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普经费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二)择优资助的原则。科普经费对科普工作影响面广、使用效果好、体现创新性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配套资助的原则。鼓励全社会相关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事业,科普经费给予配套,以期取得放大的效果。第四条 科普经费主要用于下列范围:(一)科普宣传。主要用于科普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和大众媒体的科普宣传(包括报纸专栏和专版、期刊栏目、广播节目、电视栏目、互联网站、科普网页等);(二)科普展示。主要用于科普展览、展品研制等;(三)科普活动。主要用于科普讲座、报告会、科普交流、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等;(四)科普培训。
2、主要用于对党政干部、科技教育工作者、基层科普工作者的科普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等;(五)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科技竞赛等;(六)科普阵地建设。主要用于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画廊(栏、板、电子画廊)、社区科普设施等建设的配套投入;(七)表彰和奖励。主要用于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八)学术交流及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主要用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开展与港、澳、台、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等;(九)决策咨询。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十)产学研及自主创新活动。主要用于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
3、优势创新资源与企业的产品转化、市场优势,鼓励包含科研成果转化、产品与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活动,以及为加快建设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产业、环境、管理、人才、创新型城市建设等创新研究活动;(十一)市科协各专委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十二)全市其它公益性科普活动。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第五条 申请科普经费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科普经费的使用原则和范围;(二)有明确的绩效目标;(三)申请科普经费资助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四)承担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落实项目预定的配套经费。第六条 科普经费资助的申请对象:申请对象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多个单位联合
4、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一个单位作为主办申请。申请对象包括:(一)深圳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团体会员及承担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和机构;(二)深圳市各级科协;(三)深圳市科协各专委会;(四)深圳市各类公益性科普单位;(五)深圳市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术活动基地;(六)深圳市各类科普教育示范学校;(七)其他符合科普经费使用范围的科普、公益活动项目的承担单位和组织。第七条 科普经费资助申请的申请程序:(一)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要填写深圳市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向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提出申请,同时递交有关材料。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报市科协归口业务部门;(二)材料受理: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申请常年
5、受理,分批审批,审批时限不超过60工作日。(三)项目审核:1、 对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由市科协 归口业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市科协分管主席主持会议研究后,报市科协主席批准;2、 对资助经费10万以上的项目,由市科协归口业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市科协分管主席审核后,由市科协主席主持会议研究批准;3、 有关经费项目按市科协主席工作会议纪要核拨。第四章 实施和监督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市科协批复的项目及预算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因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与项目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须按照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第九条 市科协对科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
6、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分年度的项目还应在当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费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等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科协。第十条 对项目的验收,市科协可以对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书面验收,也可以到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验收。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科协将视情节轻重,有权收回或停拨科普经费:(一)项目申报书填写不真实;(二)擅自变更资助项目内容;(三)截留、挪用、挤占科普经费;(四)因管理不力,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五)不能按时完成约定的项目进度,又没有合理原因的。第十二条 市科协记录接受资助单位的绩效情况,并作为承担科普经费使用单位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
7、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鼓励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捐赠资金用于科普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市科协主席办公会会通过后试行并报市科协常委会备案。附:深圳市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对科普项目进行审查,督促项目实施和监督资金使用;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等。管理办法更加突出了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了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科普经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市 科协对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评价。市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跟踪,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报告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资金 到位不及时,挤占挪用资金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限期纠正;逾期不改且情况严重的,停止拨款,收回经费,报市政府在全市通报。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追究有 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科协应对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及时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对科普经费专项项目进行验收;对 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科普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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