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 、聚乙二醇 300、聚乙二醇 400 以及可溶性淀粉、二氧化碳、活性炭等适用范围广泛的 辅料。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不仅强化对药用辅料的安全性控制,而且更加注重对辅料功能 性的控制要求。 在药用辅料的正文中针对特定用途设置了适宜的功能性指标, 同一辅料按功 能性指标不同建立了不同规格, 如泊洛沙姆、 聚乙二醇、 聚山梨酯都有多规格标准,以满足 制剂生产的不同需求, 也使得药用辅料的标准实现了系列化。 加强了可供注射用药用辅料标 准的制定,中国药典 2015 年版共收载可用于注射用的药用辅料品种为 23 个,而上一版 仅收载两个品种。丙二醇、聚山梨酯 80、活性炭等常用的可供注射用辅料标
2、准的制定和收载,对提升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将发挥巨大作用。3、制剂要求更加规范2015 年版中国药典实现了药典一部、二部和三部制剂通则的全部统一。在整合的 基础上,完善了制剂要求以及新型制剂的收载,制剂通则相关要求更加完善。制剂整合按照求同存异的原则, 同一剂型下的检查项尽量统一, 尤其是涉及安全性和有 效性指标,例如:眼用制剂和注射剂下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无菌、细菌内毒素等检测项 目;对于难以统一者,在相应项下分别作出规定。 如胶囊剂的重量差异、中药硬胶囊剂要求 水分检查、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等。这些规定相比较 2010 年版中国药典制剂通则 中的规定更加详细和规范。通过完善制剂要
3、求, 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以动物、植物、矿物质来源 的非单体成分制成的生物制品片剂、 颗粒剂、 丸剂、 胶囊剂,黏膜或皮肤炎症或腔道等局部 用片剂 (如口腔贴片、外用可溶片、阴道片、阴道泡腾片等 )检查项下应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并应符合规定。生物制品进行杂菌检查的可不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眼用制剂, 如加入抑菌剂的, 要求标示所使用抑菌剂的种类和标示量; 供雾化用吸入溶 液制剂由微生物限度要求为无菌制剂;对于烧伤用软膏剂、乳膏剂、气雾剂、喷雾剂、凝胶 剂、散剂、涂膜剂等,除用于轻度烧伤 或浅 外,为无菌制剂。为保证制剂的有效性, 对于来源于动、 植物多组分且难以建立测定方法的以外,
4、 溶出度、 释放度、含量均匀度均应合要求。4、完善制剂通则共性要求 制剂通则规定适用于中药、化学药和治疗用生物制品,不适用于预防类制品;各剂型、 亚剂型并不适用于所有原料药物, 而应取决于原料药物特性、 临床给药需求以及药品的安全 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在确定制剂处方时, 应根据抑菌效力检查法确定抑菌剂的添加剂量等。5、增加新剂型的收载2015 年版中国药典增加了吸入制剂和口崩片亚剂型的收载。吸入制剂是对发挥局 部或全身作用的液体或固体制剂做出统一要求, 包括吸入气雾剂、 吸入粉雾剂、 吸入鼻用制 剂、供雾化用吸入溶液和可转化为蒸汽的制剂, 在符合原相应剂型的基础上, 还应符合吸入 制剂的相关
5、要求; 取消外用制剂, 原按照外用溶液剂命名的制剂名称可不变, 检查项下应按 其使用适应证和用途归属相应的制型, 并应符合相关制剂的要求。 另外也将部分剂型进行了 归整, 如将滴丸剂纳入丸剂的范畴, 糊剂单独列出,去除了粉雾剂,避免了制剂中的重复以 及检验方法的不明确。6、规范了剂型和亚剂型的定义和分类2015 年版中国药典进一步规范了剂型和亚剂型的定义和分类,各制剂的共性内容 放入凡例或各剂型的前言中表述, 加强了对制剂通用要求的统一, 并对剂型的要求和检验项 目进行了细化、增订或 /和修订。2010 年版中国药典一、二、三部剂型共收载 59 条,整合后为 37 条,其中整合 优化 21 条
6、,未作整合 16 条。对原 “软膏剂,乳膏剂,糊剂 ”拆分为 0109“软膏剂,乳膏剂 和 0110“糊剂 ”两个剂型,原 “气雾剂,喷雾剂,粉雾剂 ”拆分为 0111“吸入制剂 ”、 0112“喷雾 剂”和 0113“气雾剂 ”3 个剂型。另外也将部分剂型进行了归整, 如将滴丸剂纳入丸剂的范畴, 糊剂单独列出,去除了粉雾剂,避免了制剂中的重复以及检验方法的不明确。三、 2015 年版药典的部份增加及修订的项目举例1、 2015 年版药典通则 (原附录 )新编码的组成:通则编码按照 “XXYY”四位罗马数字方式表示, 分两层其中 XX 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大 罗马字母(、 等等) YY 代表现有
7、附录编码的英文字母( A 、B、C 等等)。 可分 99大类,每类有 99 个条目。中国药典 2015年版通则编码与 2010 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编号通则名称原附录原附录名称0100制剂通则0101片剂一部 D 片剂二部 A 片剂三部 E 片剂0102注射剂 U 注射剂 B 注射剂 A 注射剂0103胶囊剂 L 胶囊剂 E 胶囊剂 F 胶囊剂 U 凝胶剂3530鼠神经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新增3531尼妥珠单抗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32白介素 -11-生物活性测定方法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9015药品晶型研究及晶型质量控制指导原则9106基于基因芯片药物评价技术指导原则910
8、7中药材 DNA 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指导原则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9303色素检测指导原则9304中药中铝、铬、铁、钡元素测定指导原则9305中药中真菌毒素测定指导原则9401生物制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类预留位置9601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研究指导原则9621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9622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990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2、加强制剂通的修订及完善,进一步规范常用剂型的分类和定义,加强共性要求及必 要的检测项目的修订。例如:软
9、膏剂乳膏剂糊剂 (分列 )丸剂糖丸剂 ( 分列,丸剂作为传统中药剂型 )同一剂型下的检查项应尽量统一, 尤其涉及安全性和有效性指标。 如片剂、 颗粒剂等的 装量差异 检查。3、剂型检验方法的变化比较,见下表。表:两版药典制剂通则中各剂型检验方法变化汇总剂型检验项目2010 版制剂通则2015 版制剂通则重量差异每片重量与标示片重相比较( 无标示片重的片剂 ,与平均片重比较)每片重量与平均片重比较 (凡无含量测定的片剂或有标示片重的中药片剂,每片重量应与标示片重比较)崩解时限含片不检查崩解时限含片的溶化性照崩解时限检查法 (通 则 0921)检查,应符合规定。水分硬胶囊应做水分检查中药硬胶囊应进
10、行水分检查。 硬胶囊 内容物为液体或半固体者不检查水 分。装量差异取供试品 10 粒,每粒装量与 标示装量相比较 ( 无标示装量 的胶囊剂,与平均装量比较)取供试品 20 粒(中药取 10 粒),每 粒装量与平均装量相比较 (有标示装 量的胶囊剂, 每粒装量应与标示装量 比较)颗粒剂照水分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 6.0%中药颗粒 剂照水 分测定 法( 通则0832)测定,除另有规定外,水分不 得超过 8 .0%。栓剂每粒重量与标示粒重相比较( 无标示粒重的栓剂, 与平均粒每粒重量与平均粒重相比较 ( 有标示粒重的中药栓剂, 每粒重量应与标示粒重比较)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量/除另有规定
11、外, 中药注射剂照铅、 镉、 砷、汞、铜测定法 (通则 2321)测定, 按各品种项下每日最大使用量计算, 铅不得超过 12g,镉不得超过 3g, 砷不得超过 6g,汞不得超过 2g, 铜不得超过 150g。眼用制剂单剂量包装的眼用固体制剂或半固 体制剂照规定方法检查,应符合规 定。装量照最低装量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单剂量包装与多剂量包装分别检查。鼻用制剂递送剂量均一性有规定3、将共性问题移入凡例 如:原料药物系指来源于动植物和矿物以及用化学合成和生物技术获得的供制剂用活性 物质。本通则中各剂型、亚剂型并不适合于所有药物 (如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原料药物等),而应由原料药物特性、临床给药需
12、求以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所决定。4、片剂以 2010 版二部制剂通则为主,整合一、三部有关要求,内容求大同存小异。 在原各亚剂型定义下,崩解时限测定等方法和要求,统一分列在【崩解时限】下:除另 有规定外, 照崩解时限检查法 (通则 0921)检查, 应符合规定。 咀嚼片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阴道片照融变时限检查法 (通则 0921) 检查,应符合规定。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的片 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微生物限度】 .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通则 1105) 和控制菌 检查法 (通则 1106)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通则 1107) 检查,应符合规
13、定 。5、颗粒剂【水分】中药颗粒剂水分照水份测定法 (通则 0832),不得过 8.0%。 (2010 版是 6.0%) 【溶化性】颗粒剂不得有异物,中药颗粒还不得有焦屑。6、二氧化硫残留的限制 通则里说明,除另有规定外,中药材及饮片 (矿物类除外 ) 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 (ppm) 。正文品种说明山药、 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 白及、 白芍、白术、党参 10 味 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 400mg/kg(ppm) 。防止中药材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过度使用硫磺熏蒸,从而提升及发展绿色中药材。7、重金属残留限度各国药典及香港中药材标准 (港标 )收载重金属
14、的限值 (mg/kg)重金属铅( Pb)汞( Hg)镉(Cd)砷( As)*中国药典5 0.2 0.32美国药典1030.3-美国药典(膳食补充剂) 0.02 0.006 0.01德国药典0.10.2WHO (草药) 10港标*中国药典还要求对铜定立限值: 2(0 mg/kg),但重金属的要求只列于部分药材的检测项里。 现需进行重金属检查的药材包括有西洋参、甘草、山楂、枸杞子及薄荷脑等。 2015 版药典新增品种:蛤壳、海螵蛸、海藻、昆布、牡蛎、水蛭、珍珠 7 种。新版药典暂仍不对所有中药材及饮片规定统一的重金属限度。8、增加黄曲霉毒素的检查于柏子仁、 莲子、 使君子、 槟榔、 麦芽、 肉豆蔻
15、、 决明子、 远志、 薏苡仁、 大枣、 地龙、 蜈蚣、水蛭、全蝎等 14 味药材及其饮片项下,增加黄曲霉毒素的检查:黄曲霉毒素 B1 不得过 5 g/kg;黄曲霉毒素 G2、黄曲霉毒素 G1、黄曲霉毒素 B2 总量不得过 10g/kg。9、新增修订农药残留测定法新增 22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气相色谱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 每 1kg 中药材或饮片 中含:I.总六六六 ( -BHC, -BHC, -BHC, -BHC 之和 )不得过 0.2mg ;II.总滴滴涕不得过 0.2mg;III.五氯硝基苯 (Quintozene)不得过 0.1mg ;IV.六氯苯 (Hexachlorocyclo
16、hexane) 不得过 0.1mg;V.七氯 (Heptachlor) 、顺式环氧七氯 (Heptachlor-exo-epoxide) 和反式环氧七氯 (Heptachlor-endo-epoxide) 之和不得过 0.05mg;VI.艾氏剂 (Aldrin) 和秋氏剂 (Dieldrin) 之和不得过 0.05mg ;VII.异狄氏剂 (Endrin) 不得过 0.05mg ;VIII.顺式氯丹 (cis-Chlordane) 、反式氯丹 (trans-Chlordane) 和氧化 (oxy-Chlordane) 之和不 得过 0.05mg ;IX.-硫丹 ( -Endosulfan) 、
17、-硫丹( - Endosulfan)和硫丹硫酸盐 (Endosulfan sulfate)之和不 得过 3mg。10、微生物限度检查及其相关项目调整 该部分是新版药典中一个修订最多的单元,当中参考国际先进药典 (如英、美及欧洲药典)进行编写及优化现行的版本。节录部份的修订如下:10.1 微生物检测环境要求:2010 版2015版应在洁净度 10000 级背景下的局部 100 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不低于 D 及洁净环 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 B 级单向流空气 区域内进行10.2 检查项目:2015 版大肠菌群耐胆盐革兰阴性菌10.3修订菌数标准表达方式:2010版无要求,
18、2015 版修订为:指数形式 10ncfu,最大可接受限度值遵守 2倍规则:态测定法、 (9106) 基因芯片药物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9107)中药材 DNA 条形码分子鉴定法 指导原则、 (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302) 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 (9305)中药中真菌毒素测定指导原则、 (9601)药 用辅料功能性指针研究指导原则、 (9621)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及 (9622)药用玻璃材料和 容器指导原则等等。第二部分 2015 年版中国药典制剂通则实例一、固体制剂1、片剂2010 年版中国药典第一、二、
19、三部中的附录整合优化、求同存异、协调统一收载于 2015 年版中国药典第四部,可以减少歧义,如 2010 年版中国药典附录制剂通则中片剂的定义,在第一部和第三部中表述为 “片剂系指提取物、提取物加饮片细粉或饮片细 粉与适宜辅料混匀压制或用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制剂。 ”在第二部中表 述为“片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而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体制剂。 ”2 015 年 版中国药典则在第四部中给出了唯一的定义 “片剂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 圆形或异形的片状固体制剂。 ”使中国药典标准更规范、更标准、更权威。除了在定义的表述之外,同种剂型的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在 2010
20、 版药典的三部附录中都有所差异, 2015 版药典则给出了一个具体且唯一的定论,更加的规范和清晰。以片剂为 例:表1 两版药典片剂检查项目差异表检查项目 2010版一部 2010版二部 2010版三部 2015版每片重量与标示重每片重量与平均片量相比较(无标示片重相比较 (凡无含量重相比较(凡无含重比较(凡无含量重的片剂,与平均片测定的片剂 ,每片重量测定的片剂,每测定的片剂或有标中比较)量应与标示片重比片重量应与标示片示片重的中药片较)重相比较)剂,每片重量应与标示片重比较)含片不检查崩解时照检查法检查含片的溶化性照限崩解时限检查法(通则 0921)检查,应符合规定。2、胶囊剂 胶囊剂系指原
21、料药物或与适宜辅料充填于空心胶囊或密封于软质囊材中制成的固体制 剂,可分为硬胶囊、软胶囊 (胶丸 )、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和肠溶胶囊,主要供口服用。硬胶囊 (通称为胶囊 ) 系指采用适宜的制剂技术,将原料药物或加适宜辅料制成的均匀 粉末、颗粒、小片、小丸、半固体或液体等,充填于空心胶囊中的胶囊剂。软胶囊系指将一定量的液体原料药物直接包封, 或将固体原料药物溶解或分散在适宜的 辅料中制备成溶液、 混悬液、乳状液或半固体,密封于软质囊材中的胶囊剂。可用滴制法或 压制法制备。软质囊材一般是由胶囊用明胶、甘油或其他适宜的药用辅料单独或混合制成。缓释胶囊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的胶囊剂。
22、 缓释胶囊应符合缓 释制剂 (通则 9013) 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释放度 (通则 0931)检查。控释胶囊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的胶囊剂。 控释胶囊应符合控释 制剂 (通则 9013) 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释放度 (通则 0931)检查。肠溶胶囊系指用肠溶材料包衣的颗粒或小丸充填于胶囊而制成的硬胶囊, 或用适宜的肠 溶材料制备而得的硬胶囊或软胶囊。 肠溶胶囊不溶于胃液, 但能在肠液中崩解而释放活性成 分。除另有规定外,肠溶胶囊应符合迟释制剂 ( 通则 9013)的有关要求,并进行释放度 (通则 0931)检查。表 2 药典胶囊剂差异比较分类 2010 版一部 2010 版二部
23、2010 版三部 2015 版缓释胶囊查,不得过 9.0%。 /水分检查。相同/ 应符合缓释制剂 ( 通则 9013) 的有关要求控释胶囊/ 应符合控释制剂 ( 通 则 9013) 的有关肠溶胶囊/ 符合迟释制剂 ( 通则9013)的有关要求不同类型的胶囊剂除了进行上述胶囊剂必须进行的检查项目外, 还应根据概述中提到的 检查项目单独进行质量检查, 如肠溶胶囊应符合迟释制剂, 进行释放度检查; 中药硬胶囊剂 应进行水分检查等。3、颗粒剂新版药典中相同制剂在检查项目的限度规定也有差异变化,以颗粒剂为例:颗粒剂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合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 颗粒剂可分为可溶颗粒 (通
24、称为颗粒 )、混悬颗粒、泡腾颗粒、肠溶颗粒、缓释颗粒和控释颗粒等。表 3 颗粒剂检查项目表检查项目 相关要求粒度 除另有规定外,照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通则 0982第二法双筛分法 )测定,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超过 15%。水分 中药颗粒剂照水分测定法(通则 0832) 测定,除另有规定外,水分不得超过8.0%。干燥失重 除另有规定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颗粒剂照干燥失重测定法(通则0831)测定,于 105干燥(含糖颗粒应在 8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 重量不得超过 2.0%。溶化性 颗粒剂按可溶颗粒检查法和泡腾颗粒检查法检查,均不得有异物,中药 颗粒还不得有焦屑。混悬颗粒以
25、及已规定检查溶出度或释放度的颗粒剂可不进行溶化性检 查。微生物限度 以动物、植物、矿物质来源的非单体成分制成的颗粒剂,生物制品颗粒剂,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 1105)和控制菌检查法(通则 1106) 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则 1107)检查,应符 合规定。规定检查杂菌的生物制品颗粒剂,可不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分的控制要求偏高, 药品生产企业为了使产品的水分能够达到药典的规定, 往往需要在生产 过程中进行长达几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的烘干, 长时间的烘干对产品内在质量的影响很难全 面考察。 随着对中药颗粒剂质量研究的深入,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水平的提升和包装材料质量 的提高, 在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 本版药典通则对中药颗粒剂水分的控制要求进行逐 步细化和适当降低是科学合理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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