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配置按4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三、人员配置 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工作人员 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
2、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四、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鉴定工作规程(
3、报名、收费、鉴定、办证)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 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安全、保卫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其它 五、鉴定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 考核大纲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理论鉴定场地:标准教室3间(每间不少于50平方米),考场内配置至少40套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实操鉴定场地:有满足操作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其中初、中级技能实训场地须同时满足40人/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操作技能实训和鉴定场地须同时满足20人/班,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班。)八、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