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 其他拳术:除规那么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第一类:形意、八卦、太极;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第三类:地躺、象形等;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拳等。九 其他器械:除规那么规定的自选器械工程内容以外的器械工程,例如:单器械;双器械;第三类;软器械。十 对练工程: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十一 集体工程三、运发动年龄组别一 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二 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三 儿童组:不满12周岁。四、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一运发动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XX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发动身体任何部位开场动作
2、即为起势计时开场。集体工程在行进间开场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二运发动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完毕,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完毕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完毕,再去收拾器械。三运发动应在同侧场内完成一样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工程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四 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用两块表计时,以接近规定时间的表为准。五 除集体工程外,任何工程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六 运发动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评分方法与标准一、 长拳、太极拳、南拳、剑、刀、枪、棍的评分
3、方法与标准一 评分裁判员的组成由评判动作规格的裁判员三至五名和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三至五名组成。二 裁判员评分各项比赛的总分值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分,创新难度分值为分。1 动作规格分的评定1裁判员根据运发动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工程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发动的动作规格分。2动作规格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总分值为6.8分。 动作规格扣分凡手型、步型、身型、手法、步法、身法、腿法、跳跃、平衡和各种器械的方法与规格要示轻微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05分;与规格要求显著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1分;与规格要求严重不符者
4、,每出现一次扣0.2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错误时,最多扣分不得超过0.2分,出现三次以扣0.5分。同一手型包括剑指每出现一次轻微错误扣0.05分,出现两次扣0.1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2分;同一步型、步法、器械方法出现一次轻微错误扣0.05分,出现两次扣0.1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3分;出现一次显著错误扣0.1分,两次扣0.2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5分。凡手法、步法、器械方法中属动作不清的轻微错误太极拳、剑除外,出现一次扣0.05分,出现两次扣分0.1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3分。出现一次显著错误如0.1分,出现两次扣0.2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5分。其他错误扣分以下错误每出现一次,根据不同程度,
5、予以扣分:遗忘:扣0.1分0.2分。器械、服装影响动作:器械变形:扣0.1分0.3分。器械折断:扣0.4分。器械掉地:扣0.5分。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0.1分。附加支撑扣0.3分。倒地扣0.5分。规定套路的动作路线、方向错误:扣0.1分。在一人动作中,同时发生两种以上其他错误,应累积扣分。2演练水平的评定1 裁判员根据运发动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工程在功力劲力、协调、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编排内容、构造、布局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拟,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发动的演练水平分。2 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总分值为3分。 劲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
6、0.5分。凡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工程还需身械协调,动作干净利落者,不予扣分;凡劲力或协调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分-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分-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分-0.5分。 演练技巧分值为1.5分(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凡精神饱满,节奏清楚、风格突出者,不予扣分;凡精神、节奏、风格的任何一面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分-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分-0.5分。 编排内容、构造、布局分值为0.5分。凡符合内容充实、构造合理、变化多样、布局匀称的要求的,不予扣分;凡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
7、.0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3裁判员的示分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4应得分数确实定1 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发动的应得分数。2 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得分确实定:三个裁判员评分,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发动的应得分;四至五个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两个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发动的应得分。运发动的应得分数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不作四舍五入。5最后得分确实定裁判长从运发动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再加上“创新难度动作加分,即为运发动的最后得分。二、裁判长的扣分一起势、收势1起势与
8、收势方向不符合要求者,扣0.1分。2起势与收势有意拖延时间,一个动作达8秒者,扣0.1分;达10秒者,扣0.2分;达12秒者扣0.3分。二重做1运发动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者,经裁判长许可,可重做一次,不予扣分。2运发动动作遗忘、失误、器械损坏等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者,可重做一次,扣1分。3运发动临场受伤不能继续比赛者,裁判长有权令其中止。经过简单治疗即可继续比赛的,可按排在该组最后一名继续上场,按重做处理,扣1分。三出界身体的某一部位接触线外地面,扣0.1分;整个身体出界,扣0.2分。四平衡时间缺乏凡指定的持久平衡动作的静止时间缺乏1秒者,扣0.2分;缺乏2秒者,扣0.1分。五套路完成
9、时间缺乏或超出规定时间太极拳,太极剑和集体工程缺乏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内者含5秒,扣0.1分;在5秒以上至10秒以内者含10秒,扣0.2分,依次类推。其他工程缺乏规定时间在2秒以内者含2秒,扣0.1分;在2秒以上至4秒以内者含4秒,扣0.2分,依次类推。六 器械、服装不符合规定在比赛中,发现运发动器械或服装违反规定,那么取消其该项成绩。月七动作组别不够任何自选套路,动作组别少于规定的要求时,每少一个手型、步型、腿法、跳跃、平衡动作和规定的一种方法,扣0.3分。步型和平衡动作,均以定势为准,过渡的或一晃而过的都不算规定的步型和平衡。八 规定套路的动作缺少或增加1漏做或增加一个完整的动作,扣0.2
10、分。2跳跃动作的助跑步数或行进动作的步数缺少或增加,每出现一次,扣0.1分。九 指定动作的扣分1如未选择一组“指定动作,除扣去该组指定动作的难度分值外,还应按漏做动作扣分,每漏做一个动作扣0.3分。2附加或漏做。附加或漏做一个或几个动作时,按动作附加或漏做动作扣分,每附加或漏做一个动作扣0.3分。3改变动作。改变动作可视为附加或漏做。4改变动作方向。每改变一次规定要求的方向,扣0.3分。如果由于方向改变方向改变出现附加或漏做,那么应按附加或漏做扣分。5重做指定动作的局部或全部,对动作中错误的扣分,以第一次完成的动作为准。6因自选套路指定动作位置确定表填报错误,将在该项最后得分中扣0.3分。三、
11、裁判长以评分的调整一 当评分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出示运发动最后得分前,裁判长须报告总裁判长,经总裁判组同意,可召集场上裁判员协商或同个别有关裁判协商,改变分数。被掼定改分的裁判必须服从。二 当有效分数除去最高与最低之间出现不允许的差数时,在出示运发动的最后得分前,裁判长可召集场上裁判员协商或同个别有关裁判协助协商,改变分数。被指定改分的裁判员必须服从。 有效分之间的差数:1动作规格的评分:当平均值在6.5分和6.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0.1分,6分和6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堵过0.2;6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2演练水平的评分:当平均值在2.8分和2.8分以时,差数不得超过0.1分
12、,2.5分和分以时,差数不得超过0.2分; 2.5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3其他拳 、械、对练、集体工程的评分:当平均值在9.5分和9.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0.1;在9分和9分以上时,差数不超过0.2分;9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四、示分方法比赛中裁判员一般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即在得到信号后,每个裁判员要公开示分。得分应同时示分。但也可根据比赛需要采用有公开示分的方法。完成套路时间及场地的规定一、 完成套路的时间一 长拳 、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二 太极拳自选取套路3分钟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三 太极剑,集体顶目3分钟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四 其他工程单练不得不少于1分钟。对练不得少于50秒。五 如果分年龄组比赛时,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成年组1分20 秒,少于组1分10秒,少儿童组1分钟。二、场地的规定比赛在地平面上进展,单练和对练工程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线,共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平安区,在场地的两长边中间各做一条长30厘米、宽50厘米的中线标记。集体工程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平安区,。比赛场地上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8米的无障碍空间。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要6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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