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7月8日颁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说明:因海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正在拟定中,因此海关近期暂不受理新的监管场所申请。待相关规章出台后,海关将对有关程序、标准等事项及时予以公示。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海关许可( ) 号 :你(单位)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有下列第 项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海关行政许可 (2)申请材料不齐全(3)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 (具体告知事项) 特此告知。 (印)年
2、 月 日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你(单位)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我关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序号为 号。附件3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此处写明属于哪种不应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
3、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附件4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书编号 海关:我单位现拟在 设立监管场所,特向贵关提出申请。请批准为盼。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填写规范说明:(1)当地直属海关名称;(2)设立地点。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核准决定书海关许可( ) 号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对监管场所相关管理规定,你单位申请设立的 场所符合海关注册登记所应具备的条件,现准予注册登记。自 年 月 日起可开展 (拆拼箱、还箱点、空箱堆存点、企业自用、公用等)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签印)申请单位名称;监管场所名称及海关赋予的
4、十位编码;选择后面括号内的一项和多项。附件6 关于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不予核准决定书你单位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书 收悉。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对监管场所相关管理规定,你单位申请设立的 场所不符合海关注册登记所应具备的条件,决定不予批准。你单位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主管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签印)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申请企业,一份海关留存。向海关递交的申请书中的编号;场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