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领导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三、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或隐患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隐患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和施工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本合同项目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订和审查各环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安全技术攻关和革新工作,促进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
2、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五、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六、统制项目部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项目部下属分部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所领导的分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二、每月主持本分部一次安全活动和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三、针对施工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合同项目部安排解决。 四、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包括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错误行为。 五、定期对施
3、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六、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 八、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九、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第九条 作业队长、班(组)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本作业队、班(组)工人在施工建设中的安全负责。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具体贯彻执行作业队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
4、论落实。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工程师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三、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施工人员是否配戴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后要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要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四、经常检查和保持施工现场文明,对材料、半成品及废物要合理放置。随
5、时注意检查作业人员操作、工作环境、安全措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安全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领工员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停止作业,通知作业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五、认真开好班前会,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负责对一般施工人员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持证操作,对无操作证的施工人员不得分配工作。教育工人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不搞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施工现场。班(组)人员分散工作时,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6、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七、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八、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九、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第三章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管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 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调查研究工作问题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
7、题之一。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时,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二、从业人员调换工种时,严格组织体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新岗位安全常识、劳动纪律,未经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不得上岗工作。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把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纳入职工技术、业务教育计划中,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试。并会同工程部、安质部配合上级组织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四、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检查,发现职工身体不适于担当原工作时,应及时予以调换工作。做好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的卫生管理和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
8、毒工作。五、搞好后勤生活、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生产安全。负责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的供应和发放管理工作。六、负责生活用锅炉、茶水炉、大小轿车、生活车辆、液化石油气钢瓶、灶具的管理,对有关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七、对房屋的安全情况及电力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危房要及时加固处理。八、负责工地安全宣传牌、警示牌、标语等的制作,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宣传提纲,进行安全教育。九、制定和贯彻奖惩办法时,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坚持安全指标有否决权。十、任(聘)用管理干部时,要把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不合格者不能任(聘)用。十一、参加事故调查处
9、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分手续和善后处理。十二、负责治安管理,对有关火灾及构成刑事犯罪和政治破坏案件,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管理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编制施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公布各项施工指标时,要检查、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三条 工程技术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编制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内容必须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工程开工后,负责检查和监督实施。 二、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的施工方法,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
10、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降低尘毒、治理噪声等工业卫生方面工作进行研究和组织实施。 四、会同项目部办公室、质安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并参加新工人入场教育、特殊工程教育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五、参加重大事故、重大隐患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因采购的工器具、材料等物资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负责。 二、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三、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易燃、
11、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四、对新购置的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进行鉴定、检查、验收。新购设备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完整。 五、对因采购的设备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负责。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会审,负责检查落实与本系统有关的安全规程、规定和措施。 八、参加与材料、设备有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专款专用。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
12、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伤亡事故负责。 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经费的开支。三、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购置与供应的财务收支工作。第四章 安全专职部门及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制度 第十六条 质量安全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定、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和要求,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订、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三、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安全目标管理,协同上级部门按年、季、月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具体实施安全控制各项措施。 四、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
13、,负责安全操作规程或措施的监督检查。 五、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组织施工安全检查。对项目部每季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处理,严重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及通知项目部经理组织整改,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七、积极开展文明安全工地活动,促使现场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符合“达标”标准。 八、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推广安全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九、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宣传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新工人(含民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以及对调换工种、特殊工种作业工人的教育。 十、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对各
14、种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及特殊场所(如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等)的监督、检查。 十一、参加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按时统计、填报工伤事故月报表。 第十七条 项目分部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挥。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含民工)进场的安全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三、协助领导编制、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四、经常检查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
15、大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 五、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职业安全、卫生自检,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整改解决。 六、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时刻强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制的统计上报。八、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落实,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第五章 施工分部安全管理职责第十八条、施工分部安全管理职责一、协作队、职工劳务作业队负责人安全职责1、协作队、职工劳务作业队负责人对本作业
16、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执行上级及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制度、细则、措施。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安检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半月的安全情况,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布置下半月安全工作,并作好记录备查。3、在布置月、旬作业计划时,要做到“五同时”。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作业队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5、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
17、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并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6、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等果断措施,同时迅速采取有效办法消除险情,并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7、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工种调换的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严格执
18、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无证人员不得分配工作。8、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避免发生意外事故。9、充分发挥安检工程师的职能,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得安排安全专职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保证他们履行职责不受干扰。配齐工班安全员,发挥和支持他们的工作。10、督促工长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认真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并布置活动内容。11、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不得隐瞒不报。负责轻伤事故、一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二、领工员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定的安
19、全措施。按照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作业队切实按照技术文件、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操作。2、根据工程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对施工人员提出安全工作上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3、会同技术、安检、物资人员和工班长,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作业。遇有紧急险情,施工人员处于危险状态下操作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撤离危险区,然后报告生产副经理。在三班制作业中,每班都要有值班领工员,并负责安全生产,相互做好安全交接班工作。4、布置现场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
20、措施。督促、检查作业队和施工人员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直至责令停工、罚款。值班领工员要与当班安全员共同做好施工中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5、参加作业队安全活动日,组织作业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三、岗位工人安全职责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2、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
21、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机具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4、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部位和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悬崖、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5、听从领导和领工员、安全员的指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违章蛮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第六章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九
22、条、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各人安全职责,各负其责。 2、班前讲话制:施工队各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各班组长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讲话,提醒工人重视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安全学习制:各施工队利用晚上的时间,组织工班组针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学规程、讲安全、查隐患、议危害、订措施、堵漏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设计制:对于重大临时设施,如便桥、起重设施、提升设施、脚手架等,均应编制安全设计,并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签发开工报告。项目
23、部安全部门按照安全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5、技术交底制:生产技术部将设计图纸、施工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向参与施工和管理的人员、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使设计意图和各种施工标准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体现和落实。要求参与技术交底的交接人均有签字,并做好相应记录。6、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在建好后,使用前,按照规定程序和验收范围找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使用,否则不能投入使用。7、安全教育制:对于参加G35济广高速王官屯枢纽立交至郓城互通立交段大修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干部、职工要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
24、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自我的保护能力,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8、交接班制:对实行交接班制的班组,执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交班的班组长应将本班组的设备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下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的班组长详细交待,并记于交接班记录薄中,要求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班留下事故隐患。9、安全操作挂牌制:施工队对从事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并将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上墙,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制度。10、安全生产检查制:
25、项目部每月月底对各工点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特殊情况除外,平时不定期检查不包括在内),对平时在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妨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通报、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单等形式,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各施工分部每旬对本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日进行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且要有记录。1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各施工队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将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事故和任意改变事故的性质,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施工队承担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12、安全生产奖惩制:对安全生产工作搞的好的施工队及个人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章进行处罚。第七章 安全技术
26、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 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高空、支架、吊装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上报经审批后实施。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水管、电气线路、通讯线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以及其它临时设施,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度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并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 实行逐级(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
27、施等情况向施工人员作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或多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作业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工程特点等,适时地向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或施工具体负责人员每天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作施工特点、作业环境、注意事故等安全交底。 第二十二条 凡属“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均应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中有关规定执行。桥梁施工各种施工架、防护架、安全网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和要求执行(如作业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墩高在10m以上时应设安全网等),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技术、安全人员检验合格后办理文字手续。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拆除
28、要经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特殊位置若需爆破作业,炸药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井坑、沟槽、孔洞、施工路口、高压电附近,都应设置防护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 第二十五条 特殊场所应采用特殊防护措施和设施。如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施焊场所等,要建立有效的动火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备足合适的防火灭火器材,设置标志,并经常检查以确保适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均要经过试验、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七条 施工人员上岗或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雷雨季节要注意高空作业和高大架子、电器线路的防雷保护工作;要有防暴雨、防台风、防海啸措施。第八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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