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村要组建由老党员、贫困户组成的村级巡逻队,加强防控,确保第一时间扑灭火源。禁烧关键阶段,县财政拿出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秸秆的收集、储存、处理等,加强焚烧隐患的清理。今年初步方案:1、夏季禁烧关键阶段,县财政列支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对村边、地头、路边、沟渠等零散秸秆清理工作的奖补,减少火情的发生。2、秋季禁烧关键阶段,县财政列支资金80万元,用于秸秆隐患的清理,根据禁烧工作进度,分阶段、分类别对各乡镇拨付奖补资金。 (二)日常监管阶段。夏季(7月16日-9月15日)、冬春季(11月16日-第二年5月15日)为日常监管阶段。各乡镇全面落实好网格化监管。县禁烧办牵头,环保、农牧、交通、水利
2、等单位各负其责,分别开展巡查,发现焚烧现象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工作重点(一)拓展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以秸秆全量化利用工作为重点,由县农牧局负责,搞好统计摸底,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建立秸秆全量化台账,提高秸秆肥料化、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生物质电厂、秸秆饲料加工、食用菌培养等秸秆利用新技术,全面拓展秸秆利用途径。将秸秆还田作为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手段,由农牧、农机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支农服务,搞好机械供应、维修。各乡镇要细化任务量,保证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8%,国省干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县域主干道两侧500米范围综合利用率达到1
3、00%。 (二)加强“技防+人防”,实施网格化监管。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包片、村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台账。建立“技防+人防”管控机制,充分利用我县已经安装完成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禁烧监管全天候、全覆盖。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安排专门人员,对红外视频监控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一旦发现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到监管责任人员,确保及时控制火情。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留档备查。(三)加强宣传引导,浓厚禁烧舆论氛围。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省、市、县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推广成功经验,曝光
4、典型案例。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通过手机网络平台,定时发送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等,对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乡镇、村两级要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告诫群众不得露天焚烧,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努力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马洪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于秋波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委书记、群工部部长刘志强、政府副县长乔文学、政府副县长张好殷任副指挥长,有关县直单位为成
5、员。全县划分为三个战区,第一战区为曹庄镇、小寨镇、风正乡,战区总指挥由刘志强同志担任;第二战区为双塔镇、浮图店乡,战区总指挥由乔文学同志担任;第三战区为鸡泽镇、吴官营乡,战区总指挥由张好殷同志担任。同时,各县级干部都要到分包乡镇、村指导、协调禁烧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禁烧办),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委,主任由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康鹏担任,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王东方、县农牧局局长申保林、县农机办主任张力强担任。(具体见附件1)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禁烧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县农工委负责牵头、推进、督导和考评,县环保局负责禁
6、烧监测和现场执法;县农牧局负责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和林地禁烧;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禁烧;县水利局负责河道沿边禁烧。实行县直单位驻乡分包制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明确7个县直单位(每个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带队),组成7个驻乡督导组,帮助督导分包乡镇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巡查、应急处置工作,并与乡镇工作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同奖同罚。(具体分包情况见附件2)充分发挥“党建责任田”作用。县直部门分包自己党建责任田禁烧工作,对分包村的禁烧工作与乡镇负同等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单位副职带队,组织安排好人员、车辆、工具,深入党建责任田驻村工作,指导、协调、帮助村两委全面做好禁烧宣传和防控工作。帮助村两
7、委做好农户秸秆禁烧公开承诺书的签定工作;协调好禁烧指挥棚和村关键地段的值守防控;利用村级微信矩阵、大喇叭、公开栏等,搞好禁烧政策的宣传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落实好各项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强督导巡查,严格责任追究。县禁烧办结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抽调农牧、交通、水利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秸秆乱堆乱放、焚烧秸秆现象进行曝光、查处,并移交环保及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县直单位驻乡镇督导组负责对分包乡镇禁烧工作的巡查督导,并负责对各党建责任田包联单位人员驻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天向县禁烧办进行反馈。各乡镇、村严格
8、落实禁烧网格化监管责任,对不履行监管责任,造成秸秆堆积,秸秆焚烧的,按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乡镇给予1-2万元的经济处罚。被省、市督导组(包括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监测)发现焚烧点的,村、乡镇、分包单位同步处罚;驻乡督导组按照失职进行问责;对村干部的问责处理,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加重处理。被省市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给我县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相关人员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强化禁烧执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每个乡镇由县环保局和乡镇派出所抽调人员,对各乡镇禁烧工作进行巡查执法;对市、县禁烧办、禁烧工作组及乡镇发现通报的火点情况,要把
9、握核查和依法处置的时效性,原则上当天处理到位,特殊情况必须在两日内办结,确保焚烧秸秆处罚率达到100%。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包括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附件: 1.鸡泽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直单位分包乡镇人员一览表 3. 县级巡查组人员包乡镇一览表附件1鸡泽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成员名单指 挥 长:马洪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指挥长:于秋波 县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刘志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 委书记、群工部长 乔文学 县政府副县长 张好殷 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 王永
10、申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赵鹤云 县政府办主任 康 鹏 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闫铁磊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东方 县环保局局长 岳苏静 县交通局局长 申保林 县农牧局局长 武振英 县水利局局长 霍现民 县财政局局长 陈清泽 县住建局局长 王照军 县国土局局长 张永强 县人社局局长 杨社锋 县城管局局长 张庆利 县科技局局长 李龙飞 县供销社主任 董彦波 县电视台台长 张力强 县农机办主任 徐 雅 县气象局局长 贾增山 县委督查室主任 乔振强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苗静雨 县农协办主任 郝永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东辉 县公安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贾小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指挥部设在县委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康
11、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东方、申保林、张力强同志担任。下设综合推进组、禁烧执法组、联合巡查组和宣传报道组。一、综合推进组组 长:康 鹏 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副组长:申保林 县农牧局局长张力强 县农机办主任主要职责:牵头谋划、组织推进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指挥部领导下,健全完善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责任制,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实施考核、评价和奖惩,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的责任单位和乡镇,提出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意见。二、禁烧执法组王东方 县环保局局长郝永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秸秆禁烧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巡查力度,指导和督促乡镇环
12、保部门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建立秸秆禁烧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制度;对焚烧秸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各专职消防队伍的战备值勤和日常训练工作,真正做到在第一时间将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火灾危害性;全面掌握焚烧秸秆和查处情况,协调处理国家、省、市环保和地理信息部门的火点监测情况,定期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联合巡查组组 员:农工委2人、交通局3人、农牧局3人、农机办2人、水利局3人,县委督查室1人、县政府督查室1人。由农工委和两办督查室人员组成县机动巡查组;由农牧局、水利局、交通局人员组成三个县级包乡镇巡查组,负责巡查、督导驻乡镇工作组和乡镇的禁烧工作情况(具体单位人员及包乡镇情况见附件3),并及时向禁烧办反馈信息。对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问效。负责对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工作责任及禁烧工作开展督查、巡查、明查暗访,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印发禁烧通报,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四、宣传报道组闫铁磊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彦波 县电视台台长 主要职责:组织媒体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禁烧宣传报道工作,建立报道专刊、专栏,设立新闻曝光台,确保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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