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序号 具体条款 设计依据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符合或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 防电伤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1 设于多尘潮湿场所的电机、电器和人员容易接触到的电机、电器,应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JCJ10-97) 4.1.1 设于多尘潮湿场所的电机、电器和人员容易接触到的电机、电器,设计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符合国家法规及标准 2 多台联锁遥控、程控的电机,现场必须设有清晰可靠的预示开车信号,电机附近应设有可机旁锁定的开停按钮。 4.1.2 设计在电机附近设有可机旁锁定的开停按钮。 3 设计中应设有必要的联锁,635KV开关柜应选用具有“五防”的功能。
2、 4.1.3 设计中设有必要的联锁,635KV开关柜选用具有“五防”的功能。 4 电机、电器设备应设置完善的电气保护装置,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应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电气设备及线路设计,必须达到规定的绝缘水平。 4.1.4 电机、电器设备设计完善的电气保护装置,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电气设备及线路设计达到规定的绝缘水平。 5 变配电(站)所内及生产车间的电器设备、盘箱、裸母线以及室外架空线路等,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对地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围栅的设置,都必须遵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必要处还应设置“有电危险”字样的明显标志。 4.1.5 变配电(站)所内及生产车间的电器设备、盘箱、裸母线以及室外架空线路等,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对地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围栅的设置设计遵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必要处设置“有电危险”字样的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