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施工或监理项目(可简称)+工地试验室”。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根据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数量和专业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参考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
2、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如需调换人员,调换后的人员的数量和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经项目业主考核合格并批准后才能上岗。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应满足开展各项试验工作的需要(参考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有温湿度标准条件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资料、样品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
3、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标准物质要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受潮、变质或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第十六条 母体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与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管理程序。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建立,同时纳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母体试验室应定期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第十七条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第十八条 申请对工地试验
4、室检查认定主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三);二、提交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代理母体试验室需另外提供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代理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书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四、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人员的授权书(格式分别见附表四、附表五);五、提供试验检测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试验检测人员聘(任)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主要人员的试验检测工作简历。六、工地试验室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七、工地试验室场所平面图和各试验项目区域划分示意图;八、仪
5、器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委托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建立的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第二十条 项目业主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在核定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时,应在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对于代理母体试验机构设立的应在等级证书与“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共有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批复文件格式及内容参考附件一)
6、予以认定。第四章 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第二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第二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不得超出认定范围。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第二十三条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第二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室(包括代理母体试验室)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试验检测委托业务。第二十五条
7、 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在保证进场材料检验项目覆盖率100%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抽检试验应由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人员自行完成,不得指派他人进行取样、制作试件、送样或进行试验检测操作。对于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及抽样试验等重要的施工自检试验,应当在监理旁站监督下进行,监理旁站后应立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第二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本施工或监理合同段的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工地试验检测任务。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不得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试验检测工作。第二十七条 监理
8、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双方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如重新试验的结果仍然存在明显差异,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第二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要规范材料样品管理工作:一、取样方法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二、样品应有标签注明相关必要信息,并做好取样记录台帐;三、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试验;四、样品保存环境应保证样品品质不发生变化。第二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第三十条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要进行规范管理:一、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
9、统一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520-2003);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要求按照水运工程有关规定执行。二、原始记录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要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划改”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三、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帐。四、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五、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
10、责管理。第三十一条 项目业主应统一所辖所有工地试验室采用的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 项目业主应安排具备一定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和资历的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及日常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换。第三十三条 未经项目业主检查认定,如工地试验室擅自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结果资料不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第三十四条 未经项目业主同意,工地试验室擅自调换试验检测人员,其签认的试验检测资料无效。第三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使用未经检定、测试(自校)或检定、测试(自校)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其试验检测结果资料不能作为工程
11、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第三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编造虚假的试验记录和报告,工地试验室应停业整顿,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第三十七条 试验检测人员代签试验报告和记录,其试验检测报告作废,并由项目业主通报或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第三十八条 外委材料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具有部质监总站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不包括的,试验检测报告无效,并需重新组织送检。第三十九条 被认定为无效的试验检测资料所代表的工程材料或工程实体,项目业主必须根据事件性质,考虑试验检测数据可能偏离的程度,通过补检、专家论证等方式确认其质量状况,在无法保证其质量状况的情况下,必须返工处
12、理。第四十条 如工地试验室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则项目业主应对相关工地试验室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工作进行干预,影响试验数据的真实性,或对工地试验室提供的不合格试验检测结果进行隐瞒的,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第四十二条 如工地试验室出现的违规行为因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监管不力造成,追究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及时将有关工地试验室的违规处理情况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备。第四十四条 省交通质监站将对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人员的违规情况视程度作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或取
13、消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处理。第四十五条 项目业主违反本办法规定,省交通质监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各工程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本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细化。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质监站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于2008年12月20日起开始试行。附表一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工地试验室类别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监理中心试验室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大型项目中小型项目试验人员总数5人3人4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工程师2人1人附表二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功能区类别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样品室沥青
14、原材料室混合料室标准养护室办公室面积要求 15 m2 20 m2 18 m2 10 m220m2 25 m2注意事项1、业主单位在考核试验室场所面积时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别分别叠加所需要的面积;2、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3、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4、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附表三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申 请 表工地试验室名称: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福建省交通质监站制一、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登记表工地试验室名称Xxxx龙岩城际项目工地实验室所属监理机构或项目部中建交通龙岩城际快速通道项目部工程规模及主要构造物龙岩
15、城区至高新园区城际快速通道线路全长13.020Km,主要工程项目:路基土石方工程:挖填方427万方,桥梁7座(大桥1座、中桥5座、北环立交1座),雨水管线等工地试验室地址龙岩市永定县高陂镇龙岩城际项目部邮编364101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所属母体情况母体名称行业等级/是否通过计量认证联系方式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总人数技术人员数中级以上人员数试验室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岗位职称专业从事试验检测年限检测人员证书编号主要仪器设备数量 60 (台套)试验检测用房面积(m2 )试验场地(m2 )办公场地(m2 )试验室110标养室25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应按工地试验室实际具备开展能力的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16、:1、土:颗粒级配、液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天然稠度、比重。2、集料:颗粒级配、压碎值、密度、针片颗粒状含量、泥块含量、含泥量、亲水系数。3、石料:单轴抗压强度。4、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5、水泥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配合比设计、坍落度、砂浆稠度、分层度、含气量。6、无机结合料: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石灰有效钙镁含量。7、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粘附性、沥青密度。8、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流值、空隙率、矿料间隙率、沥青含量、配合比设计、。9、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10、道路工程:压实度、
17、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摩擦系数、路面构造深度。11、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表观缺陷。二、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第 页 共 页序号工作岗位学历和专业从事试验检测年限证书编号注:“证书编号”指通过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统一考试取得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证书编号,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注明考试时间和通过考试的科目以及公告文件的文号。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量程或规格准确度检定/校准单位最近检定/校准日期备注12万能材料试验机3压力试验机4水泥抗折试验机5水泥维卡仪6沸煮箱7水泥净浆搅拌机8水泥胶砂搅拌机9水泥抗压夹具10水泥标准筛1112
18、水泥负压筛13水泥标准养护箱14水泥胶砂振实台15水泥胶砂试模16振筛机17砂试验筛18石试验筛19容量筒20针状规准仪21片状规准仪22石子压碎仪23砂子压碎仪24砼搅拌机砼坍落度筒26砼贯入阻力仪27砼抗渗仪28砼振动台29砼含气量测定仪30砼回弹仪31路面抗折装置32砼试模3334砼抗折试模35砂浆试模36砂浆稠度仪37案称38台称39架盘天平404142电子天平4344土壤标准筛45环刀46液塑限联合测定仪47电动击实仪48游标卡尺49塞尺50万能角度尺51钢筋冷弯弯心52钢筋标点机53电热恒温干燥箱54多功能脱模器55路面弯沉仪56轻型触探仪57钢直尺583m直尺59养护室控制器60泥浆测试仪61灌砂筒62广口瓶63容量瓶64比重瓶65岩石切割机66锚杆抗拔仪67砼钻芯取样机68混凝土磨平机69玻璃量筒70干湿温度计71全站仪72经纬仪水准仪四、申请工地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试验检测项目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主要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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