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赖Modem类的元素要做相应的细化,根据职责的不同分别依赖不同的接口。如下图:这样以来,无论单独修改连接部分还是单独修改数据传送部分,都彼此互不影响。总结单一职责优点:降低类的复杂性,提高可维护性提高可读性。降低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需求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单一职责做的好,一个接口修改只对相应的实现类有影响,对其它的接口无影响,这对系统的扩展性和维护性都有很大的帮助。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里氏替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
2、受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的被复用,而子类也可以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Liskov提出了关于继承的原则:Inheritance should ensure that any property proved about supertype objects also holds for subtype objects.-继承必须确保超类中所拥有的性质在子类中仍然成立。20#,软件工程大师Robert C. Martin出版了一本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Principles Patterns and Practices,在文中他把里氏代换原则最终简化为一句话:Subty
3、pes must be substitutable for their base types也就是说子类必须能够替换成他们的基类。里氏替换原则讲的是基类和子类的关系,只有这种关系存在的时候里氏替换原则才能成立。里氏替换原则是实现开放封闭原则的具体规范。这是因为:实现开放封闭原则的关键是抽象,而继承关系又是抽象的一种具体实现。我们大家都打过CS的游戏,用枪射击杀人,如下类图:枪的主要职责是射击,如何射击在各个具体的子类中定义。注意在类中调用其他类时务必调用父类或接口,如果不能掉话父类或接口,说明类的射击已经违反了LSP原则。如果我们有一个玩具手枪,该如何定义呢?我们先在类图2-1上增加一个类To
4、yGun,然后继承于AbstractGun类,修改后的类图如下:玩具枪是不能用来射击的,杀不死人的,这个不应该写shoot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业务的调用类就会出现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ToyGun可以脱离继承,建立一个独立的父类,为了做到代码可以服用,可以与AbstractGun建立关联委托关系,如下图:因此,如果子类不能完整地实现父类的方法,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采用依赖,聚合,组合等关系代替继承。子类可以有自己的属性或方法。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入的参数可以放大。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出结果可以被缩小。这是什么意思呢,父类的方法返回值是一个类型T,子类相同的方法覆写的返回值为类型S,
5、则根据里氏替换原则就要求S必须小于等于T,也就是说要么S和T是同一个类型,要么S是T的子类型。采用里氏替换原则的目的就是增加程序的健壮性,需求变更时也可以保持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即使增加子类,原有的子类可以继续运行。在实际项目中,每个子类对应不同的业务含义,使用父类作为参数,传递不同的子类完成不同业务逻辑。3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所谓依赖倒置原则就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简单的说就是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面向过程的开发,上层调用下层,上层依赖于下层,当下层剧烈变化时,上层也要
6、跟着变化,这就会导致模块的复用性降低而且大大提高了开发的成本。面向对象的开发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一般的情况下抽象的变化概率很小,让用户程序依赖于抽象,实现的细节也依赖于抽象。即使实现细节不断变化,只要抽象不变,客户程序就不需要变化。这大大降低了客户程序域实现细节的耦合度。比如一个合资汽车公司现在要求开发一个自动驾驶系统,只要汽车上安装上这个系统,就可以实现无人驾驶,该系统可以在福特车系列和本田车系列上使用。面向过程的结构图:实现代码如下:publicclassHondaCar publicvoid Run Console.WriteLine本田车启动了!; publicvoid Turn本田
7、车拐弯了!publicvoid Stop本田车停止了!publicclassFordCar福特车启动了!福特车拐弯了!福特车停止了!publicclassAutoSystempublicenumCarType Ford,FondaprivateHondaCarhondcar=newHondaCarprivateFordCarfordcar=newFordCarprivateCarType type;publicAutoSystemthis.type = carType;publicvoidRunCarif hondcar.Runelseif fordcar.RunpublicvoidStopC
8、arhondcar.Stopfordcar.StoppublicvoidTurnCarhondcar.Turnfordcar.Turn显然这个实现代码也可满足现在的需求。但是如何现在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了,该自动驾驶系统还要把吉普车也兼容了。这些就需要修改AutoSystem类如下:publicenumCarType Ford,Fonda,JeepprivateJeepjeep = newJeepjeep.Runjeep.Stopjeep.Turn通过代码分析得知,上述代码也确实满足了需求,但是软件是不断变化的,软件的需求也是变化的,如果将来业务又扩大了,该自动驾驶系统还有能实现通用、三菱、大众汽
9、车,这样我们不得不又要修改AutoSystem类了。这样会导致系统越来越臃肿,越来越大,而且依赖越来越多低层模块,只有低层模块变动,AutoSystem类就不得不跟着变动,导致系统设计变得非常脆弱和僵硬。导致上面所述问题一个原因是,含有高层策略的模块,如AutoSystem模块,依赖于它所控制的低层的具体细节的模块如FordCar和HondaCar。如果能使AutoSystem模块独立于它所控制的具体细节,而是依赖抽象,则我们就可以服用它了。这就是面向对象中的依赖倒置机制。如下类图:publicinterfaceICarvoid Runvoid Stopvoid Turnthis.car =
10、car;this.car.Runthis.car.Stopthis.car.Turn现在Autosystem系统依赖于ICar这个抽象,而与具体的实现细节HondaCar:和FordCar无关,所以实现细节的变化不会影响AutoSystem.对于实现细节只要实现ICar即可。即实现细节依赖于ICar抽象。综上所述:一个应用中的重要策略决定及业务正是在这些高层的模块中。也正是这些模块包含这应用的特性。但是,当这些模块依赖于低层模块时,低层模块的修改比较将直接影响到他们,迫使它们也改变。这种情况是荒谬的。应该是处于高层的模块去迫使那些低层的模块发生改变。处于高层的模块应优先于低层的模块。无论如何高
11、层模块也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而且我们想能够复用的是高层的模块,只有高层模块独立于低层模块时,复用才有可能。总之,高层次的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具体应该依赖于抽象。4迪米特法则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又叫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LKP,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不和陌生人说话。对面向对象来说,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的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其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迪米特法则的目的在于降低类之间的耦合。由于
12、每个类尽量减少对其他类的依赖,因此,很容易使得系统的功能模块相互独立,相互之间不存在依赖关系。应用迪米特法则有可能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系统中存在的大量的中介类,这些类只所以存在完全是为了传递类之间的相互调用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系统的复杂度。设计模式中的门面模式Facade和中介模式Mediator都是迪米特法则的应用的例子。狭义的迪米特法则的缺点:在系统里面造出大量的小方法,这些方法仅仅是传递间接的调用,与系统的商业逻辑无关。遵循类之间的迪米特法则会使一个系统的局部设计简化,因为每一个局部都不会和远距离的对象有之间的关联。但是,这也会造成系统的不同模块之间的通信效率降低,也会使系统的不同模
13、块之间不容易协调。广义的迪米特法则在类的设计上的体现: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尽量降低一个类的访问权限。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下面的代码在方法体内部依赖了其他类,这严重违反迪米特法则12345678910111213publicclassTeacher publicvoidmond List listGirls = newArrayList forinti = 0; i listGirls.addnewGirl groupLeader.countGirls方法是类的一个行为,类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与其他类产生了依赖关系,这是不允许的。正确的做法是:publicclassGroupLea
14、der privateList listGirls;publicGroupLeaderthis.listGirls = _listGirls;publicvoidcountGirls女生数量是:+ listGirls.size5开放封闭原则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 for modification. 什么意思呢?所谓开放封闭原则就是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发,而对修改封闭。开放封闭原则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开放封闭原则主要
15、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其工作,而不要对类尽任何修改。为什么要用到开放封闭原则呢?软件需求总是变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的是不变的,因此对软件设计人员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如何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呢?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
16、开放的。对于违反这一原则的类,必须通过重构来进行改善。常用于实现的设计模式主要有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 模式。而封装变化,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将经常变化的状态封装为一个类。以银行业务员为例没有实现OCP的设计:publicclassBankProcess/存款publicvoidDeposite/取款publicvoid Withdraw/转账publicvoid TransferpublicclassBankStaffprivateBankProcessbankpro = newBankProcesspublicvoidBankHandleswitch c
17、asedeposite:bankpro.Depositebreak;withdrawbankpro.Withdrawtransferbankpro.Transfer这种设计显然是存在问题的,目前设计中就只有存款,取款和转账三个功能,将来如果业务增加了,比如增加申购基金功能,理财功能等,就必须要修改BankProcess业务类。我们分析上述设计就不能发现把不能业务封装在一个类里面,违反单一职责原则,而有新的需求发生,必须修改现有代码则违反了开放封闭原则。从开放封闭的角度来分析,在银行系统中最可能扩展的就是业务功能的增加或变更。对业务流程应该作为扩展的部分来实现。当有新的功能时,不需要再对现有业务
18、进行重新梳理,然后再对系统做大的修改。如何才能实现耦合度和灵活性兼得呢?那就是抽象,将业务功能抽象为接口,当业务员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时,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继承和多态继承,从抽象体中扩展出新的实现,就是对扩展的开放。以下是符合OCP的设计:首先声明一个业务处理接口publicinterfaceIBankProcessvoid ProcesspublicclassDepositProcess : IBankProcesspublicvoid Process/办理存款业务Console.WriteLineProcess DepositpublicclassWithDrawProcess :/办理取款业务Process WithDrawpublicclassTransferProcess :/办理转账业务Process TransferprivateIBankProcessbankpro = null;Depositbankpro= newDepositUserTransferbankpro= newTransferUserWithDrawbankpro= newWithDrawUserbankpro.Process这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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