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外贸生产企业代理出口退免税操作流程代理出口办理退(免)税操作流程一、 小规模企业委托出口免税流程1.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委托方)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 有进出口经营权。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见表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
2、 无进出口经营权。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见表2)主要为内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见表3)主要为外资企业提供的。我司审核委托方拥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证明资料:(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登记通知书。(见表4)(3)委托方以往退税资料(包括:自行办理退税的报关单退税联;自行办理退税的出口退税汇总表(见表5);贵司自行办理退税的明细表(见表6)(生产企业免抵退明细1份,外贸企业出口及进货明细各1份)显示该批货物已办理退税成功的银行水单)。(见表7)(4)国税
3、局网络截图证明委托方具备自行退免抵税资质。(见表8)2. (0退税产品)需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1)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2)电子数据;(3)系统打印出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受托方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见表11),交给委托方(客户)办理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货物出口后,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
4、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提供下列资料:(1)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退税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5)委托出口货物证明(适用0退税产品)办理期限资料齐全、税局有海关信息即可办理。4.小规模委托方收到我司代理证后,如何申报增值税免税?每季度在国税网站上申报免税,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适用)保管以下资料,以备税局检查。(1)受托方开出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2)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出口退税专用)。(4)出口商品
5、发票。(见表12)开出出口商品发票货物出口后,在退免税申报前,由委托方开具出口发票(1) 票种核定:填报票种核定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发票申购:(a) 主表、发票验旧供新表(b) 附报资料i.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ii. 购票人身份证明验证后退回iii. 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1) 发票开具:依据出口报关信息及货值,开具出口商品发票确认出口收入,并申报免税。 (1) 在货物出口纳税申报期内(每季结束,次月15日前),确认“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向国税局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及
6、免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栏(四)出口免税销售额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第四栏(四)出口免税销售额(2)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见表13)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免税操作流程(见附件1)注意事项(详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财税201239号)1. 企业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2.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已申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凭证的,可向税局申报免税,填写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放弃申报免税
7、的,仍按视同内销补税。二外贸企业委托出口退(免)税处理流程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委托方)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 有进出口经营权。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 外贸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不可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根
8、据国税2012年( 24号文)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只有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才可以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备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见表2)主要为内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见表3)主要为外资企业提供。我司审核委托方拥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证明资料:(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登记通知书。(见表4)(3)委托方以往退税资料(包括:自行办理退税的报关单退税联;自行办理退税的出口退税汇总表(见表5);贵司自行办理退税的明细表(见表6)(生产企业免抵退明细1份,外贸企业出口及进货明
9、细各1份)显示该批货物已办理退税成功的银行水单)。(见表7)(4)国税局网站证明委托方具备自行退免抵税资质的截图。(见表8)2. (0退税产品)需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1)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2)电子数据;(3)系统打印出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受托方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见表11),交给委托方(客户)办理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货物出口后,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
10、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提供下列资料:(1)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退税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5)委托出口货物证明(适用0退税产品)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税局有海关信息即可办理。4.外贸企业委托方收到我司代理证后,需要什么资料以及如何去税局办理增值税申报及退税?(1)受托方开出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见表11)(2)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出口
11、退税专用)。(4)出口商品发票。(见表12)(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开出出口商品发票。货物出口后,在退免税申报前,由委托方开具出口发票(1) 票种核定:填报票种核定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 发票申购:(a) 主表、发票验旧供新表(b) 附报资料i.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ii. 购票人身份证明验证后退回iii. 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3) 发票开具:依据出口报关信息及货值,开票出口商品发票确认出口收入,并申报退免税。(1)增值税申报:在货物出口次月纳税申报期内(每月15日前),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
12、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填制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表17);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表18);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表19);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3)做“退、免”税申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起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面的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免税。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具体以当地税局标准为准)(见附件2)注意事项(详
13、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财税201239号) 1.企业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已申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凭证的,可向税局申报免税,填写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放弃申报免税的,仍按视同内销补税。 三生产型企业委托出口退(免)税处理流程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委托方)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
14、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3) 有进出口经营权。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 无进出口经营权。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原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见表2)主要为内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见表3)主要为外资企业提供的。我司审核委托方拥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证明资料:(
15、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表1)(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登记通知书。(见表4)(3)委托方以往退税资料(包括:自行办理退税的报关单退税联;自行办理退税的出口退税汇总表(见表5);贵司自行办理退税的明细表(见表6)(生产企业免抵退明细1份,外贸企业出口及进货明细各1份)显示该批货物已办理退税成功的银行水单)。(见表7)(4)国税局网络截图证明委托方具备自行退免抵税资质。(见表8)2. (0退税产品)需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1)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2)电子数据;(3)系统打印出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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