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算法见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三、参评学生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在读全日制2010级本科生。四、测评程序1、学生自评。学生自己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和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评分标准,就自己上一学年度的思想认识和言行表现作一次认真总结,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班级考评。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团支书、班长任副组长,综合测评员任组员。各班的班委、团支部要履行对自己所在班同学表现的日常记录、教育、引导、管理、考评职责
2、,健全各项考核制度,使测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客观公正。各班的测评小组应根据班委会、团支部日常的操行、成绩记载和测评小组掌握的有关事实,并根据学生自己的申报,按照测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测评内容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对每位学生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测评,形成班级测评结果。3、反馈班级测评结果。综合测评小组将班级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学生如对测评有疑问或意见的,于3日内向辅导员反映。4、复核测评结果。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对相关证明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进行测评。5、公布测评结果。重新测评结果取得有异议的学生认可后,由班长召开班会,公布测评结果。6、向学院领导小组上报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院进行审
3、批、公示并上报。五、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分,满分20分,分学年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20。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品德操行分),最低50分,最高70分(人数不超过20),在个人总结、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团支部、班委会审议确定基础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最高为30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奖励、罚扣分/班级最高奖励、罚扣分)30,本人奖励、罚扣分最低为0分。1、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满分70分。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打分,测评内容详见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本项测评过程中,若有
4、需要,应当征学生导师的意见。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项目基本内容好一般较差政治态度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辨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上进心强。7.0-6.05.0-4.03.0以下学习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心理素质生活适应能力强,善于自我调适,正直乐观,意志坚定,能与人沟通协作。社会实践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工作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遵纪守法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学习目的明确,态度
5、端正,学风正派,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文明礼貌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尊敬师长。维护公德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公共道德。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2、浮动分,最高分30分。(1)政治思想a.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掌握党团基础知识,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努力完 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党费团费。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奖1分,参加党校学习者奖2分。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年级集会不经请假而缺席者,一次扣1分。不按时交
6、纳党团费者扣5分,并取消其本学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包括奖学金。b.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发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故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财物或损害集体、他人声誉,受到处分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扣10分以上,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处理外,并取消其之后在校期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包括奖学金。c. 测评年度,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有献血证者每次奖2分。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和社会组织的其他献爱心活动(附相关单位证明)每次奖2分。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非教学实践活动的挂职锻炼奖5分。测评年度,获省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7、文明学生等的奖10分;获市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明学生等奖励的奖5分;获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舍长、优秀个人,文明学生等的奖3分;获院级奖励和表彰的,奖1分(学院之星奖1分,先进个人0.5分)。测评年度,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助人、扶残助弱等行为受到院内通报表扬的每次奖2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每次奖5分;受到学校表彰的每次奖8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奖12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奖20分。测评年度,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由辅导员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校学生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由老师和学生共同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分为8、7、6、5、4。任职不满一年的学
8、生干部,可根据工作表现给予12分的奖分。未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若能积极参加和协助学生干部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受同学好评奖35分(不超过5的比例)。(2)纪律a. 测评年度,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奖1分;8089分者,奖3分;90分以上者,奖5分。b.每周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每周迟到三次者,加扣2分,旷课一次扣2分, 每周旷课三次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请假必须有辅导员假条,不得捎假和电话请假,违者按实际情况扣分,请假不按时返校按旷课处理。c.按规定进出宿舍,晚归或强行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扣5分,睡懒觉者一次扣0.5分。d.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
9、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不到会或者中途离开的学生,每次扣2分,测评年度内可以累计扣分。e.爱护集体财产,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2分, 故意破坏情节严重者扣5-10分,公共场合抽烟者扣2分,乱涂乱画者扣3分,其他不文明行为酌情扣分。f. 测评年度,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的,根据批评和处分的种类,可扣减215分,其中留校察看者操行评定为不合格。批评和处分种类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减分数值2461015g.一学期无任何违纪情况奖2分。(3)卫生a. 不参加值日者一次扣1分,宿舍卫生有不合格记录的,每个成员每次扣0.5分。b. 测评年度,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
10、成员奖2分,舍长奖3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的,成员奖1分,舍长奖2分。检查评比中,受到表扬的宿舍,每人每次奖1分;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每次扣2分。(4)宣传在校、省、全国的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撰写新闻报道,每篇奖励2、5、10分,蓝天网及校团委网站每篇奖1分,为学院团委网站主页撰稿每篇奖0.2分,为年级博客撰稿每篇奖0.2分,学生会宣传部、通讯社及各班宣委年度工作量超额部分开始计分(额定工作量:学生会宣传部、通讯社每学年(20)篇新闻报道,各班级宣委每学年 (5)篇新闻报道,同一稿件在不同层次媒体发表不重复加分。(5)集体荣誉a. 学生干部要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按要求参加院学生会和
11、团委及其辅导员召集的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按要求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没能及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b. 为班集体争光者,进行奖励。文明宿舍、学习小组的奖励参考卫生项和学术项。集体荣誉加分表荣誉级别加分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干一般成员国家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8省市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校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说明:主要负责人指班长、团支书、撰写申请材料人等(二)专业素质专业素质分,满分65分,分专业素质基本分,专业素质浮动分两个方面,即专业素质分=(业素质基本分+专业素质浮动分)65。专业素质基本分满分为85分,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学分)/单科学分 )85,单科
12、成绩指学年所有考核的课程(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考试成绩按有效成绩得分计算,考查课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分计算。专业素质浮动分最高为15分。计算公式为:15,本人奖励、罚扣分最低为0分。1、学习a. 每学年考试成绩(所有科目包括考场课)有效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扣3分,全部良好(80分以上)奖2分,全部优秀者(90分以上)奖5分。担任学生干部,考评称职以上且期末考试全部良好(80分以上)者加奖1分,考试成绩全部优秀者加奖3分。b. 学年所有实验课成绩全优者奖励4分。c. 学年成绩前5名者(单科成绩学分)/单科学分),分别加5、4、3、2、1分,主干课单科(考
13、试课中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含并列)奖励(5、3、2分)。2、学术a. 凡个人在校、省、全国的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6、10分。经院审查推荐,个人向校、省、全国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者,分别奖励1、2、3分,外文期刊及其他未明确界定级别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确定。b. 凡在校、省、全国的科技活动或竞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奖励5、10、15分,二等奖奖励3、8、12分,三等奖奖励2、5、8分,其他奖奖励1、3、5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者国家级项目加8分,省级项目加5分,校级项目加3分。c. 学习小组成绩突出者,每人奖1分,组长奖1.5分(人数不超过(20%),其他学习小组,每
14、人奖0.5分,小组长奖1分。3、外语计算机等能力a. 凡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者奖励10分(只记一次);参加我校(第一次)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成绩合格者奖励5分;英语口语考试获A、B、C级者分别奖励3、2、1分。b. 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无论全国、省级,过二级者奖励3分,过三级者奖励4分 (不重复加分),过四级者奖励6分。c. 获其它省级或国家级专业资格证书,奖励25分。(专业类资格证书加5分,大学生必备技能资格类加2分。如:普通话考试二级乙等以上加2分,photoshop资格证加2分,会计从业资格证加5分)4、凡作弊抄袭者,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罚扣分的基础上,在专业素质测评另罚扣5分。(
15、三)体美等素质体美等素质分,满分15分,分体美等素质基本分,体美等素质浮动分两个方面,即体美等素质分=(体美等素质基本分+体美等素质浮动分)15。体美等素质基本分为60分,当年要求参加的体育课、体育达标运动会不及格(不合格)者,基本分为55分。体美等素质测评的浮动分最高为40分,计算公式:40,本人奖励、罚扣分最低为0分。1、体育活动a. 经选拔,参加校级运动会、校级球类比赛坚持训练而未上场的运动员奖励3分;校级球类比赛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次的参赛队员分别奖励20、18、16、14、10、8、6、4分;校级运动会中,单项成绩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者分别奖励24、2
16、2、20、18、17、16、15、14分,上场未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奖励10分。其他校级体育比赛项目,获一、二、三、四名次的参赛队员分别奖励10、8、6、4分,本院学生教练员参照比赛队员加分。b. 凡参加省、市高校运动会,在省级获一、二、三、四、五、六名者分别奖励30、28、26、24、22、20分,市级获一、二、三、四、五、六名者分别奖励26、24、22、20、18、16分;省级球类比赛获一、二、三、四名的参赛队员分别奖励30、28、26、24分,市级获一、二、三、四名的参赛队员分别奖励26、24、22、20分。2、文艺活动在校、院、年级、班级文艺活动中,演出节目者(含主持人),分别奖励6、5、
17、3、1分(获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另奖励4、3、2分,获院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另奖励3、2、1分);参加高校或省级文艺演出者奖励10- 15分。策划、组织文艺活动者,非学生干部者奖励2分。3、其他文艺活动a.参加校级比赛、院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均分别加4、3、2分,其他奖项加1分。征文、手抄报获院级、校级奖项的每篇奖1分、2分;b.其他类文艺活动有获奖证书的,参照征文类奖励 。4、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报告、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的学生,每次根据具体情况奖励2、1分(详情见附录),一学期不参加一次活动者扣3分。5、学生服务在学生集体中,担
18、任为学生服务职务的学生,能履行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依据担任职务所负责任的大小奖励分值如下:项 目担 任 职 务分 值第一项校学生会干部、院团委办公室主任、院学生会主席8分第二项院学生会干部、协会会长、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长6分第三项院学生会干事5分第四项其他团支部、班委成员(包括年级博客成员)4分第五项寝室长、组长、课代表2分注: 学生助理、年级长、楼长、各级法定社团负责人参照第二项进行奖励。5、凡校、院、班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扣2分。六、测评罚则1、思想道德素质分离均差的扣罚。离均差是考察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评价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各班应根据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自评
19、分和最后评定结果计算出每个同学的离均差,并根据离均差的大小进行扣罚。离均差的计算办法:离均差思想道德素质自评分思想道德素质最后评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分的离均差大于4者在其素质测评总分中扣0.5分,大于6者在其素质测评总分中扣1分。2、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如谎报事迹,做假材料、假证件、假文章,涂改考试成绩和素质测评分数等)、争名夺利、诬告损人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在其素质测评总分中扣8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干部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在素质测评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除责令其退出素质测评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在素质测评总分中扣10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3、对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七、本实施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八、本实施细则由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2010年9月16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量化评定一览表第 周序号学号姓名政治思想纪律宣传集体观念上周小计本周加减分本周累计签名abcdefg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辅导员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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