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4.1.2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若将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对于排放
2、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20000mg/L)的水污染源,实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 70。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XX-200X 表1 规定的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如下: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第n 次测量值;Bn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比对次数。4.1.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若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
3、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规定的要求。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4.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分别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 GB 7479 或GB 7481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4.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以总磷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 GB 11893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4.1.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pH 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标准方法GB 6920 分别测定实际水样的pH 值,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绝对误差控制在0.5
4、pH 值。4.1.7 温度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以在线监测方法与标准方法GB 13195 分别测定温度,变化幅度控制在0.5。4.2 质控样试验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质控样试验,采用国家认可的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试验,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质控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质控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 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5 校验5.1 日常校验每月除进行4.1、4.2规定的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外, 每季还应进行现场校验,现场校验可采用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现场校验内容还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5.1.1
5、 pH 值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96-2003 第8 章。5.1.2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BC 6-2001。5.1.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4-2003 第9 章。5.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1-2003 第8 章。5.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3-2003 第8 章。5.1.6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91-2005 第7 章。5.1.7 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5.1
6、.8 校验的结果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技术要求。5.1.9 在测试期间保持设备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校验、维护记录。5.1.10 此处未提及的校验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5.2 重复性试验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重复性检查,结果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光度法6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10。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电极法6 次量程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6 次量程测定
7、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4。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pH4.00、pH6.86 和 pH9.86 标准液6次,仪器所示的pH 值变化幅度控制在0.1pH 值以内。6 数据有效性6.1 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无效,不得作为总量核定、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6.2 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应予以剔除。6.3 监测值为负值无任何物理意义,可视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6.4 在自动监测仪校零、校标和质控样试验期间的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时段数据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6.5 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
8、机接收到的数据为无效数据。6.6 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该数据进行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质控等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6.7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的自动监测仪在校零和校标期间,发现仪器零点飘移或量程飘移超出规定范围,应从上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合格到本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合格期间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处理,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6.8 从上次比对试验或校验合格到此次比对试验或校验不合格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6.9 有效日均值有效日均值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获得的某个污染物(CODCr、NH3-N、TP)的多个有效监
9、测数据的平均值。在同时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的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在未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日均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式中 Ci某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mg/L);QiCi 和Ci+1 2次有效监测数据中间时段的累积流量(m3)。7 缺失数据的处理7.1 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缺失 CODCr、NH3-N、TP 监测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监测值的算术均值替代,缺失pH 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pH 值中位值替代。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7.2 缺失流量值缺失瞬时流量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瞬时流量值算术均值替代,累计流量值以推算出的算术均值乘以缺失时间段内的排水时间获得。缺失时间段的排水量也可通过企业在缺失时间段的用水量乘以排水系数计算获得。7.3 缺失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同时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时,分别以上述二种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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