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庄明德小学校门查证及会客管理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校财务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门卫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条 学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门卫会客验证制度,理解、配合门卫工作。遇到门卫盘查时,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未带证件时要向门卫说明情况,待门卫用电话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门。 第三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
2、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第四条 校内举行较大规模活动的,应当提前12小时向保卫处说明进入学校人员、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可不再进行登记,验证后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接待、举办单位要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五条 节假日和平日夜间10点后,门卫对出入教学区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第六条 学校职工的家属及子女到教学区外参加文体活动等,夜间回校应主动向门卫出示保卫处出示有效证件,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第七条 门卫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文明值勤;师生员工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门卫工作。 第八条 会客时间:平 日:17:0022:00;周六日:7:0022:00;节假日:8:0022:00。 第九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主动向门卫交验本人有效证件,按要求认真填写会客登记单,持会客登记单到有关单位会客。离校时请会见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并将会客单交给门卫。 第十条 会客人员在22:00前必须离开学校。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校住宿。对私自留宿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根据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刘庄明德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