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
2、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
3、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
4、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
5、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子文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
6、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
7、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子文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
8、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 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
9、,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
10、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
11、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
12、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二)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
13、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 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每人每月电话费为10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
14、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 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 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
15、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17元(含2017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17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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