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基本程序为:(1)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2)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3)确定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4)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在采用资产负债表核算递延所得税时,如果预计转回期的税率能够合理确定,发生时按预计转回期的税率核算。另外,不论发生或是转销期间,如果税率变动,均应进行调整。例:200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5000元的设备,预计使用期限为5年,无残值。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未扣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分三步进行会计处理:步骤一,确定产生暂时性差
2、异的项目,即设备折旧。步骤二,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及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步骤三,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二)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收帐务处理的方法在考虑暂时性斧异的框架下,所得税处理有以下几种方法:1、年帐面利润总额为正数,且大于顶算清缴时认定的所得税额的情祝下:当认定的所得税额大于会计核算下中的所得税额时,应补提所得税。在差额较大时,还应调整已分配的应付利润、盈余公积等;在差额不大时,直接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已经分配的应付利润、盈余公积等,在差额较小时,直接转入年初未分配利
3、润,即: 贷:2、当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依据帐面利润总额加(减)应纳税所得额所计算的所得税额,如果大于原会计决算的利润总额时,应将帐面已作利润分配的项目全部冲回,先以下年帐面利润总额抵减认定的所得税额,不够抵减的差额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或以前年度该帐户的贷方余额抵补。3、如果帐面利润总额为负数,而税务部门认定的所得税额为正数时必须明确的一点是税务部门认定的该年度所得税额不能用以后年度的所得税前利润弥补,它与利润总额为负数时可在其以后的延续五年内税前利润逐年弥补有显著不同。应按认定的所得税额直接作分录: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
4、,不必先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转入“本年利润”,这样结转后容易使人们形成可以后年度税前弥补的认识。同时,将应补交的上年所得税在本年记入“所得税”科目也不尽合理,因为该科目是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属于本年度的所得税的。由于纳税人上年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假设为永久性差异)误差,从而导致应付利润、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计算也相应有误差,调整的目的是恢复其本来面目。(三)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制度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亏损的
5、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即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实例W企业在2001年至2004年间每年应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50万元适用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除了仍然编制结转“本年利润”到“利润分配”科目去的亏损及以后的补亏分录以外2001年末还要确认和计量未来可抵扣所得税利益递延所得税资产 25所得税 252002年同样:所得税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003年同样:所得税 5递延所得税资产 5200
6、4年亏损弥补完毕并有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所得税 12.5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三、对新准则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07年开始执行新准则时,企业应首先对所有资产、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再逐项比较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是否存在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并对其所得税影响追溯调整年初留存收益。鉴于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实施新准则后,将会对所得税费用产生重大影响,使得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两项指标发生大幅度变化。为确保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有效实施,笔者建议如下。(一)加强新准则的实施监管,尽量
7、减少新旧准则过渡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企业将资产减值、应提应摊费用损失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事项转嫁到2007年度,借机操纵利润。(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更加宽松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公允价值的广泛采用,都将给企业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留下更大的操作空间,而这必将影响各期所得税费用,对企业净利润、每股收益、市盈率等重要财务指标产生深远影响。为此,在以后的会计准则实施当中,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细则和补充规定,规范企业资产负债和所得税的会计确认、计量与相关信息披露。(三)企业应尽快适应新准则的要求,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改进会计核算流程,设立专职所得税会计岗位,建立规范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辅助备
8、查账簿、工作底稿,以正确计量和全面反映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状况。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从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计量形式及账务处理三个方面简述了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核算的认识与做法。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不涉及债务豁免与所得税的减免。一、政府补助及其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按其关联情况分类,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
9、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例如,某些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国家给予的经营补贴、国家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费拨款等国家给予企业的财务支持,以扶持其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发展而给予的政府补助。当然,对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能一概确认为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
10、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二、政府补助的计量(一)初始计量应根据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的性质、补助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政府拨款等,应按照收到的和应收的金额计量,即按照确认资产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即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二)后续计量1.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政府补助。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11、益。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冲减相关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三、账务处理(一)账务处理方法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1.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2.收益法。它
12、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二)账务处理1.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如: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省环境保护局拨付给本公司用以建造环保项目的款项人民币451 000 000元,存入开户银行。上述拨付的款项于环保项目完工时将无需偿还。2004年12月31日,与拨付款项对应之环保项目尚未完工;同时,公司收到环保部门从国外进口的专用设备一台,验收入库,按名义金额500 000元入账。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13、:银行存款 451000000 贷:递延收益 451000000甲公司根据设备入库验收单等资料,作会计分录:工程物资 500000补贴收入 5000002.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为了加快完成出口产品定单生产任务,于2005年1月2日,从开户银行借入商业贷款10 000 000元,期限1年半,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甲公司直到2006年12月25日,收到财政部门一次性拨给的全部低息贷款补贴300 000元,已存入银行。甲公司根据进账单
14、,做会计分录如下:银行存款 300000递延收益 100000补贴收入 200000()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于2005年12月21日,收到财政部门拨给的减免增值税600 000元,已存入银行。银行存款 600000补贴收入 6000003.需要注意的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005年7月5日,某高速公路股份公司收到政府因车流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给予的全年政府补助12 000 000元,存入开户银行。2005年12月31日,因下半年车流量达到设计要求返换
15、政府补助6000 000元。收到政府补助款时,会计分录为:银行存款 12000000补贴收入 6000000递延收益 6000000返换政府补助时,会计分录为:银行存款 6000000(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企业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且又没有计入相关“递延收益”账户的,计入当期损益。2005年2月5日,企业收到省政府某科研单位给予的“科技三项费用拨款”500 000元,进行新产品试制。试制失败,发生损失300 000元。其余款项退回。有关会计分录如下:收到科技三项费用拨款时,账务处理为:银行存款 500000新产品试制失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300000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300000退回剩余款项:银行存款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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