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1 ,大小:20.77KB ,
资源ID:21802584      下载积分:12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2180258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上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文档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上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文档格式.docx

1、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应当向实际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标准备案。第六条 (企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除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等;(二)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第七条 (企业标准编号)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四位年号)(见附件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号和备案号编写方法指南)。第八条 (备案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标准

2、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附表1);(二)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四)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五)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六)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七)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提交的前款资料应当一式二份。新办企业可免于提交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资料。属于委托生产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生产的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延续备案或修改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企业标准文本。第九条 (编制说明要求)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

3、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企业标准编制中的标准比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进行比较;(二)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与国际标准进行比较;(三)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应当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进行比较; (四)没有任何可参照或借鉴的标准时,应当与原料、加工工艺相近的标准进行比较。第一十条 (企业标准的签署)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主要负责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及非法人单位、个体单位的实际经营者。第一十一条 (真实合法性

4、)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一十二条 (受理)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无须备案;(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补正;(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备案。第一十三条 (审核)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审核

5、。符合要求的,应当准予备案,并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第一十四条 (备案号)企业标准备案号的编排格式:(上海市国标行政区划(区、县)代码)(四位顺序号)S-(四位年代号)。第一十五条 (存档)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在准予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企业标准相关材料,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统一留档保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在准予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企业所属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备案企业的全套备案材料,一式一份。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留档保存

6、。第一十六条 (公布与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做出准予备案20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的企业标准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同时将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发送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经济信息化等部门。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第一十七条 (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标准应当进行复审:(一) 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的;(二) 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的;(三) 营业执照

7、或者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如法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变更等);(四) 超过有效期,需要延续备案的;(五) 其它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第十八条 (重新备案)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重新修订或修改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或修改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向原备案部门申请重新备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已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通知企业及时修改或修订,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向原备案部门申请重新备案。申请重新备案采用修改方式的,企业应当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单(附表2),到原备案部门办理重新备案手续。第十九条 (有效期与延续备案)企业标准备案有效

8、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附表3),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复审通过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号应更新年号,其他编号不变。第二十条 (告知延续)备案的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企业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原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一条 (注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企业没有按照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且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议注销备案的,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注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企业办理延续备案手续后,企业在规定的期限

9、内仍未办理的,以及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应当注销该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企业主动申请注销企业标准的,经原备案部门复核,予以注销。第二十二条 (听证告知)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告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第二十三条 (延续或者注销通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告延续或者注销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

10、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报告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告延续或者注销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 (依照规定处理)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施日期和有效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附件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号和备案号编写方法指南 一、企业标准号 (一)格式和含义 Q/ S 企业代码:共4位。首位为各区(县)编码,大写字母标示(各区(县)编码见下表。其余3位由大写字母组成,各区(县)分别

11、按备案顺序自由组合。表 本市各区(县)编码单位编码市局A闸北区F静安区K松江区P浦东新区B虹口区G宝山区L青浦区Q徐汇区C杨浦区H闵行区M奉贤区S长宁区D黄浦区U嘉定区N崇明县T普陀区E卢湾区J金山区V顺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S。前4位数字为不同标准的顺序号,最后一位大写字母S,表示“食品”。发布年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二、企业标准备案号 31 S 行政区划代码:上海市国标行政区划(区、县)代码; 备案顺序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及字母组成,原则上先按0001至9999顺序编号,字母S代表食品。 发布年代号:三、企业标准延续备案或修订后重新备案时,更新企业标准号的年代号,其他编号同原企业标准

12、。附表1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备 案 登 记 表企业名称 _标准名称 _标准编号 _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 表 说 明1、本表内容应用钢笔完整、清楚填写,不得涂改。2、所附备案资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规定和填写要求。标准名称制(修)定制定( ) 修订( )适用的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委托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邮 编传真联系人备案单位保证书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单位保证:一、本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均为真实,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

13、产的食品不含有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三、本单位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备案单位(盖章)_ 主要负责人(签字)_年 月 日 年 月 日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比较内容企业标准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地方标准(包括本地和其他地方)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际和国外标准(标准号)原料要求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生产工艺要求终产品要求其他内容注:可附页。本备案单位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确认后在各项前的内打“”) 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14、的要求。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生产工艺安全可靠,不会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 6.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工具和设备、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7.如为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营养成分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可附页)请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附在此表后面,其中

15、一份备案后退回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留存二份,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各一份。附表2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单企业标准号、名称:标准备案号:此为第 号修改单。本修改单业已经 (企业名称),于 (日期)审核批准。备案企业 (盖章) 原标准条款(内容)修订后标准条款(内容)备案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1.办理企业标准修改备案时需提交:修改备案表、标准文本复印件、修改单备案申请书(或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时提交)。附表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标准名称和编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准备案号:企业标准备案时间: 年 月 日标准延续备案时间:结果(在相应栏中划“”)继续有效( )修订并重新备案( )废止( ),原因: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