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品质的重要性及其对品质的要求2、表示品质的方法(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看货成交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Confirming Sample)。关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品质与样品近似(Quality is nearly same the Sample)。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2)以说明表示商品品
2、质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Fish Meal: Protein 55% Min. Fat 9% MaxPlain Satin Silk Width Length Weight Composition(inch) (yds) (KG)55 38/42 16.5 100%Silk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Chinese Green Tea Special Chunmee Grade 1 Art.no.41022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Rifampicin B.P 1993企业标准-指一个企业围所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指由团体
3、或学会等所制定的标准。如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标准,美国保险商试验室(UL)安全标准。国家标准-指由国家制定的标准,如美国国家标准(ANSI),日本国家标准(JIS)。区域标准-指由区域标准化组织,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等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指由国际性机构制定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制定的标准等。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各种标准,有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凡品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商品,不许进口或出口。但也有些标准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仅供交易双方参考使用,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可另行商定对品质的具体要求。在国际贸易中,除了部分商品能以科学方法确定其品质规格外,还有些农副产品品质变
4、化较大,较难确定统一的标准,通常可采用以下两种标准。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简称FAQ.)。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简称G.M.Q.)。凭说明书买卖(Sale by Illustration)。凭说明书买卖方法除要求所交货物必须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外,往往还订有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Multishuttle Box Loom Model 1515A, Detail Specifications as per attached Illustrations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a
5、nd Brand)。商标是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它所生产或出售商品的标志。它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在国际市场上,一些名牌商品的品质比较稳定,并且在市场上已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就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表示其品质。Finger Citron Brand Gourmet Powder 90% & up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农副土特产品因生产地区的自然条件、传统的加工工艺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其
6、他地区产品所不具备的独特风格或特色,对于这部分产品,习惯上以产地的名称来说明其品质要求。如:祁门红茶、良乡板栗、龙口粉丝、天津红小豆等。ZHENJIANG Vinegar3、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的基本容是商品的品名、规格或等级、商标或牌号等。在国际贸易中,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时,应标明说明书的编号和图纸编号等。在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或有关样品的说明。采用凭商标牌号或凭产地买卖时,应在品质条款中列明所用的商标、牌号或产地名称等。注意事项:(1) 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大体相似条款,品质公差,品质机动幅度,低于约定品质者赔偿。(2)
7、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视商品特性采用不同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的不宜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3) 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宜偏高或偏低,合理规定影响品质的各项重要指标,要注意各指标之间的联系,品质条件应明确具体。(三)合同中的数量条款1、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
8、求损害赔偿的权利。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1)计量单位商品计量单位是表示商品数量的方法。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商品的种类和性质不同。计量的方法也不相同,又由于各用的度量衡制度不一,计量的单位名称和其表示的实际数量也不一样。目前,国际上度量衡制度主要有: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公制又称米制(The Metric System)、英制(The British System)、美制(The USSystem)等。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是米制,今后发展方向是逐步采用国际单位制。中华人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9、(节、天)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际贸易常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类:按重量(Weight)计算。按个数(Number)计算。按长度(Length)计算。按面积(Area)计算。按体积(Volume)计算。按容积(Capacity)计算。(2)计量方法计算重量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毛重(Gross Weight)。净重(Net Weight)。公量(Conditioned Weight)。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3、合同中的数量条款Fish Meal:in Gunny Bags of 50 Kg
10、 gross for net.合同中的数量条款(Quantity Clause)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处理争议的根据,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一般需订明数量和计量单位,以重量计量的,还须明确计量的办法。为了订好数量条款,在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的数量(2)数量条款应具体明确(3)合理地规定数量机动幅度5000 M/T,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权要合理数量机动幅度部分计价应公平有关数量的国际惯例(UCP500)(四)合同中的包装条款1、包装的意义:商品生产的继
11、续,为各方面提供了方便,对外竞销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顺利的履行合同。2、运输包装(1)要求(2)分类(3)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on Mark)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3、中性包装、定牌和无牌(1)中性包装。(2)定牌。(3)无牌。4、包装条款。包装条款也称包装条件,它主要规定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Packing: In cartons containing 30 doz. each In wooden cases of 50 kilos net each.5、制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1)
12、考虑商品的特性和运输方式的要求。(2)包装的规定应具体明确。(3)明确包装费用由谁负担。案例分析:1、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两:(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
13、员会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2、我国某出口公司向德国商人出口大麻一批,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含水:最高15%含杂质:最高3%谈判过程中,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签订合同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经检验,货物品质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要求,但买方提出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并出示检验证明,要求我方赔偿600英镑损失。3、我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来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发货装运22公吨。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付。问银行拒付是否有理?出口单位有无
14、补救办法?4、某公司在一笔出口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出具唛头,因此,我备货时就刷好唛头,但到装船时国外来证又指定唛头,问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5、某外商欲购我菊花牌手电钻,但要求改为鲨鱼牌,并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问可否接受?并应注意什么问题?操作(一)及参考文献1、 ISO9001.myrice.2、 .szbts.gov./3、 .scicib./4、xtrade./5、.szbts.gov./6、./(二)根据以上阅读完成下列作业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标的物、品质条款时应注意什么事项?2、 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应如何结合商品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3、 解说品名与进口关
15、税、运费的关系。4、 解说ISO质量认证的知识。5、 解说我国有关质量方面的政策法规。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包装条款时应注意什么事项?7、 公约和UCP500中有关数量的规定?8、 我国有关计量和包装的政策法规。9、 计量单位的换算自我评估A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 )样品不能作为明确商品品质的标准,因而对买卖双方都没有约束力。 A参考样B买方样C卖方样 D对等样2、( )可以按平均良好品质进行买卖。 A机床 B船舶 C小麦 D服装3、(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质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AISO9000 BWS CUL DB&W4、( )可以凭等级进行
16、买卖。 A轿车 B牙膏 C男衬衫 D钨砂5、凭样交易,合同没有其他规定,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 )。A可有合理误差 B可与样品大致相符C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D不必与样品相符(二)多选题1、在规定品名条款时注意( )。 A必须考虑品名与运费的关系 B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C正确反映商品的品质和使用性能 D以海关税目表中的品名为准 E必须做到容明确,具体2、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因交货品质与买卖合同稍有不符而造成争议,而应在合同的品质条款中做出某些变通规定:包括( )。A 品质公差B机动幅度C溢短装条款D低于约定品质者赔偿损失 E低于约定品质的免责条款3、商品品质的在素质包括( )。 A透明度
17、B化学成分C机械性能D生物特征E色泽4、商品品质的外观形态是( )。A外形 B款式 C物理形态 D构成材料 E使用价值5、( )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A 看货成交 B凭样品买卖 C凭规格买卖D凭等级买卖 E产地名称买卖(三)判断题1、合同中的品质条款既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部分,又是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对货物品质进行评定的依据。( )2、在国际贸易中,在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签订合同时很少见到具体商品,一般仅凭必要的描述来确定交易的标的。3、品质条款构成合同的要件。4、卖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品质与合同不符,买方不得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但可向卖方提出索赔。5、在出口贸易
18、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做法。(四)案例分析1、我与中东某国商人凭规格成交出口货物一批,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我向对方寄出货样,并声明所交货物与样品基本一致,一月后向对方发货,货到后,外商来电称:货物与样品品质相差10%,并出具当地检验机构证明,要求我方降价10%。请对此案做一分析。2、我与英商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后,经英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销售,要求我方按原成交价赔偿60%,我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之复样,亦发现釉下有裂纹,问我可否考虑?A部分自我评估参考答案单选题:1、A2、C
19、3、A4、D5、C多选题1、ABE2、ABD3、BCD4、AB5、CDE判断题1、 2、 3、 4、 5、案列分析题1、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不妥2、复验期限即索赔期限B部分1、( )可以采取以毛作净的方式计重。 A裘皮 B珠宝 C矿石 D蚕豆 2、出口生丝、羊毛,计算重量的方法一般采用( )。 A毛重 B公量 C理论重量 D净重3、散装货如没有规定数量伸缩幅度,按UCP500解释( )。A不能伸缩 B有2%的伸缩幅度C有5%的伸缩幅度 D有10%的伸缩幅度4、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中的水分,另加标准水分求得的重量叫( ) 。 A理论重量 B公量 C约定重量D法定重量5、运输标志一般由( )出具.
20、。 A买方 B卖方 C运输部门 D商检部门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 )。A包装材料B包装方式C包装费用D运输标志E包装由何方安排2、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规定,我国出口商品计量可采用( )。A英制 B美制 C公制 D国际单位制 E包、袋等3、运输标志包括( )。A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B收、发货人的代号C件号,批号D生产厂家的代号E商品识别标志4、计算重量的方法有( )。A理论重量B公量 C法定重量D毛重E净重5、( )是商品的长度计量单位。AmeterBfootCyardDreamEgross1、1,000公斤等于2,204.62磅。2、出口棉布150,000码。信用证规定布包装
21、,每包1,000码,共150包。则在装船时可援引UCP500中第39条b款之规定,即允许有5%的伸缩。3、订立合同数量条款时,可用约字代表溢短装条款。4、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在装运时该幅度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5、定牌和定牌中性包装实质上的同一个概念。1、我出口某化工原料,共500公吨。合同规定为麻袋装。但到了装船时发现麻袋装的只有450公吨,其它50公吨只好以塑料袋的充抵。问这样做妥当吗?2、我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同时规定数量可增减10%。我按规定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付
22、。问出口单位有无补救办法?B部分自我评估参考答案1、D2、B3、C4、B5、B1、ABCDE2、ABCDE3、ABC4、ABCDE5、ABC1、 2、 3、 4、 5、1、不妥。卖方违反包装规定,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赔偿损失。2、议付金额超出信用证中金额商品是国际货物买卖的物质基础,所有的商品都表现为一定的品质。每一笔交易都有一定的数量,而交易的大多数商品,又需要有一定的包装。因此,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是买卖双方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和品质 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
23、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案例一 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合同与开来的信用证上均写的是三极品,但到发货装船是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已无,于是改以二极品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仍按合同签定的三级红枣计价。”问:这种以好顶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是否可行? 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
24、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案例二案例三在国际贸易往来中,我们常会碰到以下诸如此类的贸易问题或纠纷: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我们的贸易往来中经常会碰到,那究竟如何处理这类问题?在下面的部分我们将解决此类问题。一、商品的品名国际贸易与国贸易不同,在很多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洽谈交易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往往看不到具体的商品,只是凭借对拟进行买卖的商品进行必要的描述来确定交易的标准。商品的品名,又叫商品的名称,是用来反映该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及特性等的一种称呼。按照国际贸易法规和惯例,对商品的具体描述是有关商品的说明的一个主要部分,是货物交收的重要依据之一。从业务角度看,这项规定
25、是交易的物质基础和前提。二、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得知,在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具体名称是合同的要件。这项规定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收方面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从业务角度看,这项规定是交易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只有在确定了商品名称的前提下,才能肯定买卖双方交易的物质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他条款进行磋商。品名条款虽然简单,但也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否则也会产生贸易纠纷。在确定品名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文字表达应明确、具体买卖合同申的品名条款虽然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条款容的表达时,应力求做到明确、具体,真正反映出商品的特点,避免使用空泛、笼统的文字,以兔留下后患。2、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有些商品的名
26、称,各地叫法不一,为了避免误解,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称呼。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取得共识。对于某些新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3、注意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如果一种商品可以有不同的名称,则在确定名称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关税和进出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从中选择有利于减低关税或方便进口的名称作为合同的品名。同时,还必须注意品名与运费、仓储费的关系、因为目前一些仓库和班轮运输是按商品等级规定收费标准的。由于商品名称不统一,存在着同一商品因名称不同而收取的费率不同的现象。从这个角度看,选择合适的品名,也是降低储运
27、费的斗个方法。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意义及其作用商品品质( Quality Of Good),就是商品的在素质(包括物理的、化的、生物的构造、成分和性能)和外表形态的综合,是决定商品使用效能的重要因素。就国际贸易而言,它还包括包装和市场适应性等社会属性。商品品质的优劣对商品价格高低起重要作用。在磋商交易时,买卖双方都要针对一定商品,按质论价。为了使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品质适应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市场的需要,保证顺利完成我国对外贸易所担负的任务。我国的出口商品要适应国外市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我国的出口商品要适应国外政府颁布的法律要求;出口商品的品质要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和季节变化。我国进口商品也应符合国际市场和自然条件以及贸易法规的要求,真正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学研究、调剂人民生活和保证人民健康的需要,凡品质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商品又不应进口。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请分析,“凤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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