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有一种结构则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那不是遗传的,可称为“认识的结构”(cognitive structures)。Piaget认为学习的中心环节是发挥第一种内部结构的作用,这包括同化(assimilation)与适应(accommodation)两部分。通过同化和适应,小孩从直觉向抽象思维发展。他的这一心理学说对外语教学法理论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M. Halliday从语言交际使用的角度,而不是从语言结构的角度去探讨母语习得的过程。他认为,儿童之所以能够习得语言,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语言可以帮助做事,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语言结构只是表达意思的手段之一,不应该处于母语习得过程的中心位置,儿
2、童习得语言是为了学会如何表达意思,是掌握语言的语义体系。Halliday(1973)把能够帮助儿童做事的语言功能归纳为七种:1 工具功能,指儿童使用语言去获得所需的东西。2 调节功能,指儿童使用语言去控制别人的行为。3 相互作用功能,指儿童使用语言去与周围的人交往。4 表达个人的功能,指儿童通过语言表达自己的独特性。5 启发功能,指用语言探索周围的环境,弄懂为什么这样或那样。6 想象功能,指儿童使用语言创造自己的世界。7 表现功能,指儿童用语言向别人传达信息。这个功能在儿童语言中出现最晚。Halliday的语言理论引起了外语教学研究者的极大兴趣。他的观点导致了外语交际教学法的诞生。研究语言习得
3、对外语学习有些什么启发呢?研究语言习得有助于我们认识外语学习的心理过程,了解它对外语学习的含义和启发,并根据学习者的不同情况找出合适的教学途径。语言习得的研究表明:儿童学语不是先学好完整的语言形式,再使用它去表达思想的,而是一边习得一边使用。他不但习得语言手段,还习得用于交际目的的非语言手段。这种习得的过程对我们组织外语教学亦有启发。例如,我们应让学生多接触语言材料,包括一些他尚不能运用的语言材料,以利于他吸收新的养分;对学生所犯的语言错误要作具体分析,对那些不影响表达交际意图的错误不必苛求,以免学生产生怕犯错误、不敢开口的心理。教学中不但要教语言形式,还要着重教授这些语言形式的功能以及那些表
4、达不同功能的手段。儿童学话无需进课堂,主要是在非正式的语言环境内进行的。那么,外语教学就应研究什么是外语教学的合适的语言环境问题,即怎样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并同时按非正式的语言环境特点来改造课堂教学,提供最佳的语言学习环境。强烈的“参加社团的动力”是儿童学话成功率大的原因之一。外语教学中就应研究怎样加强学习者的学习动力问题,如树立目标,培养兴趣等。当然启发还有很多,例如对外语学习中的母语干扰、难度次序等问题的研究,都会有助于我们了解外语学习的心理过程,建立科学的外语学习理论。22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概述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语言学习理论(language learning theory)的研究;把
5、“语言学习”(language learning)与“语言习得”(language acquisition)加以区分;第二语言习得是指人们逐步提高二语水平的过程。人们对这种过程进行研究,期望从中得到对外语的教与学有用的知识和启示。本节简要介绍七种关于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他们从社会、心理、话语结构、语境、先天语言能力、语言转移、认知能力等各个层面、各个角度揭示了二语习得这一复杂的过程,对现代外语教学在探讨学习者的社会心理因素、动机、情感、学习策略、学习能力、母语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关于二语习得的理论研究是90年代外语教学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对二语习得的理论研究已在
6、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原来对外语教学本质的认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学习者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国内外学者关于二语习得的研究为人们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理论依据。221 第二语言发展监控模式美国学者Krashen把他的语言习得理论,即 “第二语言发展监控模式”(The Monitor Model of Second Language Development)细分为五个方面(或五个假设):1)语言习得学习说(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Krashen认为,成年人发展外语能力依靠两个途径,一是下意识地自然吸收,类似幼儿学母语,不知不觉地就
7、学会了语言。学会语言规则也同样是不自觉的,只是获得某种语感而已。这个过程称为“语言习得”(language acquisition),也可以称为implicit learning,或者informal learning,或者natural learning。成年人发展外语能力的第二个途径是有意识的学习语言规则的过程,这称之为“语言学习”(language learning),也可以称之为explicit learning。以往人们的看法是只有儿童才具备自然吸收语言的能力,在“关键阶段”(大约1214周岁)之后,人们只能依靠自觉的学习才能掌握外语。目前神经语言学的研究成果证明,成年人仍然具有自然
8、吸收语言的能力。2)学习自然顺序说(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近年来的语言习得理论研究证明,人们掌握英语的语法项目遵循着一定的顺序。例如,掌握进行时先于掌握过去时,掌握名词复数先于掌握名词所有格s等等。有意思的是,成年人掌握语法项目的顺序与儿童掌握这些项目的顺序大致相同,甚至于掌握英语作为第一语言和作为第二语言(外语)的顺序都大致相仿。3)语言监控说(The Monitor Hypothesis)。Krashen认为只有语言习得能够使人们获得口语能力,获得流利程度,而语言学习只能起到运用语言规则进行“监查”(monitor或edit)的作用。这种“监查”可以发
9、挥在写或说之前或之后。“监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发挥作用:首先必须有充裕的时间才能“监查”,例如,在正常的讲话时就不可能总想到规则。其次,必须把注意力集中于语言形式。第三,必须知道应该运用的规则.“监查”过多会影响表达的流利程度,“监查”过少往往完全忽略语法规则。“监查”要恰到好处,这是教学中应该注意的。4)语言输入说(The Input Hypothesis)。学习者接触的语言材料应是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 所包含的语法结构应略高于学习者现有的水平。如现有水平是i,语言材料是i+1,这样才能使学习者不断取得进步。i+1并不需要精心安排,只要是成功的交
10、际活动,只要材料为学习者所理解,并且保证足够的数量,就自然会是i+1的情况。Krashen以儿童学母语的资料作为佐证:成人对幼儿说的话(caretaker speech)一般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大人对幼儿说话的目的是为了交际,为了理解,双方注意力都集中在讲话的内容上,而不是为了教语言。第二,成人对幼儿讲话比成人对成人讲话在结构上简单,重复较多。随着幼儿智力的进步,语言逐渐发展、复杂起来,但总的来说只是大体上符合儿童目前的语言水平,而不是切合儿童的水平。第三,大人对儿童讲话大体上都遵循“此时此地”的原则,即有具体的交际场合,使儿童十分易于理解和接受。5)情感筛选说(The Affective Fi
11、lter Hypothesis)。影响外语学习的心理或感情因素(affective filter)包括一个人的动机、信心和是否忧虑等,这些感情因素直接影响语言习得。如果学习者动机不强,信心不足,或过分焦虑,就会有心理上的障碍,使得语言材料无法达到大脑中吸收语言的部分,习得就不成功。总的说来,Krashen的语言习得理论的中心是:习得比学习更为重要;而为了能够习得语言,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能理解的语言材料应该是i+1,即稍稍超过学习者目前水平。其次,心理障碍应该小,以使语言材料能进入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简称LAD)。Krashen据此制订了评
12、价教材和教法的标准,也就是语言材料最易吸收的标准:1 能否理解;2 是否有趣,切合学习者需要;3 不遵照语法上的顺序;4 具有一定的数量;5 是否构成心理上的障碍;6 是否有助于学会应付会话。在这六条标准中,前五条都在Krashen的基本论点中涉及。第六条,学会应付会话指的是会提起一个话题,会提问题,有办法使谈话继续下去等等,以使学习者在离开教师的情况下能继续利用周围的环境吸收语言。有的教学法家把Krashen的理论与交际教学法联系起来,认为他的理论在很多方面与交际法原则是一致的。有的教学法家提出以任务为基础的教学大纲(task-based syllabus或activity syllabus
13、),认为组织学生用英语进行各种活动,可能使学生学得更快。学生的注意力集中于活动,而不是语言,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语言。这种教学主张也得益于Krashen所提出的语言习得理论。222 文化适应模式(The Acculturation Model) 文化适应模式是指某一群体的语言、文化和价值观因与另一群体相接触而发生的顺向变化。Linton (参见McLaughlin, B. 1987a) 在1963年就提出了他的文化适应理论。他认为文化适应的总体过程涉及到态度、知识和行为方面的适应。这种适应不仅要求学习者扩充自己的文化背景,而且还要调整已有的和重建新的文化模式。文化适应的过程要从社会和心理两方
14、面来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学会适当的语言习惯,以便能在目的语社团中进行交际。 Shumann (参见 Ellis, 1985:251)是这样阐述文化适应和二语习得的关系的:“习得二语只不过是文化适应中的一个方面,学习者适应目的语社团文化的程度决定着他习得二语的程度”。Shumann 认为,文化适应受约于学习者与目的语文化之间所存在的社会距离的大小。社会距离、心理距离越大, 文化适应程度越小。因此Shumann 相信,二语学习者在社会和心理方面对目的语社团文化的调整(或适应)程度 将决定着他学习该目的语的成功与否。文化适应模式认为,第二语言的学习受到学习者在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方面的干扰或帮助。社会因
15、素方面,学习者与所学语言文化之间社会距离的大小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例如:目的语群体与第二语言群体双方是否将对方看成平等的社会团体;双方是否都希望二语群体能够同化;二语群体的大小以及内部的一致;两个社团文化的相同程度等等。心理因素方面,语言冲击、文化冲击、动机和自我界限等都是决定心理距离的因素。“文化冲击”指一个人进入另一文化环境时所产生的强烈的不自由、恐惧或不安全感。“语言冲击”指当二语学习者接触到所学目的语时,也会有一个不适应时期, 因此在使用第二语言时会感到怀疑或迷惑。而不同的动机、动机的强弱,对于二语或外语学习都会有不同影响。另外,学习者是否愿意接受与目的语相适应的新的身份也会对其学习效
16、果产生作用。比如,一个国家中的新移民如能归向该民族的文化,他的二语言学习的效果就会好些。McLaughlin (1987 a) 认为社会距离和心理距离决定学习者与目的语接触的多少,以及学习者对目的语的开放程度。在社会距离和/或心理距离大的情况下,学习者只能得到极少的语言输入。Shumann指出,二语得的早期具有与皮钦语(Pidgin)的形成相似或同样的过程。当社会距离和或心理距离大时,学习者就无法跨越这个早期阶段。其结果是他的语言皮软化。也就是说,他的语言受到其母语的严重影响。这些学习者试图通过建立有限的假设和在使用时省去语法或介词等成份去减轻学习或使用二语的负担。这种对于目的语进行的大量简化
17、最后形成的是一种不规范的、固化的语言。Anderson (参见Ellis, 1985) 发展了Shumann的文化适应模式,提出了Shumann没有涉及到的认知方面的问题。他详细阐述了学习者的内部加工机制,认为在语言学习早期,学习者经历了一种“母语化”(nativization)的过程,即学习者基于自己对母语和对世界的了解,建立一种内部准则或假设来简化学习任务,创造出自己的过渡语,这其中包括同化。随着学习的进步,学习者开始逐渐过渡到一种不同的过程,即“否母语化”(denativization)。他逐渐调整自己的过渡语以适应所接触到的目的语。也就是说, 学习者根据“外部准则”(即目的语准则)重新
18、塑造自己的过渡语系统。223 话语理论(Discourse Theory)Hatch (1978) 的话语理论认为,学习者可以通过参加对话交谈来发展自己对目的语结构形式的认识,学习者只有通过接受语言输入才能学习语言。话语理论认为,在自然环境中,这种语言输入部分地是由学习者自己决定的,他自己在交谈中发出的反馈影响着随后来自对方(操本族语的人或二语能力强的人)的语言输入。下面这个例子就说明了这一过程:Child: CarAdult: Did you see a car? See car What was the car doing? Toot toot It was tooting. It too
19、ting.在这个对话中,孩子首先提出论题,然后议论,大人和孩子经过协同合作成功地表达了一系列的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逐渐完善着自己的语言结构。(当然这只是一个副产品,主要目的是对一个共同感兴趣的题目进行交谈, 表达意思是第一位的。)Hatch的话语理论的重点是解释二语习得是如何发生的,即第二语言习得的过程。其主要观点是:在句法学习方面,二语习得遵循一条自然的途径。为了与非本族语者达成语言交际,本族语者会调整自己的话语。用以协同意思所用的会话策略以及由此产生的语言输入,以如下方式影响着二语习得的效率与途径:a. 学习者学习二语语法的顺序与所接触到的语言的各种特点的频率是一致的,即接触得多的先
20、习得。b. 学习者先习得经常出现的惯用语句,然后才分析它们是如何构成的。c. 学习如何纵向地组合句子对学习者有帮助,只有先学会纵向结构才能学会横向结构。横向的组合关系(syntagmatic relations)是在同一序列中各语言单位之间的关系,如take + the + book 构成一个短语。但是我们不但能说take the book, 还能说take the pen / pencil / glass。这里book可由pen, pencil, glass等替代,组成新的短语,因此pen, pencil, glass与book有纵向的聚合关系(paradigmatic relations)
21、。如图所示:I gave Tracy the book. passed pen = syntagmatic relations handed pencil =paradigmatic relations threw glass因此,“自然”的途径就是学习如何进行会话的结果。224 变异能力模式(Variable Competence Model)这种模式认为,二语学习者使用的语言根据语境而出现变异。大致说来,在鼓励自由或即兴使用语言的语境中,学习者说的或写的语言可能是不正规的,它更口语化,离格形式会多一些。而在一个有条件进行更多的监控或鼓励谨慎地使用语言的情境中,他们可能会使用正式些、规范些的
22、语言。变异有几种,语境变异(contextual variability)包括由情境环境(situational context)决定的变异和由语言环境 (linguistic context)决定的变异。由情境环境引起的变异与本族语人的文体变异相似. Dickerson(参见Ellis, 1985)考察了个在大学里学习英语的日本人发Z音的情况。他的考察包括三个部分:)自由谈话;)朗读对话;)朗读单词表。Dickerson发现,在第三种情况下,使用Z音的正确变体率最高,第一种情况下最低,第二种情况下居中。 Dickerson的考察结果表明:二语学习者使用多种变体,其中之一可能是目的语的正确变体
23、,也可能不是。在他们能够监控自己的话语时(如读单词表),它们使用目的语的正确变体或接近于正确的变体。而在他们不能够实施监控时(如自由谈话中),所使用的语言与正确变体的距离就大一些。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语法项目中。Schmidt (1980) 调查了英语并列句第二部份中动词的省略情况:Mary is eating an apple and Sue a pear. 尽管学习者具有不同的背景,但在自由口头交际中,他们都在该句的第二部分用了动词:Mary is eating an apple and Sue is eating a pear。但环境一变,或是有了更多的监控机会,他们都会省去第二部份的动词
24、,输出的语言就规范些。Ellis(1985:83)说:“语言环境变化的结果是变异。当两种不同的语言环境导致不同的语言形式时,即使在目的语中它们需要以同样的形式出现,也会出现变异。”例如,当语言环境只是一个简单句时,学习者可能会使用正确的第三人称单数:Mr. Smith lives in Glouster.而当语言环境变成一个包含从句的复杂句时,他就不会使用正确的形式了:Mr. Smith who live in Glouster married my sister.Ellis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过渡语变异都是由语境决定的。在开始阶段,有相当一部份变异都是随意的。也就是说,学习者具有两套(或更多的)
25、语言形式,用来表达同一范围内的意思。下面是一个正在学英语的岁葡萄牙男孩说的话:No look my card.Dont look my card.Ellis认为要发现过渡语中的自由变异,有必要考察语言形式与语言功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调查何种形式是用来表达何种意思的。那么变异在二语习得中起着什么作用呢?Ellis认为变异在二语习得中具有双重作用。语境变异起着镜子的作用,它反映出学习者将来的语言发展道路;而自由变异在学习者努力完善自己的过渡语的过程中起着一种推动作用。通过语境变异取得的进步可能在先,然后学习者会逐渐将那些最初只用于正式语体的语言形式扩展使用到自己的日常语体中去,这种由自由变异带来的
26、进步常常随后。但这种进步“不是突然的跳跃性的。一方面, 它是包括从正式语体到非正式语体规则的逐步的延伸;另一方面,是从简单到复杂的语言环境的逐步的扩展。从这种意义上讲,当非目的语变体在范围稳步扩大的环境中消失时,二语习得中的变异就会逐渐减少。这种减少标志着向正式语体准则的转化”。(Ellis, 1985:94)关于二语习得中的变异的第二个观点是学习者能否顾及自己话语中的语言形式的问题。如上所述,在使用日常语体时,不存在或很少需要监控,然而在使用正式语体时却需要密切注意语言形式,原因在于过渡语形式的自动化程度(无意识性)有区别:日常语体的语言是自发的,而正式语体却不是。 但如果正式语体在使用中得
27、到了实践,它的使用就会变得更自动,需要的注意力减少。所以在变异这个连续体中,正式语体在更接近于日常语体的过渡语体中也会得到使用。因此可以说,只要学习者有足够的实践,那些最初只在经过细心准备的话语中使用的交际语体最终在随意的话语中也会使用。225 语言普遍现象假说(The Universal Hypothesis) 该理论是由美国语言学家Chomsky于1957年提出,后来由他和其他许多语言学家加以发展和修正的理论。Chomsky试图为一切语言描写提供一个模式,即用一套规则把操本族语者用以创造合乎语法的句子的知识全部显示出来,这就是他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一套所
28、有人类语言都遵循的普遍规律。Chomsky认为所有儿童(也许成人)都有天赋的普遍语法知识,它不是指一套规则,而是一套限制不同的语言所采用的形式的参数(即描述整个总体的某一特征的数值)。习得一种语言的过程就是调整这些参数的过程。例如,如果儿童习得英语,他就会去发现诸如“英语的陈述句需要有主语”之类的规律。那么,普遍语法又有哪些论据来证明自己的理论呢?首先是“贫刺激论”(the poverty of the stimulus)。操本族语的成人知道那些他不可能从他所接触到的语言资料里学到的东西。既然这种知识不是建立在他对外部世界的经验之上,那么就肯定来自于他的“天赋语言资质”中(Cook 1985; Ellis, 1985)。让我们看两个例子:()e gave the book to the girl.()We explained the answer to the girl.这两个句子有着相同的表层结构,但进一步的分析会揭示其区别:句()包含有一个间接宾语to the girl, 所以可改成: (a)We gave the girl the book.但句()却包含着一个介词短语,不能改成: (a)We explained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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