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村 号;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仅限于居住,不做饭、洗澡,甲方只提供日常照明用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第四条 租金。房屋租金为半年一付(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1、 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2、 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
2、前一个月通知乙方。3、 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第六条 付款方式1、乙方应在上半年租金到期之日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的租金,并将下半年租金全额交付给甲方不允许拖欠。2、如乙方未能在上半年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支付下半年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3、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