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女士优先”的文明规则之下,男人的确应该保持谦谦君子的风度。但是,礼让的范围显然不能包括违法行为。斑马线上禁止车辆掉头,这是交通安全法的明文规定。女司机自己实施违法行为,还悍然要求别人让着她,哪有这样的道理?更过分的是,女司机在并不占理的情况下,居然动手打人。也许在她看来,自己是开保时捷的,对方是开奇瑞的,自己打了对方,对方也不敢拿她怎么地。然而,她大大地想错了。人格的平等,不会因为车价的不平等而被改变。被人打了耳光,用耳光还回去,这样的做法不够理智,不够文明,却符合一般人的“人性”。互扇耳光之后,相互道歉,这样的调解协议基本上是公正的。同样彰显公正的,还有警方对女司机的处罚。违法就是违法,
2、违法就要承担后果,这里不存在对谁谦让的问题。斑马线上掉头,罚款200元;穿高跟鞋、戴遮阳帽影响开车安全,扣2分、罚款50元。合计罚款二百五,这个数字让吃瓜群众乐不可支。这当然是个巧合,不过大家对这样充满喜剧色彩的巧合喜闻乐见。舆论不能代替执法,但舆论可以做出道德评判。网友通过评论,力撑“反削”男司机,叫好警方处罚,讥讽保时捷女司机,体现出来的都是朴素的是非荣辱。网友的反应,跟保时捷这个符号之间没有简单的因果关联。富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恃富而骄、仗势凌弱。至于有网友曝光,女司机是重庆某派出所所长的夫人,“有背景”等等,尚需重庆警方的调查回应。若此女的违法行为与公共权力的行使之间存在关联,那么回应
3、与澄清就是必须的。做人不要太猖狂,太猖狂会被舆论和法律打耳光。但愿经历此事之后,这名保时捷女司机是被“打”醒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某宝上,“保时捷女司机同款”的遮阳帽已经被无孔不入的店主们挂出来了,29元包邮哦亲,很便宜。不要随意给“女司机”贴标签“女司机”一直以来都与“技术差”“不靠谱”等标签联系在一起,然而在3月8日国际妇女节的当口,湖南长沙市交警支队却用大数据为女司机们正了名。(3月11日北京青年报)长期以来,女司机甚至被冠以“马路杀手”之称。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在男司机身上,并不会引发过多关注,而一旦牵扯到女司机,人们往往第一反应就是“女司机开的”。其实,“女司机”本就是一
4、个带有偏见的标签,而人们之所以给“女司机”贴标签,主要缘于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加之,一些网络营销号为博眼球、增流量,也热衷于在“女司机”上做文章,致使女司机“背锅”不断。在交通事故中,女司机无疑是一个常见的受害群体。比如去年“重庆公交坠江”事故中,由于小轿车司机是女性,这个女司机就成了众矢之的,各种指责、谩骂纷至沓来,所幸事故调查报告还原了事发经过,女司机冤情得以昭雪。不可否认,从生理、心理条件而言,女司机相比男司机确实更有“马路杀手”的一面,然而事实上,不少统计数据都显示,女司机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概率上都比男司机要低。近日,长沙交警发布的大数据也为女司机正了名。大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
5、12月31日,长沙驾驶人中男驾驶人211.6万人,女驾驶人113.4万人,男司机为女司机的1.87倍。2018年,长沙男司机产生交通违法概率为女司机的1.2倍,发生交通违法的数量为女司机2.19倍;发生交通事故概率是女司机的2倍,发生交通事故数为女司机3.8倍。同时,相比男性司机,女性司机更加细心、谨慎,没那么容易出现开“斗气车”、超速、酒驾等行为。显然,女司机是“马路杀手”的说法缺乏准确的数据支撑。大数据不仅为“背锅”多年的女司机正了名,也具有启示意义。在一些事件中,我们更应该聚焦事件本身,而不是动辄拿性别说事。所以,在人人手握麦克风的时代,社会和媒体都应该保持理性,别随意给个体行为贴上群体
6、“标签”。也希望在以后有关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新闻中,别再一味强调“女司机”了。“滥开远光灯”危害大,司机别太任性今年2月3日晚,郑州航空港区一名14岁少年高某在晚饭后外出散步时,不幸遭遇车祸被撞身亡,肇事车当场逃逸。港区交警历时5天成功侦破案件,将肇事者姜某杰抓获归案。姜某杰称,当晚,他开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因对面来车开着远光灯,非常刺眼,他扭头往旁边避了一下,顺手带了一下方向盘,不料把车带到了对向车道上,撞到了行人高某造成悲剧。(2月25日大河报)不少司机夜间开车喜欢打开远光灯,这种滥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可谓隐患重重,常常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给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郑州这起因
7、滥开远光灯引发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教训是深刻的,广大驾驶人应当警醒,夜间千万不要任性滥开远光灯,否则,出了交通安全事故后悔就晚了。与近光灯相比,远光灯的光线平行射出,光线集中且亮度较大,可以照到前方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夜间驾驶人的视线有很大帮助。然而,如今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却十分严重,在两车交会、前方有行人通过等时间段如果滥用远光灯,能让对方进入“瞬间盲区”,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因此,驾驶人夜间正确使用远光灯,可以有效防止因强光照射造成盲区,进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诚然,驾驶人夜间不文明使用远光灯,属于轻微交通违
8、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除给予小额罚款外,驾照不扣分或仅扣1分。而夜间滥开远光灯,在强光的照射下根本看不清车辆的号牌,“电子警察”无法抓拍取证,也就没办法进行处罚。而交警部门平常也很少安排警力夜间上路查处滥开远光灯的行为,导致因这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司机少之又少。由于处罚力度较轻,被查处的几率又小,一些违法驾驶人对此便满不在乎,通常会随心所欲滥开远光灯。可见,滥开远光灯仅靠交警部门查处来遏制,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因而,整治夜间滥开远光灯行为,除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外,主要还是靠驾驶人的自觉行为。笔者认为,广大驾驶人应当以案为鉴,充分认识滥开远光的严重危害性,在夜间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远
9、光灯。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消除一切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女子用热水泼司机,公交坠江教训不够深刻?据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1月12日15时许,当地乘客张某(女,30岁)搭乘17路公交车至邵阳市宝庆中路段,因本人未及时下车错过站点,张某要求司机中途停车遭拒,遂取出随身携带的保温杯,将杯中热水泼洒在司机手上,致司机手部烫伤车辆失控,撞向路边绿化带,车上一名乘客眼部撞伤。(1月14日中新网)公交车车辆失控,轻则致伤乘客,伤及无辜,重则车毁人亡,全车乘客跟着“陪葬”。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还不够教训惨痛吗?在这起案件中
10、,正是因为乘客的不冷静,并索求不该达到的让驾驶员非停靠点停靠的要求,而致使整个事件往失控方向发展。公交车是什么?它是一辆公共交通工具,它上面永远都写着“公共”二字。即便驾驶员就是你的配偶,你也无权要求你的丈夫或者妻子随意停车,这当然也是在交通法规中作出明确界定的。法律威严,任何人不能超越,连自己配偶都不得要求的非法之举,又如何能适应于公交车司机?公交车驾驶员是什么?既非普通私家车驾驶员,也非专门的出租车驾驶员,他负责的是整个车辆的安全,为全车所有乘客负责。那么,非理智非法攻击驾驶员的行为,当然就并非仅仅攻击驾驶员一个人,而是客观上攻击了全车乘客。而全车乘客的安全,则显然就进入了公共安全的概念范
11、畴,对任何公交车之外的驾驶员采取人身攻击行动,也会对整个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恶劣甚至不可挽回的影响,那么,对公交车驾驶员采取人身攻击行为,就是对社会对公共安全采取了客观上的攻击行为。因此说,法律既然不容许任何侵害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就一定要对攻击驾驶员的行为采取断然措施。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报道,公安部日前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暴力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等非法行为屡现不止,就像是一种“传染病”,其背后
12、的深层根源在于道德秩序感及教养缺失,社会责任感及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荣誉感丧失。治疗这种“传染病”的第一步是依法从严惩处,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不应当缩手缩脚。第二步是积极倡导与推崇道德秩序感与社会责任感,否则,这类“传染病”还会继续扩散到其他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数据还公道,摘掉女司机“马路杀手”帽子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震慑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成都警察向社会公布第七批成都“终生禁驾”机动车驾驶人的名单。此次禁驾主要为“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女性仅有一人,其余67人均为男性。(12月1日华西都市报)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方式也得到改善。对于中
13、短途出行而言,自驾出行是一个较为普遍的方式。一方面,自驾出行非常便利,乘坐的舒适性也较高;另一方面,出行的成本相对较低,而且运输量较大。驾校是每一个司机都需要经历的母校,那里“培养”了许多“马路杀手”,教练在教学过程中使尽浑身解数也难以改变局面,教练能给学生的保障也只有练车期间的安全,学员学成后就没有精力去保护他们。驾校以及别的公共场所有许多女司机的身影,极少部分女司机开车时会犯低级错误,而且有些错误属于戏剧性的错误,容易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甜点”,使得大家对于这类事情的印象更加深刻。但是,许多人会选择以偏概全,尤其在部分男性的思想观念中,“女司机”等同于“马路杀手”,在女司机握住方向盘的那一
14、刻,就给她们戴上了“马路杀手”的帽子。然而数据显示,这6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男性67人,女性仅仅只有1人。这也许颠覆了一些人的世界观,为什么有那么多犯低级错误的女司机却只有很少部分的女司机被禁驾?女司机在生活中其实是一类很安全的群体,她们开车很谨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鲜有交通违规情况,因此少有“终生禁驾”名单也是理所当然。在十月份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事情初发生就有许多人将矛头转向受害的“女司机”,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一顶不公平的帽子最终会被取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次成都警察的做法将极大地打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员,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罚。人身安全是我们生活的基石,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人无法去实现更高的追求。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多一份规矩意识就多给自己及他人一份安全保障。交通法律法规的目的不是约束交通行为,而是确保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更不要随意给他人扣上不该有的帽子。女司机开车的谨慎是许多男性学习的榜样,交通不能依靠“差不多”等字眼,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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