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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质量标准4.2.质量监督控制方案5.进度计划5.1.工程进度计划5.2.资金使用计划6.资金管理6.1.资金风险防范方案6.2.资金管理方式7.权属管理7.1.权属调整工作方案7.2.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8.文件资料管理方案9.检查验收工作方案9.1.参与验收人员9.2.验收范围9.3.验收条件9.4.验收依据9.5.验收内容9.6.验收程序9.7.验收方法 附:1.工程招标六标段 2.监理合同五莲县潮河镇魏家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山东省五莲县潮河镇魏家流域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用地方针,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

2、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持我县耕地总量平衡和确保各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以及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预算等方面的内容,报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五莲县潮河镇魏家流域土地整理项目位于日照市潮河镇境内,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92615119 2815,北纬353500353649,涉及潮河镇杜家河村、小庄村、西石河村、下石河村、东石河村、棠梨树沟村六个村。 1.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规模总面积为478.47公顷(折合7177亩)项目总投资1077万元,亩均投资1500.62元。计划工期为二年,从2007年 12月至2009年12 月通过对项

3、目建设区的集中整理,可新增耕地54.18公顷,占项目总面积11.32%,土地利用率将由先前的79.2%提高到90%。通过整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平,使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提高防洪涝标准,使防洪、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农业、审计、计划、城建水利、电力、环保、林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魏家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保证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同时项

4、目区潮河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区的土地权属调查登记、权属纠纷调处,项目施工前的清场工作。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分管土地整理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财务、耕保、地籍等科室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国土、水利、城建、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抽调若干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验收等工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3.1.公告制度实施方案3.1.1.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公告,明确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范围及有关事宜,同时提出土地整理后的土地落实方案,供项目区的群

5、众讨论、发表意见,整理完成后再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天,20天内发生异议进行调解处理。3.1.2.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招标前一个星期在媒体进行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合理选用土地整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主要是保证合同的履行,处理必要的合同变更,协调各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合同管理可明确项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业主和承包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对双方起到制约作用。因此,须将整个项目合理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的合同,并确定合同的工程承包范围,合理地选择合同种类和条件。项目实施牵涉面广,专业要求高。因此,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法人责任制,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全

6、县土地开发整理的行政主管单位,从行政角度在宏观层面上对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保证土地开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各项指标的完成。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六个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法定程序组织竞标,通过公平竞争,选出中标单位;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按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单位承担任务后,须在现场建立监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的

7、主要监理依据实施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期间要做好监理记录和编制工程监理月报,工程结束后,监理单位应提交监理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起止时间,关于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监理和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理过程中的照片或录象等。3.6.1.施工单位必须1个月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一次工程进度情况3.6.2.项目管理办公室至少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3.6.3.项目管理办公室至少每月到项目点进行现场检查34次,检查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3.6.4.建立勤政廉政制度,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土地开发

8、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立的建设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书进行实施,单项工程必须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电力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应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实行施工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分专业监督和工期监督,施工前进行基础条件检验,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监督验收,工程完工进行全面验收。按国家规定进行砼强度试验,钢筋相关指标试验,对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具备出厂试验合格证,进仓抽样试验,做到不合格产品材料不进场。施工队伍建立全面质量保证体系,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9、,完善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监理人可对任何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进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2007年 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 12月2008年 12月,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工作(土方工程) 2007年 12月2009年1 2月,完成项目区所有项目工程(一)土地平整工程 根据农作物种植的实际情况土地平整工程分二期实施在2007年12月31日2008年5月31日实施第一期,工期150天;2008年11月1日2009年5月31日实施第二期,工期210天。(二)农田水利工程 2007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实施(三)道路工程 2007年12月31日2008年4月3

10、1日实施(四)绿化工程 2008年2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实施 1、土地平整工程该项目平整土地426.35公顷,投资314.11万元。采用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施工,根据实际地形、地貌、土壤母质及风化程度、空间结构等特点,做到局部平整的统一化,单元区之间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有一定的高差。坡度在26之间的区域,田面宽度3060 米,整成坡面向内侧倾斜,地堰内侧高度0.3 米,顶宽0.5米,内坡比1:1.5,堰下沟底宽0.5米,深0.3米,达到“大地堰,堰下沟,倒流水”的水平梯田,耕作层达到40厘米以上。坡度在615之间的区域,田面宽度820米,整成坡式梯田。土地整理实行生对生,熟盖顶,尽量

11、不打破活土层。2、农田水利工程由项目区的生产需要,架设输电线路4900米,新建大口井3眼,蓄水池7个,桥8座, 塘坝新修8座,加固2座,谷坊2座,提水泵站6 座,其中2级提水1个,1级提水4个, 地下管道主管2506米,支管11557米,沟涵13座,跌水234座,排水斗沟4条3689米,农沟10条5625米,进水池3处,投资520.51万元3、道路工程由项目区的生产需要,按照地形、地貌的特点,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新修、整修道路28.92千米,其中设计路面宽2米的生产路18.28千米,设计路面宽4米的田间路10.64千米。总投资95.42万元。施工时要按照公路的设计施工标准组织实施,达

12、到“路拱、路肩坎、行道树、排水沟”四配套。4、路边栽植防护林杨树19849株,金银花126319株,以防止水土流失。共投资20.17万元。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权属调整,土地整理前对各村土地进行丈量确权登记,土地整理后,本着尽量不打破行政界的原则,进行划界,对个别确需调整的地块,做到小调大不调,对调整后的行政界,要落实到图上,并签定边界协议书。工程施工费:9502158.22 元前期工作费:475107.96元监 理 费 :114025.87 元竣工验收费:190042.79 元业主管理费:205626.24 元资金价格风险,因为项目工期较短,可在招投标中规定,因材料设备及工资价格上涨而增加的费用

13、由施工单位解决。如不可预见费用增加,由县国土局承担,资金在造地专项资金解决。风险资金由县土地整理实施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批准确定。6.2.1.项目资金在日照市商业银行五莲支行设专门帐户,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划付工程款。6.2.2.工程款由施工单位申请,技术管理机构负责人、监理人员、项目法人代表签字后方能支付。6.2.3.财务监督检查由市审计局审计,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土地整理领导小组监督检查。6.2.4.竣工决算由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编制,提交市审计部门审计。6.2.5.工程经费的稽核,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7.1.1.土地权属现状项目区土地权属性质:均为各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确权定

14、界情况:项目区内土地已确权定界。土地权属纠纷及调处情况:项目区各村土地权属清晰、界线分明、无争议。土地登记情况:潮河镇完成项目区内全部土地登记。7.1.2.土地权属调整工作权属调整原则: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权属清晰、无纠纷原则,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等量等质交换原则。权属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358号文件。权属调整程序:潮河镇成立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先调查分析现状、听取意见,然后制定并公布产权调整方案,最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时间:2009 年4月31 日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具体要求:对原有少量不规则

15、村界,采取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为界;对整理后新增耕地,可作为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民,也可根据各村人地情况和在土地整理中的贡献情况直接分配给村集体;农户的承包田均以自愿、公平、公正、等效的原则进行土地权属调整。调整后的土地权属再进行发布公告。土地开发整理后,农民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有变化的,由村、组与农民重新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建立

16、档案夹,分门别类归档保管。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参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规程,确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定验收范围、验收条件、依据与内容、程序和方法。9.1.参与验收人员:市国土、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9.2.验收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9.3.验收条件:工程已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工。9.4.验收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机耕路验收规程等。9.5.验收内容:项目区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情况,整理土地的面积、质量、土地权属调

17、整、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及项目竣工后的管护措施等。9.6.验收程序:县级单位自验填写验收申请报告市级初验报省级最终验收。9.7.验收方法:现场踏勘、抽样检测、专家评估、会议验收。工程招标六标段 监理合同 2007年12月5日 五莲县土地整理中心工程内容:第一标段:土地整理228.58公顷第二标段:第三标段:(1)排水沟9314M,其中斗沟3689M,农沟5625M(2)沟涵13座(3)桥8座(4)道路28915米,其中田间道10643米,生产道18272米(5)其它工程,其中杨树19849株,金银花126319株第四标段:加固塘坝2座,新建塘坝8座,谷坊2座第五标段:(1)安装管道其中干管2496米,支管11557米(2)跌水234座第六标段:提水泵站6座,进水池3处,大口井3个,蓄水池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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