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软件与互联网双创团队、软件人才培训、互联网创新创业培训给予补助;行业电商平台建设项目按2015年度平台建设投入(凭2015年度有效发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智慧江苏综合服务平台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智慧江苏建设示范工程给予一次性奖励。江苏省商务厅有关农产品政策补贴(一)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示范工程项目1. 支持重点:引导各种类型的农产品流通企业进入农产品零售环节,建设鲜活农产品社区直供网络,重点在新建社区、在农产品零售终端明显不足的地方,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社区直供店、直供点,填补农产品供应空白,促进农产品零售的适度竞争。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加工分拣配送中心,逐步形成生鲜农产品智
2、能配送体系。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流通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利用第三方平台,结合已经设立的直供店、直供点,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农产品销售。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冷链物流体系,购置冷藏车辆,降低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2. 申报条件:企业(单位)有稳定的货源渠道及零售网络,具备发展加工配送中心的条件;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至少有10家以上门店。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应在20亿元以上;大型流通企业注册资本应在200万元以上,年配送蔬菜水果1200吨以上的能力,每个门店蔬菜经营品种40个以上。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承诺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3、提供保供稳价的相关服务。企业需要自建生产基地,或者与5个以上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资金的信息化管理。3. 支持方式:对承办企业建设的社区直供站、直销店按个数进行补贴,其中直供站每个不超过5万元,直销店每个不超过10万元;加工配送中心按实际投资额、建设规模、配送门店等情况分等量级进行补贴,每个配送中心补贴额不超过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承办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利用第三方平台过程中,用于软件开发(包括软件设计、程序编写和测试、软件采购和外包),硬件建设(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器等设
4、备采购、数据线路租用)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30%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承办企业配置的冷藏车辆按实际投资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4. 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农批市场和经营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企业。(二)传统大市场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大市场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大市场与大电商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鼓励市场以外迁整合、业态转型、电子商务应用、品牌创建、内外贸融合、完善服务功能、管理提升、发展现代旅游、信用建设为主要路径,推动市场转型升级,争创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符合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创建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的通知(苏商建2015672号)要求并承诺在发生重大自
5、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保供稳价的相关服务。对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市场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传统批发市场企业。江苏省发改委发文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中具体措施未找到。江苏人社局 2015年8月11日出台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吸纳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
6、人一定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农村电商企业在创业园外租用办公或仓储用房,可按当地标准给予场租补助。农业部发文:有关江苏省重点培育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网上销售平台补贴适用省份: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供销社等已有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农资网上销售,探索实现部分县域的农资电商配送全覆盖。现阶段,以化肥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兽药、农机具等主要农资品种;鼓励电商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逐渐形成网购农资习惯。农
7、资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资市场价格、农资使用指导、农事咨询、气象信息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分析农民用肥、施肥数据及测土配方、病虫害等数据,由单一的农资销售平台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农资服务商转变,试点农资精准服务。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提供农资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徐州市发改委:有关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等重要抓手
8、,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此,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打造“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战略目标,市发改委组织制定了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方案,并经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徐州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发布施行。 该方案以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促进产业集聚融合为主攻方向,通过“四个明确”激发我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活力: 一是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以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商贸旅游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为重点,着力构建优势凸显、功能强大、深度融合的“333”现代服务业新体系。以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为方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三大生产性服务业;以精细化和高品
9、质为方向,着力提升商贸文化旅游、房地产、健康养老三大生活性服务业;以规模发展和示范引领为方向,培育壮大商务服务、平台经济、软件与服务外包三大新兴服务业。 二是明确集聚发展载体。结合基础条件、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要素集合、企业集群、功能集成、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重点培育45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不断增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形成符合市情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 三是明确协调推进机制。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方案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任务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建立“领导包挂
10、、部门牵头”的产业推进机制,重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进”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县市区、各部门监督评价机制。四是明确扶持政策。重点围绕资金支持、供地保障、示范引领、集聚发展等四个方面制定了相关差别扶持政策,市和各县(市)区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扶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集聚区和创新企业。特别在现代服务业供地保障方面,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供应量,对全市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地。对全市重大功能性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出让挂牌起始价时实行差别化定价。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不分割转让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徐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徐州现代商圈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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