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全额培养费,普通助学金350元/月+学业优秀奖学金50元/月四等免全额培养费符合条件者五等缴纳全额培养费考核未达要求培养费10000元/年8000元/年备注:培养费标准和奖助金总体水平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有所调整1.学制及评选次数博士生:学制3-4年,1次/年评选,按12月/年发放;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3年,1次/年评选,按12月/年发放;2.名额分配:按学院、入学年份、博士生、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前三年总数较少,可按全校专业学位下达名额)硕士分别下达,由研究生部于每年的8月份开始启动。3.评审时间:每年9月份开学注册后受理,9月底完成并执行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发放标准。三、评选原则及办
2、法1.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评选原则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根据考生背景和入学成绩进行评选。一年级博士(1)不设一等奖助金;(2)硕博连读学生一律享受二等奖助金;(3)经考试录取的博士生各等级比例按学科下达,根据入学成绩进行评定;(4)考试录取中的线下破格生第一年只能享受五等标准,从第二年开始有资格一并参与所有等级的申请。 一年级硕士(2)推免生一律享受二等奖助金;(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全部享受二等奖助金;(4)经调剂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一律享受三等奖助金;(5)录取的线下破格生第一年只能享受五等标准,从第二年开始有资格一并参与所有等级的申请。备注(1)一年级
3、新生无需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办会同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于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并正式取得学籍后向学生公示发放名单和等级。(2)一年级奖助标准及比例见表2。表2 一年级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设置标准免全额培养费,每月按1200元发放奖助金免全额培养费,每月按600元发放奖助金按当年实有人数计免全额培养费,每月1000元发放奖助金40%免全额培养费,每月按400元发放奖助金2.为鼓励二年级以上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原则以学业为导向。原则1 二年级奖助等级依据一年级获得的课程成绩,三年级奖助等级则以一、二年级获得的总科研成果为依据。具体按照下列指标体系计分,A为综合素质,B为
4、学习成绩,C为科研成绩。二年级研究生总分为:AB;一年级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可累计到三年级申请且只能用一次。三年级研究生总分为:AC(正常学制的四年级博士总分为三年级取得的A+C)。按综合积分高低分别产生各等级名额,标准按表1执行。原则2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在该框架下对办法再次细化,制定适合本学院的评选办法,报研究生部备案。原则3 注重培养过程中研究生的素质培养1.硕士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下学年的评定中只能享受四等资助。(1)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比例达40%以上者;(2)在导师实验室考核中未达到规定考核次数者;(3)外出超过7天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一次及以上者;(
5、4)党员无故缺席重要组织生活会两次以上,累计无故缺席党组织活动4次以上者;(5)因自身原因中途更换导师者。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下学年的评定中只能享受五等资助。(1)中期考核不合格者;(2)在校有违纪者;(3)存在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者。3. 综合素质(A)申请者先按照下表所列项目进行自我小结,由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同学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测评并打分,以平均分作为申请者综合素质得分,并写出评语。研究生一年级综合素质打分由辅导员组织打分;研究生二年级综合素质由辅导员、导师分别组织打分,各占50%。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打分表评测指标评分内容评分政治思想、品德修养(4
6、分)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1分不传播不盲从社会谣言,维护和谐环境和校园稳定,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家人亲友和善热情,乐于助人、尊师重教身心健康(1分)热爱生命,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质和生活方式分有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社会适应良好、个体发展健康职业发展(1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讲究学习方法,效果良好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素质拓展活动,有一定的奋斗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就业能力强社会工作(4分)担任社会工作职位、工作出色满意度高在易班上活跃、关心集体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入党
7、积极分子思想上行动上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为集体作出一定贡献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总分10分4.学习成绩(B) 学习成绩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60其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40 注:加权平均成绩 成绩学分 学分5.科研成绩(C)项目分值说明科研成果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100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之后者,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部委、省市级成果奖(同上)50同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有证书)30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为导师),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非导师)分值减半,第三完成人分值再减半。排名第四完成人以后
8、(含第四)不计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有证书)6学术交流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3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并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论文获奖则加2分;仅为论文或摘要收录,分值减半;用外语宣读论文加1分。校研究生论文报告会或上海市(或其他省市级)研究生学术论坛4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三等奖1优胜奖研究论文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期刊正式公开发表被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或者增刊、网络版发表的论文10在CSCD核心库或CSSCI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81.以第一、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在公开发行刊物(有ISSN号)的论文有效;增刊、专刊无效。正式发表的
9、论文有效,收录证明无效。2.以外文发表的论文加1分。在CSCD扩展库或CSSCI扩展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奖项(最高等级奖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奖项(其他等级奖项)20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类奖项(最高等级奖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类奖项(其他等级奖项)其它出版专著5个人完成其中3万字以上个人完成其中3万字以下出版教材2分/章编撰辞典被列为主编或副主编被列为主要撰写人并完成其中10个条目以上培养环节文献综述优学术活动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必须与研究生本人专业相关;成果必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同一成果可归属多个计分项目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毕业学年研究生
10、,在SCI或EI或ISTP收录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分值为30分的有效)(博士研究生需是满足学位申请要求外的第二篇);或者获得署名在前5名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是与专业相关的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有证书)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从申请的下月起提高一级奖助标准(如果原来享受一等者,则每月增加200元),直至毕业;毕业学年研究生,一等奖申请者须参加过校级论文报告会且获得优胜奖(含)以上,二等奖申请者须参加过校级论文报告会;在评选年度内,学位英语未通过者不能参评一等奖助金;在评选年度内,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评一等奖助金;两门以上不及格者直接评为四等奖
11、助金;课程学分总和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5%不得申请一、二等奖助金。四、导师的责任与权利导师不论在研究生招生或培养,均享有更高的自主权。通过该培养体制改革,真正实行导师负责制,即在研究生招生、培养计划、课程教学、研究指导、教书育人、就业指导等方面,导师的地位与作用全面而关键。1.导师的资助责任包括三部分:基本资助、奖励资助、终止资助。 基本资助: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奖励资助:学校规定的基本资助标准之外的奖励,标准由导师自主;终止资助:对不参加科研者或考核不合格者的终止。2.导师对生活津贴的发放拥有审核决定权。导师可对研究生进行定期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导师决定。考核优良的学生所获津贴将有所增加
12、,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减少或暂停生活津贴发放。对于减少或暂停资助的部分由导师支配,允许用于奖励其它优秀学生。3.各种奖助学金仅限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对委托培养等在职研究生,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相关协议执行,导师不需要承担相应培养费用。4.导师可以发挥主导作用,用协议约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和科研。导师还可自主决定研究生的考核内容与方式,自主审核研究生的助研合格津贴发放,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五、评选程序1.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填写奖助金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交学院奖助金评选办公室。 2.辅导员初步审核条件并签署相关意见。3.各学院党委书记会同有关
13、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申报人情况,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拟定各等级资助名单。4.评选委员会将结果提交导师,由导师签署考核意见并建议资助等级。凡导师要求提高、降低资助等级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格式另定),评选委员会通过后方可变更等级,但该等级总人数不变。5.学院进行公示。6.各学院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理事会审核后,全校公示一周。六、其它1.学校公示名单后,研究生对评审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部申诉。研究生部在调查基础上向理事会报告,并把处理结果转达申诉人。2.每年9月底由研究生部负责整理评选结果报财务处和各联合培养单位,按月发放。3.研究生在
14、校期间的评选情况由研究生部负责整理,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本人档案。4.退学学生自学籍处理文件生效月份起停止发放奖助金。5.休学、出国交流学生的奖助金自学籍文件生效月份起暂停,同学年恢复学籍时按原等级发放,跨学年恢复学籍则需重新评定。在校享受资助时间不大于其规定学制。6. 本办法自2012级研究生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研究生奖助金发放意见反馈单(导师)序号学 号姓 名专业导师奖助金等级2011年2012年9月10月11月12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已发导师签字:日期:1.导师若无意见反馈,奖助金发放金额则按学生奖助金评定的等级发放;若对所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有不同意见,请在栏内对应月份填写。2.目前研究生奖助金为每季度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月(第一季度)、4月(第二季度)、7月(第三季度)及10月(第四季度)3.此意见反馈表每季度提交一次(即1月、4月、7月和10月的10号前),,许巍,。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导师在提交之前予以仔细斟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