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抄 送:省教育厅。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印发附件1: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考核办法为加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含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他们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教人200378号)、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镇教发200372号)和“关心教师思想、关心教师情感、关心教师生活”行动实施办法(镇教发20081号),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要求(一)特级教师的考核要求: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必须履行下列职责:1为人师
2、表,爱岗敬业。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确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模范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师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2加强学习,勇于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加速知识、观念更新,及时掌握现代教育内容和现代教育技能,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3坚持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开拓创新。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示范作用,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5开设观摩课、专题讲座。每年在市级以上开设2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6参与教育科研任务。努力
3、完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科研任务。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7发表论文、论著。每年至少撰写2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8指导青年教师。50岁以下的要建立固定联系点和明确培养对象(联系点应明确到学校、单位,不少于2所;培养对象应为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带头人,不少于2人),联系点的教育质量和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在一个周期内有明显提高。9帮助薄弱学校培养教师。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帮助偏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10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关心和支持本校、本地区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
4、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二)学科带头人的考核要求:3满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一流,在本地区有相当知名度。4每年在县级以上开设2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5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6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2年内至少1人获一等奖或2人获二等奖,或多人次获奖。7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教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全市推广,并在省内有一定影响。845岁以下的应有固定的培养对象,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成绩,在一个周期内有较大提高。9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10争创新的荣誉。任期内获
5、得县级或县级以上表彰。(三)骨干教师的考核要求: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3满工作量,并能担任循环教学,教育教学业绩在本校名列前茅。4每年在校级以上开设2次公开课、观摩课。5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在校级交流,其中有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任期内出版过一部以上本专业的科研著作(包括合著,占三分之一以上,不含习题集、复习资料等);或承担编写三分之一以上教材;或2次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6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任期内有1人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多人次获奖。7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担任县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试验)或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
6、为其中的骨干。8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职务。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任期内,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二、考核等第履行职责小结应对照考核要求如实撰写。考核项目共十项,每项10分。总分为100分。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为合格,80分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在考核期内,有师德失范行为者,考核等第为不合格。三、考核权限考核工作以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市直属学校(单位)由我局负责。四、考核办法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7月1日前对拔尖人才进行一次考核,拔尖人才应填写镇江市江苏省特级教师学年度考核表
7、(见附表2)、镇江市学科带头人学年度考核表(见附表3)或镇江市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见附表4),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及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后,将有关考核材料存入拔尖人才本人的业务档案,同时报我局备案。我局将结合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有关考核材料,每三年对拔尖人才组织一次考核。对不能履行拔尖人才职责者,责令其限期改进。特级教师的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五、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拔尖人才奖励经费发放和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者,年拔尖人才奖励经费提高10%,所需经费由所在学校(单位)承担;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当年拔尖人才奖励经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附件2
8、:镇江市江苏省特级教师学年度考核表(200 200 学年度)学科 工作单位 姓 名性别称号授予批次第 批职 称职务出生年月最高学历履行特级教师职责小结学年度考核考核项目(每项满分10 分)自我考核得分单位考核得分教育部门考核得分为人师表 爱岗敬业加强学习 勇于创新坚持教育教学第一线教育教学实绩开设观摩课、专题讲座参与教育科研任务发表论文、论著指导青年教师帮助薄弱学校培养教师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总分自我考核等第:签名 年 月 日单位考核等第:负责人 (盖章)教育部门考核等第: ( 盖章)附件3: 镇江市学科带头人学年度考核表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小结工作量满负荷,教育教学质量一流开设县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论文发表、交流或获奖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培养青年教师任期内获得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表彰 年 月 日附件4:镇江市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履行骨干教师职责小结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满工作量,担任循环教学,质量校内前茅在校级以上开设公开课、观摩课论文在校级交流,发表、获奖励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职务任期内获得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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