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 高-503050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300-100+500-150+100-3边 坡设计要求:一般表面平整度20基底土性施 工 操 作 依 据质 量 检 查 记 录施工单位检查结 果 评 定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010101说明强 制 性 条 文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6.2 土 方 开 挖6.2.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
2、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6.2.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6.2.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土 的 类 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一般性粘土硬0.751:1.00硬、塑1.001:1.25软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0.501:充填砂土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6.
3、2.4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4的规定。表6.2.4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序项 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水准仪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经纬仪,用钢尺量设 计 要 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观察或土样分析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B50202-2002)
4、表6.3.4 编号:010102场地平整分层压实系数回填土料分层厚度及含水量表 面平整度 年 月 日010102说明6.2 土 方 回 填6.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6.3.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6.3.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表6.3.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压 实 机 具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平 碾25030068
5、振动压实机25035034柴油打夯机200250人 工 打 夯60kPa喷射93kPa7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80100mm120150mm010202说明7.8 降水与排水7.8.1 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7.8.3 降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7.8.4 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7.8.5 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7.8.6 降水与排水施工的
6、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8.6的规定。表7.8.6 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单 位数 值12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插管时目测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150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200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5检查回填料用量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kPa6093真空度表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80100120150地下连续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工程)(GB50208-2002)表7.6.12 编号:010203墙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永久结构1/300临时结构1/150导墙尺寸宽度(W+40)mm墙面平整度5mm导墙平面位置10mm沉渣厚度100mm槽深+100mm混凝土坍落度180220mm钢筋笼制作见本规范表5.6.4-1100mm150mm插入式结构20mm时 预 埋件 位 置水平向10mm垂直向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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