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科,通知医师,立即抢救:保持呼吸道通畅或辅助呼吸,维持心功能,建立静脉通道,监测心电、呼吸指标,完善辅助检查(血常规、血气分析、血生化、胸片等),进一步维持呼吸、循环稳定,记录抢救过程,向患儿家长交代病情,并签知情同意转到厦门市新生儿急救中心。如图示:.我院高危新生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重度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观察各项生命体征、需要进行呼吸管理的新生儿、轻度ARDS、需要氧疗、气管插管、CPAP者; 同安集中区医院危重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1、 科室设专人接听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并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及时记录转诊医院、地址、患儿病情,不得推诿病人。2、 接转诊电话后及时通知科
2、室负责人,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在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出车。3、 转诊医生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的医生承担。4、 转诊护士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5、 转诊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6、 转诊结束后,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定期检查,以备所需。7、 转运途中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8、 科内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护士培训。1、 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者及产伤、颅内出血、HIE。2、 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喂养不耐受,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3、 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4、 循环不良
3、,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5、 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6、 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7、 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8、 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诊断、治疗和换血。9、 情况不好,有原因不明,诊断不清。(1) 出生体重2500g或孕周37周。(2) 严重的出生时窒息,复苏后处于危重状态。(3) 严重的呼吸窘迫、频发呼吸暂停需要辅助通气。(4) 出生后发绀且氧疗不改善,休克或有先天性心脏病。(5) 先天畸形需外科手术治疗者。(6) 严重感染,神经行为异常,频繁惊厥,严重黄疸需换血、急性贫血、频繁呕吐、腹泻、脱水等。一、 转运方式
4、:医院救护车转运二、 转运设备:(1) 转运救护车(2) 新生儿急救复苏箱(包括所有新生儿急救用药及复苏设备)(3) 新生儿注射泵(4) 氧气瓶、空气瓶、吸痰器、吸氧管、吸痰管、听诊器等三、 转运人员:(1) 司机(2) 儿科医师:熟练掌握新生儿转运的各项操作及规章制度。(3) 儿科护士:熟练配合医生进行各种转运抢救工作。四、 转运前准备:1、 转诊医院的工作:(1) 向接受医院联系及报告患者病情。(2) 对患者做转运前病情稳定的处理。(3) 与家长谈话,告知转运的必要性、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经济负担,完成转运单的填写及家长知情同意书的签字。五、 转运途中的监护及救治:患儿上车后妥善固定放置,
5、如颠簸严重,最好由护士抱于怀中,以防振荡损伤,注意监护以下生命体征:1. 体温:调节合适箱温,必要时抱于怀中保暖。2. 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建立有效的呼吸。3. 循环:持续监测血压,观察肤色、皮温等。必要时建立静脉通道,维持血压稳定。4. 观察并记录患儿转运途中情况变化及处理。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6、。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
7、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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