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此笔者自然产生了一些疑问:上述把水平层和自然层发掘对立起来、认为后者优于前者的看法,用来概括中国考古学史是否妥当?旧石器时代考古又为何与后段不同、多采用水平层发掘?以下结合在考古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若干发掘与研究案例进行分析。一、考古学史的回顾1921年安特生在仰韶村和1926年李济在西阴村的发掘,都注意到了土质、土色的变化和文化堆积的不平衡性。从他们的剖面图和文字记录看,发掘者对地层的自然变化不可谓不重视。但其要害在于:一是没有理解诸如灰坑之类堆积的形成原因,识别不出遗迹(或者说是文化层被扰乱的迹象),从而没有把灰坑内填充的堆积物和与该坑同一深度的堆积区分开,也没有认识到这种打破关系所体现
2、的先后顺序。二是当时对中国史前文化的了解近乎空白,没有后来才出现的那种通过发掘建立遗址编年、区分不同考古学文化的意识,倾向于把一个遗址的全部堆积视为同一个时期的文化,而仰韶村恰恰包含了多个时期的遗存。三是没有意识到遗物是出自哪种基质(matrix)中以及自然层本身所具有的年代学意义,即无论在田野中识别了多少自然层,对出土遗物的编号、记录乃至整理研究还是依赖于其深度而非堆积本身的属性,把一个或多个相邻的水平层出土的遗物视为共时组合。如果说第一、二方面还多少是经验问题、随着实践积累可以自然解决的话,那第三个问题实际上涉及方法论,如果不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也就不可能按文化层发掘、记录和整理遗物。19
3、301931年城子崖的发掘(11)和梁思永主持的1931年后岗的发掘(12),分别识别出城墙和房屋遗迹,表明在处理遗迹现象上已趋于成熟。城子崖的发掘仍然是把“黑陶文化层”视为单一时期的文化,而后岗的发掘遇到了当时已知的三种考古学文化:小屯、龙山和仰韶,处理三者间的相对关系自然成为一大问题。虽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当时的田野工作是按水平层还是按自然层进行的,但是根据发掘报告,城子崖对遗物的统计是以0.5米厚的水平层为一单位,而后岗不仅是按自然层进行统计,而且根据遗物特征把数种不同的自然层合并为三个大的文化层,在运用地层学和类型学判定相对年代上更进了一步。总之,后岗三叠层的发现确实是20世纪30年代初中
4、国考古学取得的一大成果。但这并非以往所说的是田野技术变革(自然层取代水平层发掘)的结果,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是方法论的革新在前,用于指导田野实践即按土质、土色区分堆积在后。比分辨土质、土色变化更重要的是了解堆积中出现这种变化的机制,即堆积成因(13);而按水平层还是自然层发掘,或许没有以往认为的那么重要。1924年安特生在发掘甘肃辛店甲址以南的一个村落遗址时,找到了辛店期遗存叠压在仰韶期遗存之上的地层证据,从而得出两种文化时代相对早晚的正确判断(14),说明按水平层发掘同样可以发现类似三叠层的规律,后者并非按自然层发掘的专利。中国最早的旧石器考古发掘是由法国学者德日进、桑志华于1923年在宁
5、夏灵武水洞沟和内蒙古乌审旗萨拉乌苏河进行的,其详细报告1928年发表,最近已出版中译本(15)。报告中没有说明具体的发掘方法,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点。一是报告在体例上具有开创性,分成地层、古生物、考古学(石器研究)三部分展开研究。在地层部分,观察并记述了遗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概况;绘制了水洞沟盆地和萨拉乌苏河总的地貌综合剖面图;测绘各地点的详细剖面图,并指明了文化遗物的埋藏层位,从图中可以看出其地层并不都是水平的。二是在文字描述中,注意到人类活动面,及组成活动面的石制品、动物骨骼、灰烬堆、火塘的平面分布,也描述了文化层的平面分布范围,这是中国旧石器考古中首次观察到遗迹现象,惜无线图或照片记录
6、。三是不仅关注旧石器时代遗存,而且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物,并根据遗物上附着的物质即基质来推断遗物的原生层位,有效识别了次生堆积。研究者根据这些材料认为中国旧、新石器时代分别属于不同的地质时期,遗物迥然有别。与欧洲相比,两个地层之间是骤然更替的(存在间断),中间缺乏任何过渡的文化层。总之,以往的考古学史对这次发掘更多强调其发现的意义,而对其方法基本略过。但是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知道,这次发掘并不等同于单纯的古生物发掘,发掘者不仅注意到文化遗物的水平和垂直分布状况,而且对考古地层学原理及其应用无疑是熟稔的,在比较不同时代遗物的关系时也以其地层关系作为依据。之所以得出正确认识,当然和这些遗址中的地层关系相
7、对简单、文化内涵单一有关。但从其基本理念看,和仰韶村、西阴村那种整理遗物的做法不可同日而语,不能因为它们都采用了水平层发掘方法而混为一谈。早在1921年安特生和师丹斯基发现周口店第一地点时,就注意到在原生堆积中与古生物化石共存的脉石英石片有可能是人工制品。但是早年的工作以及1927年以后地质调查所组织的发掘工作,还是把第一地点作为古生物、古人类化石地点。由于1931年发掘鸽子堂底部时,发现大量石制品、烧骨与古人类化石共存,从而推论这里是古人类的居住遗址。从1932年开始工作方法便有所改变,“由古生物的开掘,变为考古学的开掘方法”(16),其要点如下。一是采用了探沟和“方”作为工作单位,探沟带有
8、垂直发掘的性质,以便在大面积水平揭露前先了解地层情况;每方的边长3米(发掘山顶洞时改为1米),由固定的人负责,为避免遗漏遗物还对掘出的土分方筛拣;遗物编号则记录日期和方号,深度可由日期推算出来。二是绘图和摄影记录,绘制发掘范围内150或1100的平剖面图,每深半米或一米画一张平面图,每隔两米画一张剖面图以记录自然层,重要标本的位置加以测量并标在图上;每日对发掘区域拍“记录照片”,每周两次对全山拍定期照片。那么,一个水平层的深度是如何确定的?裴文中先生称,从书本上得知,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划分为许多文化期,在未必有一米厚的薄层中即可有不同文化。为避免把文化的层次马虎过去,1933年发掘山顶洞时才决
9、定以半米为一层(17)。1934年工作重点再次转移到第一地点时,贾兰坡先生原想以每一平方米、深半米为一方(即和山顶洞发掘相同)。因为地层粗糙、坚硬,石块又太多,结果还是采用了“深一米为一层面”(18)的工作方法。这样,改革后的自然层的垂直和水平变化的记录,当然较之前系统、精确得多,但这绝不意味着之前的工作不重视自然层或遗物的出土层位。实际上,1929年德日进和杨钟健完成了周口店地质和古生物的初步报告,将第一地点的堆积划分为110层并发表了第一个剖面图(19),以后的地层划分都是以此为基础的。1931年的发掘识别出了石英1层和石英2层(20),不仅对经发掘的石英2层剖面进行了细致的再划分,而且还
10、绘制了中国猿人类化石和石制品在石英2层G地的平面分布图,说明在打格分方法应用之前,发掘者已经很清楚文化遗物的层位意义,特别是人化石与石制品的共存关系。此后,综合石器层位和石器工业变化进行文化分期的理念越来越明确。1932年的发掘进一步依据石器的分布在堆积中识别出子、丑、寅三文化层(ZoneA,B,C)(21),还特别注意了其由下到上的发展趋势。通过对石器工业特征的观察和归纳,认为子、丑层实无分别,而寅层则稍有不同。这实际上是中国旧石器考古中第一次对一个遗址内部文化的分期。到20世纪60年代,因中国猿人文化性质的争论而开展的石器分层研究,也是把每件石器由原水平层换算成地质分层后进行的(22)。综
11、上,可以看出旧石器考古中的水平层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取代自然层,而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自然层和遗物位置。此后发掘方法的改进,主要体现在对遗迹、遗物平面分布的重视和水平层的细化上,并没有形成像新石器以后的考古中那种按自然层发掘优于水平层的认识。二、差异原因至今,国内旧石器时代考古中多采用水平层发掘,这仍是区别于新石器时代以后遗存发掘的一个显著特点。对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往的文献中大致有以下几种解释。1.与堆积的具体情况有关。如陈星灿先生研究史前考古学史时,曾向贾兰坡先生请教为什么周口店的发掘不采取文化层而采取水平层的方法,贾老认为应该针对地层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对策(23)。结合贾兰坡等20世纪80年
12、代的论述:“我国发现的旧石器地点真正属于原生堆积的为数并不多,大多数地点的文化遗物或多或少经过了流水等自然营力的移动,像这样的地点发掘时着重把地层和遗物的位置搞清楚就可以了;如果发掘原生堆积遗址,确实需要按照严格的考古方法揭露古人类生活面,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做得还不多”(24)。其本意可能是原地埋藏的遗址需要按自然层发掘,而异地埋藏的地点所含信息量不如前者,用水平层发掘足以满足需要。2.与研究目的和途径有关。陈全家先生指出按地层发掘还是按水平层发掘并无优劣之分,对遗物所在基质的观察和记录并非按地层发掘的专利,旧石器考古与新石器考古发掘方法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研究途径的不同。即新石器时代研究的主题
13、是以器物形态为研究重点,以最小控制单位为检验标准,通过考古学文化的构建复原历史;而旧石器时代研究以单个石制品为最小控制单位,以石制品制作技术为线索,以拼合、操作链和制作实验等石制品自身特征为检验手段,通过对工业传统的总结勾画远古的历史(25)。3.按自然层和按水平层两种发掘方法在中国旧石器考古中一直并存、各有优势。在回顾旧石器发掘方法演进的历程后,有研究者认为由于测量的细化和记录的详尽,按水平层发掘的方法无疑将成为今后的主流。但是在有遗迹现象出现和地层为坡状堆积的情况下,按自然文化层发掘将有利于更直观地揭示堆积的原貌(26)。综合以上看法及上文对考古学史的初步梳理,笔者认为,按水平层和按自然层
14、发掘并不是矛盾或互斥的。旧石器考古并不存在对地层学与众不同的理解,之所以存在发掘方法的差异,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1.自然层及其界面的性状。如果一个堆积单位本身就是水平或接近水平的,无论是按土质、土色发掘还是根据其厚度用水平层发掘,基本没有区别。如果水平层设置得较最小堆积单位更薄,还有可能实现更精细的控制。如果堆积单位是倾斜的、或者为其他更加复杂的形态,按水平层发掘就难以保证遗存的共时性。这种情况当然在新石器以后的考古中更加常见,而在旧石器考古中相对较少。2.遗迹的特点。遗迹就其剖面形态而言可粗略分为两种,一种是积累性的,在原有地面之上堆积或建构起来,一种是缩减性的,向下挖破了原有地面。显然
15、,后者用水平层发掘相对而言更加困难,容易把遗迹内填充的堆积和与遗迹同一深度的其他堆积相混,而这种遗迹在新石器以后的考古中极为普遍,有时打破关系还非常复杂,因此必须重视辨识遗迹。旧石器时代的遗迹,如包含各种互相联系的遗物的活动面、灰烬堆积、相对简易的房址和火塘等,往往是积累性且厚度较薄的遗迹,这样发掘时对等时的、二维的面的把握就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帮助划分地层,也可以用来复原人类活动的场景。3.堆积的时间尺度。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地层与地质地层的差异很小,所追求的共时关系在时间尺度上也较为宽松,因此其中包含的遗物也类似于地质地层中的古生物化石。既然生物地层学可以根据不同层位中所含化石及其出现的顺序来确
16、定地层的相对年代,那应用到考古学中就可以自然推导出莫尔蒂耶的“标准化石”法。但是新石器以后的地层学从地质学中借鉴过来就没这么顺利。早期的研究者对自然层所具有的分期意义和共存关系不太重视,按深度统计遗物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把整个遗址视作不可分的匀质堆积单位(全新统)。而中国新石器以后田野考古的实践表明,人为形成的最小堆积单位和地质地层差异很显著。前者代表的时间跨度往往较短,很多时候能提供比类型学更高的时间分辨率,因此对最小堆积单位的充分把握很有必要。只有当某一堆积非常厚、从上到下也没有土质和土色的变化时,为观察其中的遗存是否存在历时性变异,再把堆积细化为若干水平层才是合理的。4.埋藏性质。埋藏
17、学研究可以揭示遗址堆积的动力过程以及堆积后的变化过程,这样就可以明确文化遗存的出土背景,是原地埋藏还是经过搬运、异地埋藏的。对于后者,按水平层发掘或自然层发掘区别不大,重要的是需要其他特殊方法来分辨改造动力,以及视保存情况决定如何纠偏和复原堆积的原状。而前者显然需要更细致的方法以提取更丰富的空间信息。原地和异地埋藏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总体上,旧石器遗址受地质营力的影响更大,划分地层时,比起土质、土色的差别,根据埋藏学和沉积学方法弄清堆积的性质和成因更加重要。有些土色或包含物变异是后堆积过程中形成的,比如埋藏以后矿物影响造成的土色变化,对于划分地层来说没有实际意义。5.研究目标。发掘方法是为研究服
18、务的,研究者所设定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采用何种方法。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旧石器考古研究的中心任务一直是构建文化发展的时空框架,因此,50年代引介苏联的旧石器发掘经验(27)。70年代欧美的埋藏学和关注人类行为的理念的传入(28),都未引起大范围的回响。总体上,这个阶段的发掘更加注重了解堆积垂直维度的情况,正如周口店的研究史所显示的那样,水平层的发掘足以胜任一个遗址内部的文化分期,至于更大范围内文化框架的建立,更依赖于不同遗址问的地层对比、生物地层学和绝对年代测定。直到工作重点向全面复原远古人类发展史的转移,发掘方法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29)。类似地,按土质、土色划分地层之所以被广为
19、强调、成为金科玉律,多少和新石器至商周时期考古学研究的基本课题有关。后岗三叠层表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可以从地层上分开,后来邹衡先生对郑州、小屯商文化的分期研究(30)更证明同一考古学文化内部还可以再分期,但是这需要地层学和类型学更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发掘和遗物采集中对堆积控制得更加精细从若干地层单位合并成的某遗址的一期或一大文化层,到单个文化层或遗迹,再到不能再分的最小堆积单位,这一演进脉络与旧石器考古很不同。三、结语评价一种发掘方法的优劣应看其提取信息的多少,以及能否恢复发掘前的状态,旧石器和后段的考古发掘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由于旧石器时代遗存中也会出现原地埋藏的人类活动的迹象,新石器以后的堆积形成中也有自然营力的影响,而旧、新石器时代本身又存在一个过渡阶段,这些特点决定了不同研究方向之间有必要取长补短。比如在新石器考古中,发掘人类行为活动迹象清楚的活动面已总结出成熟的方法,应用到旧石器遗址中,根据土质、土色剥离出一个面来无疑更加困难。但二者的原理是相通的,应当根据其他迹象,如遗迹或较重遗物的底、遗物间的拼合等,来连缀和复原出当时承载各种人类活动的地面,尽可能完整地揭露,不必拘泥于一个水平层的清理深度。总之,对旧石器发掘方法来源和特点的追溯有助于理解其本质,并进一步指导实践,根据发掘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发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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