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第七条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第八条工作调动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2、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第十一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详见福利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第十三条每个员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权利
3、。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第十五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第十六条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权利。第十七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第十八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第十九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反映的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计统督导部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第二十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员工职责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二、对公司指派的工作尽责;三、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牌;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
4、可外,不得擅离职守;五、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六、员工应对主管指派的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七、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必须尽义务保密;八、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一)员工的住址;(二)家庭状况(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三)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四)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第二十二条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三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第二十四条员工仪表仪容管理详见行政管理标准。第二十五条基本原则一、公司倡导求是、创新、团结、
5、有为的鑫泰精神。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三、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经营活动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二十七条兼职一、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
6、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二)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四)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公司将按上交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兼职者的报酬返给兼职者。第二十八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馈赠,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篇二: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
7、则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招聘制度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附则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
8、的利益共同体。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第二章招聘制度一、招聘原则(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二、招聘条件(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
9、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
10、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
11、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3提交一寸照片4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五、订立劳动合同(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
12、合同专用章)。(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
13、,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篇三: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扎兰屯市草原冰鑫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三、招聘流程(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经管理人员批准后,统一招聘。(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单位的管理人员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四)初试
14、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五)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由管理人员审定。(六)经审定的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四、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下列手续:3提交照片3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5办理单位规定的与其工种相关的手续。(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由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
15、动合同专用章)。(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5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主管人员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内容),其中用工形式写明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将职工名册交职工本人校对无误并签名确认后存档。(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新招聘人员仍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将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但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第三章薪酬制度一、基本原则(一)职工的工资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部分构成(或者由单位根据实际明确职工的工资构成)。(二)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定期调整单位工资的整体水平,同时根据职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学历和技能变化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的工资,使职工的工资与单位生产经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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