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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学习要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1、 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为: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只纳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但负有个人所得税代缴义务的,须办 理扣缴税款登记。2、 设立登记的时间均为30天,(1)即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 内,发税务登记;(2)自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之日起 30日内, 发税务登记;(3)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注意,没有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发注册登记;(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 算的,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发临时登记;(5)在 同一地连续12个月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发临

2、时税务登记;(6)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 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发放临时登记。(这里还要注意的是, 发放的税务登记类型,最容易出判断题目了。)3、 对没有纳税义务又不需要领用收费(经营)票据的社会团体,可 以只登记不发征。4、 税务登记发生变更的,如果是应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 3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不需要到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 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5、 税务登记注销的,分为四种情形而不同:(1)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注销前,向税务

3、 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2) 按照规定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 记。(3) 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4) 对于因住所、经营场所变动涉及主管税务机关改变的, 在住所、 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并在 30日内迁 达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6、 申请停、复业登记的,仅限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申请停业的纳税人,应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发票领用簿和 发票。7、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仅限于固定业户到外县(

4、市)临时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时,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管证,在生产经营前,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记信外管证开具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但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内,纳 税人应持外管证在原开具的税务机关申请缴销。&纳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 15日内向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告。9、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 3个的,税务机关可宣布其税务登记 证件失效。(二) 帐簿、凭证管理,主要关注以下: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 10日内设置代扣代级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比办理税务登记还要求的

5、时间要短)。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日内, 将财务会计制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注意,这里虽然和前者帐簿 设置都是15日,但不同是,前者是自领取营业执照、发生纳税义务 或扣缴义务之日起,另外,前者包括扣缴义务人,而备案是不包括扣 缴义务人。3、 外资企业的会计记录不使用中文的,属于 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 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4、 账簿、凭证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 10年。5、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目前由 中国印钞总公司印制,其他发票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指定的企业印制。(三) 纳税申报管理,

6、主要关注:1、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 纳税申报的期限分为二种,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种是税务 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的。二种期限具有同等的法律资金效3、 纳税申报报送的资料,纳税人人须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须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扣缴义务人不需报送。4、 对于采用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采用数据电文申报的,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5、 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是二种特殊的申报方式,均仅于实行定期定额申报纳税的纳税人。6、 延期申报,需经县以上的税务机关核准,并需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税务

7、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三、税款征收。这一节主要是讲税款征收的原则、方式及制度,重点 得掌握税款征收的制度。(一)税款征收的原则1、 税款由税务机关及委托代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2、 税款的优先原则,注意:一是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二是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这里要明确一点的是:欠税 发生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之前。如税务机关对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查补税款 100万元,其中查补的税款中有80万元是2006年11月的税款,另外20万元是2007年8 月的税款。2007年5月,该公司将一栋现价11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 银行申请贷款。从上

8、例中可以看出,税务机关查补的 100万元中,其中的80万元税款是发生在房屋抵押之前的,而另外的 20是发生在房屋抵押之后的,所以,只是80万元的税款是优先于房屋抵押权。三是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这里所说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是指税务机关以及其他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二) 税款征收的方式,教材上共有七种方式,主要注意一下各种征 收方式的区别。(三) 税款征收的制度,教材上共列举了 11种税款征收制度:1、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关注:(1) 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必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注意区别代扣、代收和代征的区别,代征(委托代征)是税务机关将征税 权委托给其他

9、部门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权力。(2)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除税务机关处予应扣未扣、应 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外,还要责成扣缴义务人补扣、 补收。这里注意的是,不能要求由扣缴义务人缴纳。2、 税款延期缴纳制度:(1)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地 税务机关审批,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同滚动审批。(2) 纳税从遇有特殊困难是指: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市资金 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之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3) 这里仅限于纳税人,没有包括扣缴义务人。3、 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记住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回收万分之4、 减免税收制度,关

10、注:报批类减免税需税务机关审批后生效,备 案类减免税不需税务机关审批,只需到税务机关备案即可。纳税人享 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 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5、 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关注:(1) 需进行税额核定的情形,有 6种情形,即可以不设置帐簿的;应设置帐簿未设置的;擅自销毁帐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 帐簿但帐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 的;未按照规定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计 税依据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2) 核定税额的方法,共有四种,即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

11、定; 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 推算或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税务机关可以同时采用 以上二种方法核定。(3) 税收调整制度(重点关注的内容):一是对存在3种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属于关联关系:即: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 直接或间接同受第三者拥有或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 系。但企业之间正常的购销关系不能为关联关系。二是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存在 5种情形的,可以调整 其应纳税额。购销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融 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

12、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提供劳 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劳务费用; 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或 收取、支付费用;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三是税务机关按4种方法调整关联傿的计税收入或所得额,即按独立 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 润;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关联企业的以上三个方面,注意出判断题或多选题。四是调整的期限,对于一般情况的,税务机关自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 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特殊情

13、况的,自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10年内调整。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纳税人与其关联傿的业务往来累 计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经税务机关分析,其业务往来预计 需调增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达 5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在以前年 度与设在避税地的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的; 纳税人在以前年度未按规 定进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年度申报或者申报不实、 或不提供有关 价格、费用的。6、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这里关注:(1)适用对象,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 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2)执行的程序,对上述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并责

14、令缴纳而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 品、货物。注意这时是不需要县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批的, 与强制执行措施不同。(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这里,将这二个内容连在一起学习, 主要是比较这二种方法的不同,对比学习可能会理解的。税收保全程序图:1、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的区别:(1) 执行的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强 制执行措施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2) 执行程序不同:税收保全是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规 定的纳税期之前先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 在限期内纳税人有转移、隐 匿商品、货物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纳

15、税人不能提供纳 税担保的,再执行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是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 当事人,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执行强制措施。(3) 执行的时点不同:税收保全是在限期缴纳税款日前,而强制执 行是在逾期缴纳税款之后。(4) 执行措施不同:税收保全是冻解其银行存款,扣押、查封其商 品、货物和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是直接划缴其银行存款,扣押国、 查封拍卖或变卖其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的相同点:(1)两种行为都只能由税务机关执行,不能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 虽然可能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税款,但不能代执行这二种措施。(2) 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

16、局(分局)的局长批准,且需二人以上的税务人员共同执行。(3) 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都不属于执行的范围,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及一处以外的住房,均属 于执行的范围。(八) 欠税清缴制度,这里主要包括扩大阻止出境、改制纳税人你税 的清缴、大额欠税处分财产的报告、税收的代位权和撤销权。这里主 要注意,大额欠税是指欠缴税款在 5万元以上。(九)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主要关注:1、 税款的退还:由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 (没有时间限制, 但不加收利息),及时退还。纳税人自己多缴税款的是自结算缴纳之 日起3年内发现的(有时间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并加收银行 同期存款的

17、利息。2、 税款的追征: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 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3年,但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的原因(主要是计算错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3年,但必须加收滞纳金,如果税款在 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为5 年。对偷、抗、骗税的,其追征期为无限期,并加收滞纳金和处以行政罚四、税务检查,关注:(一)税务调取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帐簿资料进行税务检查时, 需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帐期不得超过 3个月;税务调取纳税 人本年度的帐簿资料进行税务检查时,需地、州(市)以上税务局局 长批准,调帐期不得超过30天。(二)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

18、务人的存款帐户,需县 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帐户,需地、 州(市)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三) 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 其保全措施的期 限不得超过6个月。五、法律责任,没有什么诀窍,记吧。但这里需注意的是,教材(P392) 所说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 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则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并处于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的规定和征管法 第63条的偷税规定不同。同样是使用编造的手段,如果是使用编造 的手段少缴或者未缴税,那就是偷税行为了,如果是使用编造的手段 没有少缴或者未缴税,那就是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了。 如一些免 税企业,本期本来免税收入是 200万元,但其只申报了 120万元, 虽然说纳税人申报200万元和申报120万元都是不要缴税的,但这 种行为就违反了征管法的规定,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六,纳税评估和纳税担保,这一块也没有什么记得了,自己好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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