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坐标为:Y:422658.752424371.052,X:4544955.8514546376.288(北京54坐标系)。2.2地形地貌项目区地处内蒙古高原的中西部,属大青山后山地区。项目区地形西南低,东北高,海拔高度为1360-1390米之间,地形起伏明显,属低丘陵区。2.3气候项目区属于半干旱温带大陆性气候,受蒙古高压影响,低温干燥的西北环流几乎终年活动在这一带上空,构成项目区春季多风少雨,蒸发量大,夏秋酷热,雨量集中,冬季严寒,气温变化大,年平均气温2.5-4,极端最高气温38.4,极端最低气温-37.4,平均气温最高的是七月份,月平均值22.8,平均气温最低的是一月份,月平均值-1
2、2.3,最大冻土层2.2m;多年平均降雨量225-275mm,多集中在7、8月份,适宜多种作物生长。2.4水资源状况包头市大地构造属内蒙地轴,为中新生代断坳陷盆地的一部分。其水文地质条件受地质构造、岩相古地理及自然地理条件严格控制,尤其以地质构造更为明显。该地区系碎屑岩孔隙水,因此在项目区采用地下水灌溉。2.5土壤该区土壤类型主要以栗钙土和风化土为主,土壤质地为砂壤土或石质土,土壤的导水性、通气性、保水保肥、导热性良好。项目区土层较厚,最厚处达5米,最薄约1米,耕作层厚0.4米,均未受到过污染。2.6农作物种植情况项目区及周边地区主要以大田作物为主,主要作物有:玉米、小麦、莜麦、土豆等,经济作
3、物以油料作物为主。种植结构以一年一熟单一作物种植为主。2.7社会经济条件项目区位于包头市*村,包头市*地处草原钢城包头市北部,是包头市的粮油副食品生产基地,自然条件好,对发展粮油副食品无公害产品较为有利。全县人口21万人,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并杂居有回、满等其它少数民族,农业人口数量所占比重较大。由于*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矿业经济的比重不断提升。金山镇旧城村以农业为主体,农业发展历史悠久。该村土地总面积为21.2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18061亩,水浇地2599亩,人口为2589人,人均耕地地面积为6.98亩。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800元2.8光照条件项目区所在地光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年
4、日照时数29553255h之间,日照时数最长的时间在57月,平均每天910h;最短的时间为11月至第二年1月,平均每天78h。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47.5千卡/cm2,在59月份的作物生长期间,太阳辐射总量80.8千卡/cm2,占年总辐射量的54.8%。项目区有雨热同期的特点,10的年积温22002400,无霜期为95-110天。为项目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光热资源条件,能够满足一年一季农作物的生长需要。2.9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整理前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交通条件项目区紧邻包头至达茂公路,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农产品销售十分便利。项目区内部由于缺少基础设施投入,交通不便,在农耕及秋收阶段交通已经成为
5、限制当地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水利工程设施状况项目区现有一些大口井和深井,但满足不了灌溉需要,只有增加新的机井,才能够满足灌溉要求。电力设施项目区内有10kv高压线路穿过,原有配套灌溉的电力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本次项目设计需求。(4)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设施项目区内现有部分零星树木,无法满足防风固路的要求,本次设计在主要道路两侧栽种防风林带。整理后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项目区土地平整3.77万立方米,新打机电井5眼,大口井1眼,100kv变压器1个,80kv变压器2个,井房6座,水泵6台,PVC管道8520米,地埋电缆1450米,排水井3眼,新修田间道路2.4km。2.10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农用
6、地面积为122.91公顷,占土地整理面积的92.18%,农村道路及田埂用地总面积为7.37公顷,占土地整理面积的5.52%;水渠0.28公顷,占土地整理面积的0.21%;建设用地0.50公顷,占土地整理面积的0.39%,灌木林地2.27公顷,占土地整理面积的1.7%。土地利用现状结构统计表单位:hm2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旧城村编号名称名 称面积比例1农用地11耕地113水浇地68.5151.38114旱 地54.4040.80小计122.9192.1813林地131有林地2.271.7015其他农用地153道路及田埂7.375.52156水 渠0.280.217.655.73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养
7、殖场0.500.39总计133.33100.00%项目区整理后土地利用现状结构统计表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概况四、质量等级评定的意义、原则及依据4.1质量等级评定的意义本次内蒙古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质量等级评定的意义:以该项目区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状况为基础,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为技术依托,以构成土地质量的相对稳定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数据为依据,结合项目的工程建设和投资情况,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前后耕地数量、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防护设施的变化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区内的土地质量尤其是主要侧重于项目区内耕地质量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
8、,据以对项目区的耕地数量、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为判定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项目区开展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及土地登记提供基础依据。4.2质量等级评定的原则土地整理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应遵循“评价方法不变、基本参数稳定、实地补充调查”的原则,具体要求为: (1)进行土地整理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时,要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确定的技术方法和步骤,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2)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时所采用的因素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及分级标准、分
9、等因素权重等基本参数,应与各旗县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工作成果采用的参数一致。(3)进行土地整理项目等别评价时,要结合项目情况,对分等因素、土地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进行实地的补充调查,当耕地的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各旗县“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工作成果中确定的同等条件下的评价参数进行重新评价,使评价结果反映实际。4.3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T/T 28407-2012);(5)农用地分等数据库标准(报批稿);(6)农用地估
10、价规程(GT/T 28406-2012);(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8)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10)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11)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技术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2年5月);(12)2014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印发的关于用地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的通知;(13)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2年3月);(14)200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内
11、蒙古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技术方案;(15)200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技术修订方案;(16)*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成果(2012年);(17)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18)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19)项目区的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料。五、土地利用等别评定5.1评价单元划分5.1.1.单元划分原则土地质量评价单元是土地评价对象的基本空间单位,同一单元内土地的基本属性和土地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同单元之间则应有较大差异。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本次土
12、地质量评价单元的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主导因素差异的原则。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水热分配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有效土层厚度、地表质地、有机质含量等土地自然质量因素指标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2)相似性原则。土地质量评价单元内土地自然质量条件保持相对一致,单元边界不跨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3)边界完整性原则。单元内同一主要因素的分值差异不超过 100/(N+1),其中 N 为拟评定的土地利用等别数。单元边界应不跨越地块边界。5.1.2 单元划分方法本次土地质量评价单元的划分方法采用地块法,在工作底图上用明显的地物界线或权属界线,将农用地质量分等因素相对均一的地块,划
13、为一个分等单元。地块儿法适用于所有分等类型和地区。5.1.3 单元划分结果本次工作以“*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设计图为基础,由于该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经过土地整理后,其各项自然条件基本相同,无明显的自然界线及权属界线,因此将项目区整体作为一个分等单元参与质量评定。具体结果见下表: 项目区土地质量评价单元划分结果村名单元数(个)耕地面积(公顷)整理前整理后金山镇旧城村备注:本表中整理后耕地面积以变更设计报告数据为准,实际耕地面积应以地籍部门认定的竣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准。5.2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评定5.2.1评定方法技术路线依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农用地分等规程(GB/T 28
14、407-2012)及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技术方案,此次评定过程与包头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成果工作同样采用因素法,通过对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耕地自然质量条件、利用水平和集约经营水平的补充调查,完善相关系数,并统一使用国家及自治区给定的相关参数,以项目区为分等单元,重新计算自然质量分、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并按标准转换为国家等,完成该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技术流程见下图。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质量等级评定技术路线5.2.2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因素内蒙古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T/T 28407-2012
15、)及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影响其自然质量等级的参评因素有:有效土层厚度、表层质地、坡度、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土壤侵蚀程度、灌溉保证率等7个影响因素。(1)有效土层深度*村土地整理项目土壤表层质地状况,根据实地调查,确定项目有效土层厚度约相同,为80cm。(2)表层质地*村土地整理项目土壤表层质地状况,根据实地调查,可以确定项目区土壤表层质地由砂壤土壤构成。(3)坡度*村土地整理项目处于丘陵地带,根据实地调查,土地整理项目区坡度均小于2范围内。(4)距障碍层深度项目区土壤距距障碍层深度参照周边条件基本相同的水浇地状况确定,根据*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
16、成果(2012),因此确定该项目耕地距障碍层深度20-40cm。(5)有机质含量项目区内有机质含量,根据实地调查,参照*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成果(2012),确定该项目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为1%-2%。(6)土壤侵蚀程度*村土地整理项目根据实地调查,与*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成果(2012)中周边耕地土壤侵蚀程度相近,土壤侵蚀模数每年200-2500吨/平方公里/年。(7)灌溉保证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灌溉保证率75%,能够满足项目所有耕地的灌溉需求。综上所述,内蒙古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参评因素状况见下表*村土地整理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参评因素状况表地类有土层层厚度表层质地坡度
17、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土壤侵蚀度灌溉保证率有效土层厚度80cm砂壤土240cm1%-2%200-2500吨/平方公里/年75%5.2.3项目区补充调查(1)资料收集与整理为评定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质量等级,搜集到项目设计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及预算书等资料,掌握项目区情况;掌握项目区周边及全旗耕地质量状况,为评定项目区耕地质量提供依据与借鉴。(2)外业补充调查项目区耕地质量评定除了参考周边耕种条件基本相同的耕地,还要实地调查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评定质量等级。项目组于2017年10月进行了项目区的实地调查。 (4)基准作物、指定作物与标准耕作制度的确定a.基准作物基准作物是指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
18、也是项目区周围一定区域内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参照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项目区基准作物为春小麦。b.指定作物指定作物是指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采用的指定作物为春小麦,此次评定同样采用春小麦作为指定作物。c.标准耕作制度标准耕作制度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满足发挥当地生产潜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本次质量等级评定耕作制度复种类型为一年一熟、主要作物为春小麦。d.耕
19、作制度分区耕作制度分区是根据影响耕作制度的环境指标,热量、水分、地貌以及社会经济条件进行耕作制度分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技术方案及农用地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包头市*耕作制度分区属于阴山丘陵区。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和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区的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定作物。具体见下表。项目区的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确定结果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定作物复种类型作物组成一年一熟春小麦5.2.4参评因素体系构建及权重确定5.2.4.1 因素体系构建本次土地整理项目整理后的质量评定对象为耕地,评价采用的自然质量参评因素体系主要围绕耕地进行构建,
20、并以自然因素为主,适当考虑工程建设对自然因素的影响。内蒙古包头市*村土地整理项目位于阴山丘陵区,根据调查分析及农用地分等规程、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确定影响其自然质量等级的参评因素有:有效土壤厚度、表层质地、坡度、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土壤侵蚀程度、灌溉保证率等7个影响因素。5.2.4.2因素权重确定本次参评因素权重选择为了保持评价与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各参评因素的权重引用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确定的有效土壤厚度、表层质地、坡度、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土
21、壤侵蚀程度、灌溉保证率等7个影响因素的排序和权重赋值结果。*丘陵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表参评因素有效土层厚度权重0.270.080.230.040.10.25.2.5因素分值量化及自然质量分值计算5.2.5.1因素质量分值量化(1)建立影响因素质量分值评定标准的方法对于有效土层厚度、坡度、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灌溉保证率这类定量指标的参评因素,可直接根据指标值通过内插的方法来计算因素作用分值。对于表层质地、土壤侵蚀程度这类定性指标,其作用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定性评价结果进行定量化赋值得到。获取各个自然质量参评因素指标分值后,需要对指标值进行无量纲处理,即通过建立参评因素作用分值的转换标准,使
22、各参评因素对土地自然质量的影响随质量分值呈线性变化,才可以直接参与自然质量综合分值的计算。建立转换标准时遵循以下准则:因素作用分值与农用地质量优劣成正比;因素作用分值采用 0-100 分的封闭区间,最优取 100,相对最劣取 0;因素作用分值只与评价因素的显著作用区间相对应。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报告等相关成果,确定本次自然质量参评因素分值计算时的指标值,进而评定各影响因素的质量分值。“指定作物(春小麦)-分等因素指标值-农用地质量分”关系表因素名称属性级别分值有效土层厚度150cm100有效土层厚度100150cm90有效土层厚度60100cm3
23、70有效土层厚度3060cm440有效土层厚度30cm510中壤土轻壤土、重壤土中粘土、轻粘土沙质土、重粘土30砂砾质土田面坡度2,梯田按坡耕地对待田面坡度2680田面坡度61560田面坡度1525田面坡度252090cm60cm90cm40cm60cm20cm40cm5020cm土壤有机质含量4.0土壤有机质含量3%4%土壤有机质含量2%3%土壤有机质含量1%2%土壤有机质含量0.6%1%土壤有机质含量0.6%6微弱侵蚀:土壤侵蚀模数15000吨/平方公里.年灌溉保证率(%)8010060804060204020旱地5.2.5.2项目区分等因素分值及权重的确定根据项目区的地貌图、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壤志、农业志、水利志、气象志等资料和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中的土壤采样资料以及项目规划设计情况,确定项目区整理后评价单元中有效土层厚度、表层质地、坡度、距障碍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土壤侵蚀程度、灌溉保证率的因素指标值,详见下表:项目区整理后自然质量等级评定参评因素分值及权重表土壤侵蚀程度描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