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6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7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
2、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8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
3、好。”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9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
4、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10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
5、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12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13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
6、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14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
7、行政强制执行力15下列哪一表述说明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2010年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C司法机关为
8、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3社会主义法治
9、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
10、点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
11、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
12、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9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
13、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10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11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
14、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B属
15、于案件事实的表述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16、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
17、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8、”的基本方略“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7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8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
19、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
20、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9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21、,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1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22、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12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
23、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2008年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24、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4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
25、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5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6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
26、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7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
27、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2008年四川“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3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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