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条一条 为了加强家校合作,开放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合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经学校聘请,由学生家长中的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协助学校搞好教育教学管理的群众性组织。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展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推动及督促作用,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促进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1参加学生家长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某些事项的决
2、定。2听取相关年级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对此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3要求常委会召开临时家长代表大会。4在年级部的统一安排下听查班主任召开的班会。5在年级部的统一安排下听查某一科任教师的授课。6参与学校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向学校提出对某教师的表扬与批评的建议。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1热爱学校,尊重教师,关心学生。2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发展创建有力的社会定环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4不断探索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更好结合的新思路,提高学生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5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
3、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学水平。6配合学校有效地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成人成才教育、责任诚信教育、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孩子活泼、健康的全面发展。7促进社区教育,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8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并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热心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想办法。2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3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作出贡献。4为学校开辟课外渠道提供帮助,为
4、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班主任根据条推荐、级部研究、学校审查,征求本人同意后确定,由学校颁发聘书。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至本届学生毕业,中途变更由年级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决定。第八条 衡水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按年级设置。通常情况下,学生家长委员会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活动。第九条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常务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秘书长的产生,均由年级部提名推荐,学校审查批准。常务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至本届学生毕业,中途变更由级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决定。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校长行政会议、家长、学生负责监督执行。第十二条 本章程是衡水中学全校学生家长共同的行动准则,每个家庭都应自学遵守,坚决维护。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生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并报学校备案。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河北衡水中学负责解释。河北衡水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20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