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耗品:指使用过程中易损易坏的低值物资。如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劳保用品、实验用小动物、刀具、光盘等。第3章 教学耗材管理运行机制第六条 教学耗材经费由财务处按学院相关规定下拨各分院(部)。教学耗材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作它用。第七条 各分院(部)负责审核本分院各使用部门提交的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负责本分院教学耗材采购人员、保管人员数量设定及职责范围确定;负责对本分院教学耗材使用、管理过程的监管。第八条 保管人员负责教学耗材的验收、入库保管与出库审核。保管人员不可兼任采购职责,原则上不可领用教学耗材,确需领用,须分院院长签批出库单。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对各分院采购计划进行备案、汇总
2、,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协同分散采购;负责对分院(部)教学耗材计划、采购、使用、管理全过程的检查与管理。第4章 教学耗材计划管理第十条 各实训室依据下一学期所开设教学项目、学生数量作出教学耗材用量预算计划,填写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表,报分院院长审核批准后,纳入分院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第十一条 分院教学耗材采购计划按学期制定,填写教学耗材采购计划表,并于每学期第17周前报教务处备案,作为下学期教学耗材审验核查依据。第十二条 教学耗材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或追加计划,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院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教学耗材采购管理第十三条 对于具有通用性或用量大
3、的教学耗材由教务处组织各分院集中采购。对于不适合集中采购的少量零散教学耗材采取分散采购。第十四条 分散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分院自行采购;2000元至5000元的由教务处协同分院采购;5000元以上的由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协同分院采购。 第十五条 集中采购与5000元以上的分散采购采用招标形式,遵守同质低价中标原则。第十六条 分院的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原则上应安排在学期末或学期初进行,以保证教学正常运行。需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协同进行的分散采购,各分院原则上每月至多安排一次。第十七条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标准进行采购,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第五章 教学
4、耗材的验收与入库管理第十八条 各分院须设立教学耗材账,实行专人保管,做到验收即时入账、出库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第十九条 教学耗材由教务处有关负责人员和分院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填写教学耗材验收入库单。教务处验收人员负责核对所购物品是否与教学耗材采购计划一致;分院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所购物品数量及质量、登记入账、入库。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第二十条 库存教学耗材的保管应定位存放,做到存放有序、账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第二十一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指定经训练合格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存放点应
5、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二十二条 库存的教学耗材须每月清点检查,保证账物相符。每学期末对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出现盈余或短缺情况,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第六章 教学耗材的使用管理第二十三条 教学耗材的领用应填写教学耗材出库单。出库单每学期按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三类装订,以便于进行账务核查。领发低值耐用品、易耗品,要严格实行交旧领新、以坏换新制度。 第二十四条 使用部门或人员在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时须如实填写教学耗材使用情况。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为校外单位来料加工、试验或修理的材料,应作为外单位寄存物资处理,单独设账记录,并及时结算清理。第二十六条 学生开展课外实训活动的材料消耗,由学生自费全额承
6、担。第二十七条 某些教学课程内实训项目完成的成品(如电子专业装配的扩音机、计算机专业组装的计算机等),学生须缴纳元、配件成本费后,作品归学生所有;学生作品被学院收藏的,退还该学生所缴交的成本费。第二十八条 非教学计划内使用教学耗材,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分院院长审批后方可领用。严禁任何人私自使用或变相使用教学耗材,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第二十九条 要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对可多次使用的物品,要采取积极措施重复使用,杜绝铺张浪费。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剩余的边角余料等,要定点存放,不得乱丢乱扔。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尚存残值的废弃物,要及时
7、回收残值,并填写教学耗材残值回收记录单,残值按学院相关规定上交学院(农、牧专业所用的实习实训的大牲畜的残值应按不低于购买价格30%的金额上交学院。工科专业实习实训所用的钢材等残值应按不低于购买价格5%的金额上交学院)。第三十条 教学耗材原则上不得外借。教学耗材发生人为损坏、丢失或借而不还,当事人应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第三十一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指定经训练合格的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品使用量应精确计算,用剩部分应全部及时退库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教学耗材费用报销需经教务处核验备案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第三十三条 教学耗材采购、管理、使用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责任事故,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
8、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第三十四条 在教学耗材采购、管理、使用等各环节中,凡属以牟利为目的主观故意导致学院财产受损行为,依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表(实训室用表) 2.教学耗材采购计划表(分院用表) 3.教学耗材验收入库单 4.教学耗材出库单 5.教学耗材残值回收记录附件1: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 分院(部): 提交时间:教务处制 教学材料使用计划 学年 学期 实训室名称:序号教学项目名称开课班级班级人数分组数材料品名规格单位用量提交人分院院长签字:教学低值耐用品使用计划品名对应教学项目上学期结余数本学期拟购入数教学易耗品使用计划附件2:教学耗材采购计划表教学材料采购计划 学年 学期 学院 编号物品名称数量拟定采购人 提交日期:教学易耗品采购计划教学低值耐用品采购计划附件3:教学耗材验收入库单验收入库日期 学院 序号验收情况记录提交人: 验收入库人:附件4:教学耗材出库单出库日期 学院 用途(教学项目名称)使用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出库人:附件5:教学耗材残值回收记录回收物品回收方式回收金额(元)回收日期经办人 记录填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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