本理论,也可以得出正确结论。在一般的权利转让,包括物权转让时,作为原物权上的负担,总是要随之一起转移。如在标的物有租赁权存在,则标的物所有权发生移转,租赁合同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存在即是一例。【答案】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4.【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解题思路和依据】新公司法取消了原公司法第24条规定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

27、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应注意的问题】新公司法中改变的知识点。【答案】唐某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5.【考点】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不丧失新颖性。本题中泄漏的时间为1999年12月20日,到申请人申请专利的2000年5月19日尚未满6个月,故不丧失新颖性。【答案】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6.【考点】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开,因此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鉴于丁公司采用不正当手

28、段获得这些技术,故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条件,应当作为不正当竞争处理。在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丁公司如果继续使用,则属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或销售专利产品,满足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应注意的问题】其实在本题中,一个完整的答案还应当包括对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的行为的认定。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答案】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2006年15.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A.着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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