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负责地面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3)负责地面工程质量质保期内质量的跟踪处理。(4)负责地面工程质保金的控制与管理。三、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第四条 对每项工程要有一到两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员对工程的全过程协调监督。第五条 严把地面工程材料的质量关,矿提供的主材由综合办、监理共同把关,施工单位提供的辅材由公司经营部、监理共同把关,认可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验收或监理发现问题要下达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第七条 隐蔽工程必须经过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签证见附件2)。第八条 质保期内由施工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更换或维修,直至符合矿有关要求。四
2、、工程质量验收第九条 验收遵循“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十条 地面工程质量验收分为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复检三个阶段。第十一条 每个工程需验收时,由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交公司企管部,由企管部根据工程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验收。第十二条 地面工程质量验收由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按照国家标准和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工程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单见附件4)。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单必须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五、工程质量的考核第十四条 所有地面工程必须经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结
3、算,否则对责任人处罚l00500元次。第十五条 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验收,无故不参加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第十六条 施工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矿各项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施工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标准施工,每天必须及时清理垃圾,否则处罚100500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第十八条 监理必须严格按施工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与施工方串通,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处罚责任人l00500元次,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给予降级或开除处分。六、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附件l: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年 月 日工程名称下达单位整改单位下达时间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反馈意见:附件2:隐 蔽 工 程 验 收 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施工日期交工日期工程简要内容:隐蔽工程的内容:验收意见及质量评定:参加验收: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意见:附件3:工程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工程内容:附件4: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简要内容施工工程量验收意见及质量评定参加验收附件5:工程质保期满复验表合同名称(工程结算名称)竣工验收日期质保期限主要内容质保期满验收意见:参加验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