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爆破器材的购买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到公安系统有关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及其运输证,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2、爆破器材的运输(1) 购买爆破器材后,可以申请由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按照申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运输,运输到临时爆炸物品储存库。(2) 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3)不准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4)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1) 认真检查运
2、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2) 有专人在场监督;3) 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4)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5)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6) 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炸器材;7)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8)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9)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10)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11)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
3、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5)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6)同车运输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7)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8) 装运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2)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3)按指定路线行驶;4)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5)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6)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
4、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9)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2)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3) 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4)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5)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3、爆破器材的贮存(1)爆破器材应贮存在专用的爆破
5、器材库里;特殊情况下,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方准在库外存放。(2) 贮存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置爆破器材库,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方可建库;库房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发给“爆破器材贮存许可证”后,方准贮存爆破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非法贮存爆破器材。(3)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2) 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守卫人员和保管员;3) 有较完善的防盗报警设施;4)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爆破器材宜单一品种专库存放。若受条件限制,同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则应符合有关的规定。(4)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应在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域
6、内修建任何建(构)筑物。(5)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6)进入库区严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7)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8)库区应昼夜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库区。(9) 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10) 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和临时性存放爆破器材,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等威胁的地方, 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但不住人的各种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11)临时
7、性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宜为单层结构;2) 库房地面应平整无缝;3)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为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4)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小于2m;5)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6)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7)应设独立的雷管库房。(12)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2)作业地点只应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型爆破,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应和炸药存放在一起;(13)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4、爆破器材的加
8、工、使用.(1) 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2)爆破器材加工时,要设立安全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行加工现场。(3)遇大风、雷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区域。(4) 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破器材,完成装药任务后,要及时返还到保管人员手中,使用数量要登记清楚。(5) 爆破装药现场不得用明火照明。四、施工专项安全方案1、钻孔(1) 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应挂贴在机器设备旁边,便于操作者学习。(2)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等有可能伤人的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装置。(3) 凡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都必须定期检查,测试
9、和调整。2、起爆药包加工(1)不同雷管不同药包都要挂牌分别存放,防止出现差错。(2) 加工药包要严格计量,不得随意增减。(3)药包制作,在指定场所进行,严禁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加工药包,药包加工人员之间要有一定距离,有隔离防护的不小于1.5m,无隔离防护的不小于3.0m。(4)加工场地要有明显标识,现场50m内严禁一切明火,加工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禁止带火种进入加工现场。(5)加工场外设临时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严禁入内。3、装药(1)直接接触、动用爆炸物品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作业。(2)现场炸药领取必须有专人负责,爆破员按照技术交底数量、规格,到现场保管员处领取需要的爆炸物品。(3)装
10、药前必须有专人对炮孔进行检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准装药。(4)向孔内装填药时,用木棍或竹竿将药包轻轻送入孔底,并适当捣实。决不允许用铁质物件进行疏通和捣实。(5)装药前要封锁施工现场,50米不准有烟火,杜绝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4、填塞(1)填塞物要用沙土或钻屑,禁止堵塞物中有碎石块,防止搪住炮孔产生空气间隔堵塞或爆破喷出产生远距离伤害。(2)堵塞时要用木制或竹制炮棍不时疏通炮孔、压实堵塞物,保证填塞密实质量。填塞长度不小于药包最小抵抗线,同时要保证起爆线不打折、不破损、不被踩踏。5、起爆网路联结爆破网路采用电容式起爆器带激发笔引爆主网路上的传爆导爆管线,塑料导爆管传爆,四
11、通元件连接各支线,形成交叉闭合环形网路。高强度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起爆炮孔中的炸药。由于一次性爆破的炸药量较大,孔数多,为了达到减小爆破震动,加大爆破段数,采用孔内孔外同时延时微差方式爆破。联结线路时注意事项如下:(1) 严格按设计网络联线,杜绝漏联,同时注意保护好网络。(2)非电起爆所用四通必须用专用工具封口。(3)电雷管在使用前应逐一检查,同一起爆网络上各支路药包并联的电雷管数量应相同。(4)电起爆网络的所有导线的接头,均应按电工接线法连接,并用绝缘胶布缠好;在潮湿有水地区,应避免导线接头接触地面或浸泡在水中。6、爆破警戒(1) 爆破作业前,要对爆破区进行安全警戒封锁,无关人员不得进行爆破施
12、工现场。爆破安全警戒人员,每个警戒点两人,警戒人员除完成规定警戒任务外,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并选择在明显、同时便于警戒和相互联系的位置。(2) 爆破警戒区要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爆破部位、规模、环境、人员活动状况确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点,警戒人员严格把关;爆破时用对讲机通知附近人员,确认无任何危险情况时才能起爆,爆破的通讯联络方式、信号、标记等规定,由指挥组织商定。(3) 爆破前所有人员、附近机械、车辆、器材一律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安全警戒半径取200米。(4)爆破信号的规定: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
13、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7、实施爆破(1)爆破前要检查装药联线情况,是否有漏孔和未填塞的孔,检查导线联结是否良好,检查完毕后,上报爆破指挥人员,准备爆破。(2)起爆过程由指定人员统一指挥。各警戒点、起爆站、指挥长之间利用对讲机联络、接受命令、报告警戒状况,起爆站根据各警戒点汇报的情况以及爆破总指挥的命令适时起
14、爆。8、爆后检查及排除盲炮爆破完毕后15分钟,指挥长派专人进入现场检查,现场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断路。处理时禁止直接拉出起爆药包,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收集残余的爆破器材。盲炮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向指挥长报告,方能撤除警戒,开放交通。9、炸药回收贮存炸药使用后,及时将剩余炸药清点入库,全过程专人严格监督执行。炸药雷管存放在指定的临时仓库,严格按进出库规定办理;剩余炸药、雷管当天退回公安机关指定的仓库,不在场内过夜;严格领发、清退手续,指定专人造册,做到帐物相符,不出差错,不流落社会。
15、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爆破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1、 对新上岗的职工、民工进行上岗前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2、 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与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3、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机械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保证机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场内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制,安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做到职责明确,全程把关。4、对购买的炸药进行抽检,以确
16、保其爆炸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5、仔细进行装药、堵塞、联结工作,注意每一环节,防止出现卡孔、雷管与炸药分离及折断雷管脚线等问题。雷管脚线连接时,不要过分拉紧,保持一定松驰度。6、 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管理火工品的购买、押运、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整个过程安全使用。六、文明施工办法1、 加强安全标准工地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并按安全标准建设要求去作,做到文明施工。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要将岗位责任制挂在相关人员的办公室内,(项目经理部要统一挂在会议室内),并将安全责任制贯彻
17、到每一个相关部门和个人。3、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目经理部要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挂在操作者作业时能看到的位置。4、 对新上岗的职工、民工进行上岗前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5、 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与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6、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提高安全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7、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机械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保证机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8、
18、施工现场要设立统一工程简介牌,安全标语口号牌,各个作业地点和机械设备与配电设施等处要挂安全警示牌,经常警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9、 施工现场配置足够安全设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检修,使用时要安漏电保护器。七、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有噪声施工,确保排放总量不超标。2、敏感地区采用围帘或板棚围护,减少噪声排放。3、加强施工设备的保养,确保其平稳运行,减少噪声排放。4、机械设备更新时,选购环保型、低噪声产品,减少噪声排放。5、在市内及对噪声敏感地区施工时,夜间应不安排有钻孔施工,特殊情况下,应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并应通告相关方和取得谅解。6、严禁裸露
19、爆破。7、严禁夜间爆破。8、敏感地区的爆破可采用润湿的草帘子加以覆盖,利用水来吸收有毒气。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爆破施工临时阻断交通,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设立安全标志牌。10、生产、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放,经沉淀池过滤后再排放。11、施工便道定期洒水,保持便道湿润、不起扬尘。12、爆破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至固定地点,严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附: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LJSG-14项目经理部 2013年9月安 全 保 证 体 系思想教育保证经济保证制度保证工作保证组织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员意识包保责任制开工前检查分管领导安全部施 工 过 程 检 查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奖罚分明经济兑现十二项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讲话制3.周一安全活动制4.安全设计制5.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6安全教育制.7.安全技术交底制8.安全交接班制9. 安全操作挂牌制10安全生产检查制11. 安全事故报告制12. 安全生产奖惩制项目部安全员安 全 为 了 生 产安 全 生 产 第 一安 全 检 查 第 一安 全 生 产 目 标工区安全员收 尾 过 程 检 查工班、工种安全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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