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8 26.15 42.02 38.206 27.11川7 26.23闽8 22.54鲁9 21.34陕30.63 39.17 31.50 16.5525.61 24.61 39.35 19.6834.80 16.84 16.79 16.3012.58 51.03 33.03 11.6310 20.1011 18.4612 17.8813 17.8314 15.12皖16.84 38.73 31.99 9.13鄂19.31 29.27 19.25 13.10琼2.69 36.95 48.00 7.46冀22.83 17.78 19.09 12.30津11.39 10.98 31.92 1
2、0.33中坚省份15 15.0816 13.5717 13.3718 12.8619 12.40渝11.33 35.90 22.62 6.34辽19.41 10.30 16.51 7.45豫16.00 25.72 9.82 8.28赣6.41 41.28 14.14 7.57贵4.70 54.27 14.01 3.0220 12.3121 12.0222 11.4523 11.1224 10.8025 10.51晋12.33 22.06 15.93 6.48湘11.25 20.53 16.47 6.90藏0.01 22.56 33.20 5.39桂7.27 29.30 17.30 4.29黑5
3、.21 33.36 10.55 7.81滇7.50 21.34 19.34 4.0926 9.9427 9.5228 8.8229 8.2230 7.9731 7.76吉宁蒙新青甘10.09 11.19 11.17 8.591.1023.42 24.48 3.515.2013.62 12.38 6.813.9221.66 13.75 4.000,7526.56 15.48 3.464.1010.84 18.47 3.78潜力省份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一、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1二、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分项指数.3(一)规模指数.3(二)成长指数.4(三)渗透指
4、数.6(四)支撑指数.7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区域结构分析.9(一)先导省份.9(二)中坚省份.11(三)潜力省份.14四、结 语.15附录一 指数核算方法.16(一)指数构成.16(二)核算方法.17附录二 20142015 年各省级行政区电子商务指数测评结果表.18后 记.20一、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20142015 年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如表 1-1 所示:表 1-1 20142015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排名省份2014 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2015 年电子商务1广东71.2669.672浙江56.4463.553北京60.8758.9
5、44上海51.6150.805江苏41.0444.716四川16.9427.117福建27.5026.238山东21.6822.549陕西12.6321.3410安徽19.0820.1011湖北14.1618.4612海南13.1517.8813河北16.0917.8314天津19.3415.1215重庆13.0415.0816辽宁13.6913.5717河南11.9213.3718江西9.0912.8619贵州7.5912.4020山西13.5612.3121湖南12.0222西藏9.0411.4523广西8.9811.1224黑龙江7.9710.8025云南9.4610.5126吉林14.
6、889.9427宁夏10.189.5228内蒙古9.448.2829新疆8.2230青海9.0631甘肃10.317.76名次 变化-114102526381256144389注 1:表中名次变化指各省电商排名较 2014 年发生的变化:“-”表示不变,“n”表示上 升 n 名,“n”表示下降 n 名。2014 年和 2015 年分项指数见附录二。注 2:报告衡量每年各省份的排名变化,两年间指数数值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原因在于: 除数据来源微调外,本报告采用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赋权方法,2014 年和 2015 年的数据差 异将导致两年的权重不同,从而对最终的指数数值产生影响。2015 年,广东、
7、浙江、北京、上海、江苏等 5 个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高于40,具有明显优势,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先导省份;吉林、宁夏、内蒙古、新 疆、青海、甘肃等 6 个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在 10 以下,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力省份;其余 20 个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处于 10 至30 之间,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坚省份,表现出我国电商发展的主流态势。2014 年和 2015 年排名总体稳定,31 个省份中 12 个省份指数测评结果变化 不大(升降两名以内),且指数测评结果排名前五的省份没有发生变化(广东、 浙江、北京、上海、江苏)。排名上升较快的省份(上升名次高于 5 名)包括陕 西、
8、海南、江西、贵州、西藏、广西、黑龙江等,吉林、天津、山西、湖南、新 疆、甘肃等省份名次降幅较大(下降名次超过 5 名)。8070605040浙江 北京上海 江苏 四川 福建 山东 陕西 安徽 湖北海南 河北 天津 重庆 辽宁 河南 江西 贵州山西 湖南 西藏 广西 黑龙江吉林 宁夏 内蒙古新疆 青海 甘肃2015电子商务发展指数 2014电子商务发展指数 2015平均值 2014平均值图 1-1 各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图 1-1 反映了 20142015 年各省份电子商务指数与均值对比情况,可以看出:2014 年全国共 7 个省份在平均值之上,2015 年高于平均值省份的数量上升至 9 个,后
9、发优势开始显现;20142015 年有超过一半省份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未 达到平均值,虽然 2015 年超过平均值省份数量上升,但占比仍然不高。这说明 我国各省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且一半以上省份仍有较大进步空间。二、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分项指数(一)规模指数规模指数反映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规模,由各省份有电子商务活动企业数占 全国有电子商务活动企业数比重、各省份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 比重、各省份网络零售额占全国网络零售额比重、各省份网购人数占全国网购人 数比重等四项指标构成。各省份规模指数测评结果如表 2-1 所示。表 2-1 20142015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规
10、模指数测评结果排名 省份 2014 年规模指数 2015 年规模指数 名次变化96.5193.6664.5179.6957.7960.4052.2044.2147.8839.5634.9434.8016.5730.6323.5125.6116.6822.8319.9819.4115.0319.3116.8416.007.6412.586.3112.3311.6311.398.4311.3311.8111.259.8510.097.717.505.267.275.526.414.855.214.204.604.703.803.541.592.691.030.650.750.000.01各省份电子
11、商务的规模指数呈现如下特征:首先,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分列前五位。排名前五位省份的电子 商务发展起步较早,应用不断深化,特色和优势明显。比如,广东和浙江的 B2B 交易、网络零售、跨境电商和农村电商发展较快;江苏的发展优势集中表现在, 通过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大力推动本土企业电商化; 北京和上海推动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融合,引领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其次,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福建、河北等九个省 份的规模指数高于平均水平,电子商务市场已初具规模。辽宁、湖北接近平均水 平;规模指数排名靠后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及电子
12、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的制约,电子商务发展规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值得注意的 是,规模指数值在省份之间分化严重,排首位的广东与最末位的西藏相差巨大。最后,大部分省份的规模指数排名变化不大,但山西、陕西电子商务规模增 长较明显,排名上升较快。(二)成长指数成长指数反映电子商务发展前景,由各省份有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数增长率、 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网络零售额增长率、网购人数增长率等四项指标构成。 各省份成长指数测评结果如表 2-2 所示。表 2-2 20142015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成长指数测评结果2014 年成长指数2015 年成长指数22.2054.2743.2852.2229.6751.0
13、326.7147.217.6042.7423.8141.2825.0039.1761.0438.7344.4536.9543.8235.9016.7933.3627.3629.3017.8429.27名次变化23261671533.6226.5614.8926.1515.9725.8524.0225.7225.2524.6138.3023.4228.0722.5654.3622.0657.7521.6624.8632.7820.5322.4817.789.3925.0613.6237.5111.1930.5810.9835.7410.8411.7310.301311121820131721各省
14、份电子商务的成长指数呈现如下特征:首先,成长指数排名位列全国前三甲的贵州、上海、陕西发展潜力大。2015 年贵州网络零售额增速达到 80%,位居全国第一;上海自贸区有 6 家大宗商品国 际交易中心上线运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垂直电商平台加速发展,本地电商企 业间的兼并、收购、投资合作活跃;陕西的电商创业群体快速壮大,电商的本地 化品牌孵化作用日益显现,园区聚集发展效果显著。其次,成长指数与表 1-1 中发展指数的排名存在差异。比如,贵州的发展指 数排名第 19,成长指数排名第一;广东的发展指数排名第一,成长指数排名第 16。表明电子商务发展指数靠后的省份通过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优 化
15、发展环境,可以发挥后发优势,加快本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指 数靠前的省份需要通过创新驱动,挖掘发展潜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后,成长指数排名变动明显。比如,贵州成长指数排名较上年上升了 23 名,得益于政府的重视和大力宣传,大数据中心落成得到中央高层的关注和企业 的响应。浙江由第 31 名上升到第 5 名,归因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 区获国务院批准并稳步推进建设。陕西成长指数提升较快,主要原因是政府从政 策、资金、宣传、培训等方面积极推动县域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三)渗透指数渗透指数反映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由各省份有电子商务活动企业数 占该省总企业数比重、各省份网购人数
16、占该省网民人数比重、各省份网络零售额 占该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等三项指标构成。各省份渗透指数测评结果如表2-3 所示。表 2-3 20142015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渗透指数测评结果2014 年渗透指数2015 年渗透指数100.0095.3578.2869.5779.3663.0065.6349.6824.6448.0042.4042.0248.1139.3520.1533.2018.1833.0320.9631.9940.6831.9220.6231.5019.7924.4814.4022.6213.2916.6319.2520.2619.0918.4717.3020.1416.1116.5114.61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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